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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女士 “安妮”女士是法轮功“活摘”说的重要证人,她自称以前“曾经在苏家屯医院做过后勤统计工作”,前夫在苏家屯医院“从事从法轮功学员身上摘取器官”的工作。照此说,医生的妻子应该具有一定的医学常识,但这位女士却是个特例。不信,且看。 “安妮”女士在证词中说:“前夫是脑外科医生,主要从事眼角膜摘除。”脑外科医生摘除眼角膜?这是哪里跟哪里,也许,在“安妮”女士的意识里,由于眼角膜长在脑袋外面,所以,从事脑外科的前夫有能力摘除眼角膜。她的这种解释,让我们大开眼界,原来,医学领域存在着如此雷人的定义、界定,以后,我们还真该多多学习,修正一下之前的认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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