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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女子被警察脱光全裸搜身 只因"身体太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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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4 13:29: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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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女遭脱衣搜身羞辱,控警方执法过当。施昂强摄


  「根本就是执法滥权!」北市一名女子前天搭友人车遭拦检,警方闻到她身上有K他命味道,还说反话「妳身体太香」,查验两人证件并搜车搜包,怎料一无所获,竟要女警带女子至超商厕所搜身,女子解开胸罩、脱下内裤,还依指示原地跳两下,最后什么也没查到,女子不堪全身被看光,昨飙泪泣诉:「虽然(全裸)只有5秒,却是莫大侮辱!」


  无端受辱的黄姓女子(25岁),前天凌晨3时许搭男性友人座车外出吃消夜,行经新生北路与长春路口时,被中山分局警备队2名警员拦查,他们配合出示证件、搜索车内及包包,男警问她是否愿意配合搜身,她担心「不配合会一直耗下去、被刁难」,熟料竟是脱衣搜身,「我没前科、不是现行犯,凭什么被这样对待?」


  黄女气愤向本刊投诉,当天男警质疑她身上有塑胶燃烧后的臭味,疑似K他命的味道,她表达愿配合搜身后,立即找来女警支援,她听闻女警要就近找间厕所,还以为警方好心顾及她的感受,怎料到厕所后,女警要她脱下衣服及胸罩,她背对女警解开胸罩后扣,女警就拉开胸罩、触摸衬垫检查,她觉得难堪以手遮胸,女警还要她原地跳2下,再掏摸她裤子口袋,又要求她脱下裤子及内裤,她不满说:「没必要连内裤都脱吧!」女警却回呛:「妳不是说妳很配合吗?」她只好将内裤退到大腿处,「全裸被女警目测了5秒,真的很羞辱!」


  对于黄女指控,中山警分局督察组昨坦承警员拦车盘查逾越比例原则,已对戴姓、陈姓警员及陈姓女警各记小过1支,并将检讨改进执勤流程。警政署昨也说警员脱衣搜身的行为过当。


  律师蔡瑞麟直指:「根本是违法搜索!」警员怀疑酒驾可依《警察职权行使法》拦车,但未发现酒驾事实就不应继续搜车,且依《刑事诉讼法》规定,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才能搜身,黄女未被逮捕,就不能对她搜身。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常务执行委员高涌诚也说,100个人遇到警察临检,有99个会被半拐半骗同意搜索,「民众可能非出于自由意志。」


  人权律师曾威凯则批评,警方利用法规模煳空间行滥权之实,《警察职权行使法》目的是限制警察职权,防止民众权益受损,却成为警方任意拦检的挡箭牌,呼吁民众遇警滥权临检时提出异议,并要求警方制作异议纪录作为证据,日后可提损害赔偿,甚至依《刑法》妨害自由追究警方刑责。(潘姵如、施昂强/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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