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沆瀣一气的通缉犯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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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5 18:17: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994年以来,中国先后发出了近400份“红色通缉令”,并与国际刑警组织合作,从国外押解、遣返犯罪嫌疑人210多名,办理刑事司法协助案件300多起。上述通缉令中最臭名昭著的当属以法轮功名义申请政治避难而滞留国外的原吉林通化金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闫永明。另外还有一些人也以法轮功的名义申请政治避难而达到了滞留国外的目的,如原沈阳市司法局长韩广生,原山西省科技专家协会秘书长贾甲。
    在给闫永明等人外逃提供了帮助之后,李洪志说话了,“不管怎么样,一个人一旦以法轮功的名义办了‘难民’,他就是把他的未来给了法轮功了……借借大法的光当然无所谓,那你就借吧……但是,谁要以法轮功的名义政治避难了,他就欠了法轮功的了,是因为法轮功使他改变了命运。那么这样的人是绝对不能够反对法轮功的,他只要一反对,他就断了他未来的路了,是最危险的。(李洪志《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
  从上述讲话中可以看出,外逃嫌犯李洪志为了达到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与外逃嫌犯们沆瀣一气,狼狈为奸。

为了配合自己淫乱,李洪志长期服用伟哥
  看了李洪志《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笔者产生了疑问:李洪志为什么要把大法的光平白无故地借给一个素无瓜葛的人?为什么李洪志的话里还有一些无奈,似乎不想借但是又不能不借?难道李洪志有什么把柄被这个闫永明抓住了吗?
  笔者查阅了关于闫永明的资料:
  和李洪志一样,闫永明没有什么文化,长得其貌不扬,是个不折不扣的“社会人”。1992年,闫永明和人共同出资成立了“通化三利化工公司”。2000年“通化三利化工公司”通过收购而成为“通化市生物化学制药厂(即通化金马)”的第一大股东,闫永明任董事长。在通化金马董事长任上,闫永明收购了号称“中国伟哥”的壮阳药物“奇圣胶囊”。“收购伟哥”事件过后,闫永明得到了一个外号——“中国伟哥之父”。2001年闫永明携巨款外逃。
  看到此处,“主佛”将大法的光借给闫永明的目的已经基本清晰。在李洪志这荒唐的一生中,最出名的应该是他的无节制的淫乱!但是,长期无节制的淫乱是要付出代价的。“主佛”在淫乱的同时即要吹小号,又要“弘法”,身体如何承受的了?就在“主佛”马上要为自己淫乱付出代价的时候,“中国伟哥之父”闫永明出现了!“主佛”为了救自己的命,急急忙忙向闫永明抛出了媚眼,两人一拍即合。于是李洪志给闫永明安上了一个法轮功“难民”的称号,帮助其达到滞留国外的目的。但闫永明外逃时卷走了数亿美元,怎么看也不像“难民”,充其量算个“伪难民”。闫永明为了回报李洪志,则一直暗中给李洪志输送“伟哥”等药物以配合李洪志的淫乱行为!
  看到这里我们恍然大悟:原来只要给“宇宙主佛”李洪志送伟哥,就能无所谓的借到大法的光!
  为了中饱私囊,李洪志长期搞变相敲诈
  我们继续看兜兜里装满伟哥的“宇宙主佛”在帮助了闫永明之后,闫永明做了些什么。
  2006年5月,闫永明出资数万元与法轮功组织共同发起了所谓的“中国自由文化运动”;2006年12月,闫永明出资九万新西兰币设立了“特别人权英雄奖”,竟将一等奖颁给了高智晟;2007年4月,闫永明出资五万新西兰币作为“特别精神信仰奖”,颁给新西兰法轮大法学会负责人方三岳。并承诺今后将一如既往继续支持法轮功学员。闫永明这样赤裸裸地支持法轮功,一是为了将自己法轮功“伪难民”的身份弄假成真;二是为了变相给李洪志塞点钱,表示自己很懂事,懂得知恩图报。然而,李洪志知道,“伟哥”不可能长期白吃,也不能长期白吃,因为李洪志是要脸的!所以,为了把闫永明培养成长期的“药票”,李洪志授意法轮功媒体于2007年间,连续推出特写和专访,将闫永明神话成“经商天才”。不过,罪犯就是罪犯,到哪里都会犯罪。闫永明在国外因政治贿金和诈骗被调查,目前,新西兰和我国正在为引渡闫永明而磋商。
  李洪志曾说:“唯有在我们法轮大法这块儿,是个绝对干净的净土”、“这是人间仅剩的唯一的一块净土”、“我敢叫你们这样做,就是说我们能够达到这一点,我们这里是真正的净土!!!”
  人们将“净土”比作没有剥削、压迫,没有赤裸裸的利益交换,自由平等得如陶渊明世外桃源般的理想之地。李洪志在法轮功这块“人间仅剩的唯一的一块净土”上进行着赤裸裸的利益交换,这不但是对法轮功的亵渎,也是对法轮大法的侮辱!
  看到这里我们恍然大悟:原来只要给“宇宙主佛”小来子送钱,罪犯也能摇身变成“商界奇才”。
  狼狈为奸的通缉犯们尔虞我诈
  在闫永明这里,“主佛”李洪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即吃了伟哥,又收了黑钱,生活过得好不惬意!但是,人都是有私心的,“主佛”不例外,“主佛”当然知道闫永明肯定也不例外,闫永明会心甘情愿地长期给它送伟哥和黑钱吗?“主佛”心里真的没底了。要怎样才能达到长期吃伟哥、收黑钱的目的?“主佛”这回真动脑子了,他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讲到:“那么这样的人(无所谓的借到了法轮功的光的人)是绝对不能够反对法轮功的,他只要一反对,他就断了他未来的路了,是最危险的。”
  这是“主佛”对闫永明之流的诅咒,言外之意是提醒这些“伪难民”要经常拿出“真利益”来孝敬“主佛”。否则,“主佛”会很生气,后果也会很严重。为了故意制造紧张恐怖气氛,李洪志并没有提后果会严重到什么程度,这种只说半句话的手段李洪志轻车熟路。
  文章行将结束,笔者脑子里闪过一个画面:
  “宇宙主佛”李洪志一边嚼着伟哥,一边往兜里揣着美元,一边弘着法,一边吹着号。同时做这么多事情,李大师需要有“三只手”。不过,多长一只手对于李大师来说并不复杂,随便抓过来一个“法身”,搞掉一只手装到自己身上就行了,至于合不合适,先用着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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