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Tree.com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648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政协委员:称彭丽媛为“国母”,那“国父”是谁?(图)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3-6 14:03: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英国《金融时报》



葛剑雄:媒体不该称“国母”    英国《金融时报》

前天下午,政协发言人召开新闻发布会,其中有两点我觉得不太妥当。一是他在讲反腐具体措施的时候,用了一个词“很任性”;二是用了“铁帽子王”。
和网上对此一致赞扬的态度恰恰相反,我对此是持批评态度的。在这种严肃的场合,使用这种意思难以界定的词,是不妥当的。中央对高层人物的处置是非常谨慎的,时机成熟才会处理,怎么能说是“任性”呢?就像令计划当初来到“政协”,我们现在都知道这是调虎离山,都是有计划有布局的。

“铁帽子王”,据说是中央领导在某次会议上也用了这个词。我认为作为公开的严肃会议的发言人,不应该滥用这些词汇。你有中央领导那么强的语言把握能力吗?你是在内部的会议上吗?现在中国有个不好的风气,盲目模仿、应用领导讲过的口语或俗语。应该说,领导人有把握全局的能力,另外,他能够在不同场合运用这些词,并让这些词产生不同的作用。下面的人未必有这个把握能力,没这个授权就不应该简单模仿。我相信领导也未必希望他的口语成为普遍模仿的语言,而现在的实际情况是领导用过的语言满天飞,这是不正常的,也不应该。这破坏了中国语言的规范性、典雅性、丰富性。比如领导用“美丽中国”,现在好了,“最美的医生”,“最美的警察”……难道中国形容不同人的杰出表现和品德就只有这一个词吗?

现在有些媒体片面运用网络语言,有时相当随意。网络语言变化多,有些甚至没有确切的意思。作为网络用语是可以的,但作为主流语言,比如政府文件、正规媒体,大学教授或社会名流就不能随便滥用,偶尔用,也要把握分寸。有些人非常警惕西方文化对中国文化的侵蚀,但其实我们自己在语言使用方面的粗俗化、粗鄙化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还有一些娱乐记者也在滥用词汇。比如报道明星结婚,称为“大婚”,“大婚”通常用于帝王的结婚。还有“御用”,本来指皇帝用的,也被滥用,甚至用于政治人物身上。比如习近平的翻译,叫“御用”翻译。还有“国母”等等。中国领导的夫人,称“第一夫人”,也就算了,称“国母”,难道还有“国父”吗?

这两天我每天都接待十多家媒体。网友反馈中有两点我需要说明一下。一是有网友说我对受访的媒体不加选择。我觉得媒体的立场不代表我的立场,只要是合法媒体,都可以采访我,只要它们如实反映我的观点,我没有义务为媒体的立场负责。同样,规范的媒体也没有必要为它采访的人物的立场负责。有网友觉得我的采访放在什么媒体上,就好像我赞同这个媒体的立场一样,这是错误的。第二,有些人讽刺说,你怎么不务正业,对那么多媒体说这么多话干嘛?我一直说,在“两会”期间,我是公共产品。“两会”的委员,都不是专职的,其余的时间,你让我离开本职做这个,我是做不了的。因此我一直呼吁要有专职委员。所以在“两会”期间,我觉得应该尽职地、甚至不做平时的工作,完全投入到“两会”中来。

现在“政协”恢复了“双周座谈会”,去年已经开过一些了。但有人还不知道怎么才能去参加这个座谈会。有人问过我,你怎么不去参加“双周座谈会”? 我说我没有接到邀请怎么去啊?今年发了“双周座谈会”一年的议题,并且还在征求其它的议题,让我们把想参加的议题报上去,但有个条件,对想参加的议题,必须要先期做调查研究,需要把想表达的观点告知联系人,由他们汇总以后,决定邀请谁。双周座谈会每次我估计也就20多人,人少,讨论才能充分。

政治协商,并不是只有政党、政治制度才是政治协商,比如预算之类的,也是政治协商,国家日常行政管理,都是政治协商的范畴。我们希望讨论更大的议题,更接近核心政治范畴的事情,当然也不排除对具体的、技术层面的事情在行政、权力、政治层面进行协商。

今年已经拟定的“双周座谈会”的议题大小都有。比如高校怎么实行自主办学?这是个政治协商范畴的议题。高校自主办校的机制,比如党怎么领导啊,上级部门怎么指导啊,够得上协商的议题。我也看到还有“西北地区病虫害的防治”的议题,开始我觉得这个题目是不是太小了,后来我想了想,明白了现在有的事往往是该管的部门不管,不该管的什么部门都来管。既然涉及到西北农业,显然是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之间的协调问题,如果协商,应该是从这个角度协商,而不是病虫害有几种,应该怎么防治等学术层面。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消息树

GMT-8, 2024-4-25 19:36 , Processed in 0.059476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