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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离婚,闪婚小夫妻劳燕分飞 分财产,丈夫连手机都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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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6 21:59: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扬子晚报


 赵小姐与王先生是一对“80后闪婚族”,因婚后夫妻感情不和闹起了离婚,王先生不仅要索回其购买的丰田汽车,连iphone5手机也不放过。近日,昆山市法院审结了该起离婚案件。

  原来,1988年出生的赵小姐与1985年出生的王先生皆是昆山市本地人,两人经人介绍于2010年相亲,仅仅4个月后便“闪婚”,婚后二人育有一子。年轻的王先生一直热爱网络游戏,几乎所有空闲时间都沉溺在游戏世界中,忽视了对赵小姐及儿子的关心与照顾,而双方也未很好沟通,导致矛盾不断升级。无奈之下赵小姐起诉至昆山法院要求与王先生解除婚姻关系并分割财产。而王先生也没有和好的意思,提出可以离婚,但其在婚前出资购买的一辆丰田轿车登记在赵小姐名下,以及iphone5手机一部,这些财产都要进行分割。赵小姐则表示,手机可以归王先生所有,自己放弃相应份额。

  法官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感情已经破裂,确无和好可能,应准予离婚。王先生于婚前为赵小姐购买的丰田汽车,应属于婚前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需分割;而王先生婚后为赵小姐购买的iphone5手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分割,既然赵小姐明确表示放弃分割相应份额,此为当事人对自我权益的处分,法院对此予以确认。

  法官提醒,现在80后小夫妻“闪婚”情形日益增多,而80后大多是独生子女,不免娇生惯养,婚前没有经过慎重考虑就草率结婚,婚后发生矛盾也不懂得自我调适和相互谅解,结果导致草率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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