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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本顺无视党内宣传规矩犯大忌:见报稿件字数超习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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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7 14:47: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rave 于 2015-10-17 18:20 编辑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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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本顺

中纪委真是善于“打配合”的高手。昨天上午,其机关报发文批评有的地方违纪通报“惜字如金”、主要情节要素全无;中午便以通报四名落马高官做示范,其中“情节”细得让人一口气读不完。

这四则通报有何看点,各路同行均已作了透彻解读,此处不再重复。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留意到这样的细节,在对周本顺的违纪通报中,中纪委首次用了一个新提法,违反中央改进宣传报道的有关规定。

中央八项规定中有这么一条: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2013年初,河北省委省政府比照中央要求出台了实施办法,对报道时长、字数也作了要求。今年5月末6月初,周本顺到邢台衡水调研时,最后的见报稿发了近3500字。而习总七月份到吉林一个省调研时见报稿也才发了3000字,克强总理在9月在河南考察更是只发了1300字。相比之下, 这位省委书记的“规格”确实有点高了。

对于周本顺的通报确实亮点颇多,仅500字的通报体量,就远远超过职务更高的周永康、令计划。不过,通报内容的多少并不完全由职务高低来确定。中机关机关报说,“人要面子树要皮”,即便是胆大妄为如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者,也没人愿在众目睽睽之下成为“活”教材、“活”靶子。各级纪委的通报,从不痛不痒的“不点名不道姓”或半遮半掩的“张某”“李某某”,到公开曝光违纪人姓名、单位、职务职级、主要违纪事实和处理结果,让素来肆无忌惮的“破纪者”知耻知止、自悔自新,但是,从一些地区和部门的典型案例通报来看,虽见“点名道姓”,却惜字如金,难言给人震慑、敬畏之意。

这段文字是是什么意思?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来给翻译一下。纪委对典型案例的通报不是一项简单的文字发布工作,更重要的功能是引导正风肃纪方向。王岐山在福建调研时提出执纪的“四种形态”,这“四种形态”的标尺是什么,抓手是什么?典型案例正是这样的“解剖麻雀”课程,所谓“见不善如探汤”、“闻之者足以戒”,正是此意。值得一提的是,中央刚刚发布新版的党纪处分条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内容加入其中,丰富了纪律的内涵,周本顺等人违纪通报,对照新条例逐条“落实”,细节充实、纪法分开,充分体现了执纪的严肃性,也是对条例精神最客观的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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