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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国巫术源流看法轮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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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7 17:51: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巫,指原始部落中用特定方法与超自然沟通,企图控制自然的半神半人的职业者。巫术是指巫师施展的某种手段;施术者宣称,凭借自身的力量,通过特定的手段,可以影响或控制客观事物和他人的行为。法轮功的巫术色彩是其与正统宗教区别的主要特点之一,有宗教界人士认为法轮功是一种迷信、巫术的混合体。

  一、巫术的起源

  巫、巫术是古代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古代社会从陌巷到宫廷,从国家大事到个人生活,巫术都发挥着独特的影响力。从渊源上看,巫术与宗教关系密切,都源于原始信仰,但二者又有明显不同。巫术的产生早于宗教,最初的巫术是直接控制自然力,没有神灵作为中介。后来巫术发展出鬼神观念,但信仰多神,诸神平等,没有至高无上的主宰。在无数的神灵中,有的可以保佑生命,有的则导致天灾人祸。巫或称巫师是开展巫术活动的中心人物,充当人与自然、人与神沟通的媒介。各个部落都有自己的巫师,他们同时还可能兼任医生、气象预报员、族长的智囊等角色。宗教是在巫术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随着社会规模的扩大,多层次的社会组织结构建立,权利逐渐集中,与此相适应的、主张一神的宗教出现了。与巫术不同,宗教不试图通过直接与自然或神灵沟通的方式控制外部世界,而是通过祈祷、修行等手段祈求神灵的恩惠。

  巫术产生于原始社会时期甚至更早。当时的生产力极为低下,人类的思维方式相对简单,他们身处变幻莫测的环境之中,生活充满危机。风雨雷电、四季变化都会引起他们的困惑不安,甚至会威胁他们的生命安全,自然的力量绝对地支配着个体的生命历程。在生命受制于自然的情形下,原始人认为自然也同自己的生命一样,有喜怒哀乐,变化莫测的自然现象是自然生命意志的表现,带给人类幸福或者灾难。自然被人格化是人类早期文明的必经历程。出于对自然人格力量的误解,也出于控制自然的欲望,人类创造出了企图影响自然和他人的特定方法——巫术。最初的巫术没有主观欺骗,它反映人的恐惧和祈求,是解决人的愿望与现实之间的矛盾关系一种无效手段。巫术的另一目的是解决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关系,如害人的诅咒术、放蛊术就直接指向竞争或敌对的人际关系。人类社会早期的巫师在文字发明、天文历算、医药卫生和文学艺术等方面有过杰出的贡献,有的巫师在政治上也曾有过举足轻重的影响。进入封建社会后,由于宗教的兴起、也由于科学知识的积累和技术的进步,巫术逐渐没落。

  虽然巫术是人类愚昧无知时期的产物,但又是人们幻想改变自然的活动结果。正是在人类不懈地追求理解自然和社会的努力下,人类才创造出关于自然和社会的知识体系,科学知识才逐渐丰富发展起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巫术的影响逐渐让位于宗教,但由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巫术在某些文化落后地区仍然很活跃。

  二、常见的巫术

  历史上出现过的巫术种类非常多,但由于人类生活的共性,各民族之间的巫术具有一致性。常见的巫术有以下几种。

  1.决疑类巫术

  当人遇到某种疑问时,如何时适合征战、疾病何时痊愈、梦的含义等,就会求助于巫师预测未知世界。巫师进行决疑的方式有两类。

  一是根据征兆决疑。巫术认为某些现象是超自然力量的表现,与人类命运凶吉有密切的关系,这些现象称为征兆。巫师宣称能根据这些征兆预知超自然的态度与发展趋势。征兆一般是自然现象或人体的生理现象。如日蚀、月蚀、陨石、彗星、天旱、水灾、乌鸦鸣叫、左眼皮跳、耳朵发烧皆为凶兆;彩虹高挂、瑞雪普降、喜鹊鸣叫、燕来筑巢、右眼皮跳、三十六齿皆为吉兆。最为神秘的是梦兆,巫师认为梦是超自然力量给人的启示,因此解梦是理解超自然的重要手段。二是进行占卜决疑。占卜是巫师根据占卜工具显现的信号判断未来的凶吉祸福。在巫术活动中,占卜信号被认为反映了超自然的鬼神的意志,对人的未来具有启示作用,人们通过遵循占卜启示可以趋利避害。卜卦、扶乩、抽签都是占卜的具体形式。扶乩是现代农村常见的占卜活动,又称扶鸾、飞鸾,源于唐代,当时信奉的是紫姑神。扶乩的具体方法是在桌面上铺一层细沙,将簸箕倒扣其上,并将一竹筷垂直插入簸箕中部固定。让两人各站在桌的一边,平伸双手,掌面朝上,稍稍抬起簸箕活动,让筷子在沙上写字。写字的过程称为“降箕”或“降笔”。占卜者根据写出的字或划出的线纹图案来推断凶吉,对问卜者的问题做出解释和预测。

  2.祈求类巫术

  祈求类巫术是祈求鬼神显灵、帮助人实现某种愿望的巫术。祈求类巫术通常通过祭祀神灵的方式进行,故又称为祭祀类巫术。祈求风调雨顺、祈求多子多孙、有病祈求神助属于最重要的祈求类巫术。

  水是生命之源,陆地淡水的补充靠雨水,古人很早就认识到雨水对生命的重要性,但雨水过多又导致洪灾。因此祈求风调雨顺是最早出现的祈求术,也是中国巫术文化中最重要的内容。在封建社会以前的时代,一国之君每年都要在特定的地点祈求天地,以保一年生产的顺利。现保留在北京的天坛、地坛就是封建皇帝举行祈求术的专用地点。

  生育后代是人类种族延续的唯一途径,也是人类个体最重要的本能活动,因此通过巫术活动祈求多子多孙就非常自然。祈子术常在特定的地点进行,如印度伽兰的裸体女神、云南剑川石钟寺的女阴石、湖南辰溪的风流岩。

  巫术认为人有可以离开肉体独立存在的灵魂,人生病是灵魂脱离肉体的缘故,因此请巫师招回失落的灵魂是治病的有效手段。某些招魂仪式很简单,巫师在病人屋外,朝某一方向大声呼唤病人的姓名,且呼且退,直到病人床前,然后安抚一阵,便大功告成。巫术还认为可以与神灵沟通,有病时可以向神灵祈求药物,最常见的是生病时喝符水,即把向神灵祈求时所写符咒烧成灰用水冲服。

  3.驱邪类巫术

  驱邪类巫术是驱赶或消灭害人鬼怪的巫术。祭祀类巫术的活动对象是神,神灵不悦会降祸于人,神灵所降之祸可以通过祈求、祭祀的方法消除。驱邪类巫术的活动对象是妖魔鬼怪,巫术认为妖魔鬼怪则是直接侵害人,致人以灾祸。对由妖魔鬼怪害人所致的灾祸必须采取驱邪的方法予以解除。如人生病,巫术认为是鬼魂附体,应请巫师驱赶害人之鬼。在中国,驱邪常用的工具是桃木宝剑,因为桃木被认为可以镇邪。与其它巫术一样,巫师驱鬼也有特定的仪式,类似于战斗过程。巫师一手舞剑,一手点划,口中念念有词,对想象中的鬼怪刺杀和驱赶。

  与驱邪类巫术类似的还有避邪类巫术。避邪术是利用特定仪式预防鬼怪侵犯的巫术。避邪物通常随身佩戴,或装备在特定地点。玉石是中国传统的辟邪之物,佩玉是中国人最常见的辟邪手段。湘西农家流行“鬼怕四两铁”的说法,因而多在床头放一铁器。广东则流行在门口挂一面镜子,挡住妖魔鬼怪。古代的大型建筑,如宫殿、庙宇、塔楼的檐角上的动物雕饰均系避邪之物。我国古代几乎每城都有镇妖避邪之宝塔。许多现代人都有佩带“护身符”的习惯,出售“护身符”更是迷信业最直接地谋生手段。

  4.诅咒巫术

  诅咒术是通过咒语或象征性的行为以损害仇敌的巫术。一般在敌不过仇敌、对仇敌无能为力的情况下实施;有时情况不允许公开发泄仇恨,诅咒术就有了用武之地。赌咒是最常见的诅咒术,如咒人生病、死、断子绝孙等,一般限于语言诅咒。常见的诅咒术是对代表所仇恨对象的特殊符咒进行巫术处理,以达到对仇敌不利的目的,如在写有仇敌名字或生辰八字的偶人上扎针,使仇敌生病。

   三、巫术与巫师的特征

  巫术的形式很多,但通常有四个特点:一是巫术有明确的目的。巫术一般是在遇到困难或者要进行重大决策时举行。巫师采用巫术都有直接的目的,或为人治病,或为人避邪,或为亲友招致亡灵对话,或对敌仇施予毒害。二是巫术有特定的仪式。不管是公开还是秘密进行,巫术都有一定的活动内容和活动程序,巫师和当事人依照特定的仪式活动之后,巫术活动的目的才被认为有可能实现。巫术的仪式有的相当复杂,有的十分简单。三是巫术都有巫辞。在施术时,巫师口中总是念念有辞,或说或唱,或祈求或诅咒。巫辞是巫师与超自然力量沟通的手段,与巫术仪式一样,具有特定性,在巫师之间相传。四是巫术必有一个主持人,此人便是巫师。

  虽然巫术涉及超自然力量,但巫术活动毕竟是人的活动,必须靠人来完成。巫师是巫术的执行者、解释者、传播者。在原始部落,巫师与族长、部落首领可能是三位一体的,或者是依附于族长、部落首领,因而有相当大的权力,而且巫师有一个神秘的世界为后盾,因而具有极大的影响力。在生产力极为低下的史前社会,妇女系生产、生活、生育的主力军;而且在群婚制中,母系是辨认和维持血缘关系的可靠线索,因而在氏族社会时期巫师多为女性。

  古代巫师直接以神的面目出现,或者是神的代言人,其工作是要预知未来、消灾除病、调解纠纷、参与村事,因而巫师必须有相当的社会阅历,掌握乡风民俗、天文历法、历史地理、文字绘画、音乐舞蹈、医药卫生等方面的知识。巫师个人的资质必须聪明、机敏、灵活、善解人意。人类社会早期的巫师是社会精英。

  巫师为了证明其超凡不俗,树立威信,吸引信众,就要表现出某些不同凡响的“特异功能”,如踏火、口中吐火、上刀梯、沸油中取物等。类似的表演后来被江湖术士继承,演变成杂耍、把戏。每个巫师的表演都有诀窍,在此不可能一一剖析。对巫师的特殊能力,只要认真研究,都可以发现其真相。本书所述的针对特异功能的科学态度同样可以用来研究巫师的特殊之处。

  对巫师在巫术活动中出现的神灵附体现象,科学研究的结论差异较大。有些被认为是纯粹的装腔作势,有的被认为是一种癔症发作,有的被界定为由超价观念引发的特殊意识状态,有的则是服用诱发特殊意识状态的药物所致。

    四、法轮功具有明显的巫术性质

  对照前述的巫术、巫师的定义和表现,可以发现法轮功的巫术性质、李洪志的巫师本色。具体而言,修炼法轮功的活动与巫术活动有很多雷同之处:

  一是追求明确的回报,即有明确的目的性。根据李洪志的讲法,修炼法轮功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可以在现实生活中得到回报,比如身体健康,避免罹患疾病,最高层次的还可以白日飞升。这类目的正是巫术活动所追求的基本目的。脱胎于巫术的宗教之所以将这类目的排除在宗教活动目的之外,是因为有理性的人会发现这类目的在现实生活中实现不了,排除出去可以避免尴尬和责备。所以宗教转而追求谁也无法验证的来世。这是宗教比巫术高明的地方。

  二是在法轮功活动中有一个巫师,那就是李洪志。李洪志自称于一般人不同,而是来自另类空间,有无穷的法力,可以沟通人类社会和神灵社会。

  三是法轮功有巫辞,那就是李洪志的语录。在修炼法轮功的过程中,读李洪志的经文是必不可少程序,而且朗读的过程被认为能够获得神奇的益处。从理性的角度看,李洪志的经文逻辑混乱、矛盾百出,与巫师的巫辞没有差别。另外,反复朗读、默念的特点与巫师念巫辞没有区别。

  四是法轮功有特定的仪式。修炼法轮功有特定的动作,而且动作被赋予特定的意义,是沟通修炼者所处的世界与另类空间的方式。法轮功的仪式还包括听李洪志亲自讲法、看李洪志讲法的录象、听李洪志讲法的录音等。这些仪式被认为和动作具有相同的意义。在李洪志的理论体系中,仪式是实现特定目的的主要途径,只是后来因为政治目的及献媚幕后支持者的需要,“修炼”仪式在法轮功中越来越不重要,取而代之的是炮制和传播谣言,即所谓“走出去”、“讲真相”。

  在巫术活动中,巫师是最重要的角色。李洪志就是法轮功中最重要的、不可或缺的核心人物。李洪志宣称自己是神、具有人所不具有的特殊能力。宗教中的神生活在人不能直接接触的世界中,与宗教的神不同,李洪志生活在我们中间,号称具有人和神的双重特点,这个特点与巫术无异。

  巫术千百年来与人类共存,至今它仍与民族文化、乡风民俗、宗教信仰交织在一起。但从现代社会的角度看,巫术是非理性的代表,是社会发展和文化、科学落后的表现,是滋生鬼神观念的土壤,与现代社会发展的趋势不相一致,已成为某些人用以制造个人崇拜、聚敛钱财、为害社会的工具,应该受到现代社会的摒弃。法轮功在巫术的基础上别有用心地发展组织、欺骗百姓、残害生命,理应受到法律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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