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克·艾伦·罗斯先生对照世界公认的判断邪教的标准,对法轮功邪教的特征进行了详细剖析,他认为李洪志是一个典型的邪教教主。 世界公认的判断邪教的标准是指1981年精神病学家罗伯特·杰伊·利夫顿在《邪教的形成》一书中阐述的邪教的三个基本标准,即:(1)一个日益成为膜拜对象的、自称拥有超凡魅力的教主;(2)采用了“强制性劝诱”方式;(3)教主及其占统治地位的小圈子对其成员进行经济、性及其他方面的剥削。 瑞克·艾伦·罗斯先生以专业的视角审视法轮功教主,认为李洪志完全符合以上三个特征。 其一,李洪志自称是拥有超凡能力的“神”。 瑞克·艾伦·罗斯举证说,李洪志在他的正式自传《转法轮》一书中称他八岁时就得上乘大法,他的神秘力量包括“漂浮穿过墙体”,“隐身”以及“升天”等,声称通晓“宇宙的最高机密”,能够“独自打坐而真身随意念飘移”,还称他具有“阻止宇宙大灾难和第三次世界大战”的超自然能量,让追随者把他奉为日益膜拜的对象“活菩萨”。文章指出,李洪志通过宣扬“不切实际的恐慌”,告诉他的信徒“地球将会爆炸,但他可阻止爆炸”。他还称“神”将摧毁那些他不喜欢的人,只有“按照他所指定的‘精神修行’方法修炼,风险即可解除”。以此强化对信徒的精神控制。 其二,法轮功具“人格驱动型”邪教典型特征。瑞克·艾伦·罗斯先生认为“李洪志要法轮功信徒们相信他永远是对的,不允许对李洪志所谓超自然力量、教义或者主张的基本观点进行质疑”。文章引用美国教授艾凯的话写道“法轮功的聚会完全是研究和讨论李洪志的著作”,“包括反复祈祷、诵经、叨唠、自我催眠或者冥想的不同方法”,最后导致产生“迷失方向,幻觉、错觉和大脑萎缩”。李洪志唯我独尊的主张,被法轮功习练者毫无条件接受,并成为该组织的界定法则,极具“人格驱动型”邪教团体的典型特征。文章说“2001年发生的‘天安门自焚事件’就是铁证”。 其三,李洪志“发财又掌权”欺骗信众。瑞克·艾伦·罗斯先生认为“人心远比我们想象的要脆弱、易被说服和改造”。文章引用临床心理学家玛丽特·辛格的话说,“李洪志欺骗人们加入他的组织,然后把钱交给他,促使他发财又掌权”。文章列举了李洪志骗取信徒钱财供自已挥霍的典型事例,揭露李洪志的贪婪本性。“1998年在纽约购置了一套价值293500美元房屋;翌年,又在新泽西州买了第二套房产价值580000美元,这两套房的总值在今天超过一百万美元”。事实上,李洪志靠卖“法轮功”书籍,办班卖门票,卖“法轮功”徽章和所谓“佛画”,置放功德箱,如今李洪志已是亿万富翁,单是李洪志家族在美国的房产就多达11处,总价值544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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