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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的四大历史功绩”带来的四大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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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7 18:46: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沈敏特

  12月25日《人民日报》登载的署名逄先知的文章《毛泽东的历史功绩——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我认真拜读了。

  我得坦白,在我心中对毛泽东尚无定评。虽然有过很多说法,如“三七开”、“倒三七”等等,我都未能弄懂;因为“懂”来自两个基本条件:一是真相基本透明;二是道理彻底说清。而时至今日,我所得到的一是很多结论,如“不容否定”、“必须继承”等等,二是很多帽子,如否定毛泽东就是“别有用心”、“阴谋企图如何如何”等等,:就是不公布真相,不讲清道理。因此,看到这篇文章的标题,我还是很高兴的,我想是不是要摆点事实,讲点道理了。

  读罢的第一感觉是:老调重弹,继续糊弄。不过,还是有收获的,这收获就是文章展示了怎么糊弄所体现的方法和观念;可以说启发是大大的。很巧的是,这篇文章把毛泽东的功绩概括为四条,而它给予的启发,恰好也是四条。

  评价一个“伟人”是可以不提他生平中的大事的;可以尽情地掐头去尾。

  毛泽东对自己有过明白无误的自评,即他的一生主要的是做了两件事,其中一件就是发动了文化大革命。可这篇文章的气势是要告诉人们,应当给毛泽东一个公允的、全面的定评;可恰恰是对毛泽东自定的大事----文化大革命,不置一词;就当完全没发生过一样。

  而要全面评价毛泽东,一不能绕过文化大革命,二不能对文化大革命所犯的错误轻描淡写。这是天经地义的,就像你要评价华盛顿,不能不谈美利坚合众国的创建;评价林肯,不能淡化解放黑奴;评价爱因斯坦,不能不说相对论;评价希特勒,不能绕过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周作人和当汉奸,彭德怀和上书毛泽东,居里暨夫人和镭的发现,杨振宁和获得诺贝尔奖,东条英机和侵华战争……每个人都有与他的人格、品德、学养、功过,血肉相连、无法分割的主要行为与主要事件,离开了这一点,就无法认识这个人,也无法对他(她)作出公允的评价。

  这也是一个基本的思想方法。一位哲人说得对,他说:一个荒谬的结论,也能找到很多“事实”来加以证明;因此必须从事实的总体中去把握事实,这才能达到实事求是的效果。是的,一个坏人的身上也会有长处,如果避开他的毛病,放大他的长出,在人们的印象中,他就是一个“优秀人物”。反之,一个好人也有缺点,如果讳言他的长处,放大他的缺点,在人们的印象中,他就是“问题人物”了。

  如果是“伟人”,一切功劳都可以垒在他一个人的身上。

  这篇文章列举了毛泽东的四大功劳是,一是共和国,二是先进的党,三是人民军队,四是毛泽东思想;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他创造和建立的。

  于是,我又不懂了。

  共和国的“共和”是什么意思?我想至少有两条:一是人民当家作主,二是国有国法,共和国的国法就是宪法。一个连人民代表大会都不放在眼里,经常是越过人大,以“最高指示”来治国的人;一个领导起草宪法,但不把宪法当回事儿,而公然倡导“老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的人,能创造出一个什么样的“共和国”呢?所幸的是,我们还有一些国家领导人、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了大量利国利民、趋利避害的事情,才维持和推动了这个共和国艰难的存在和发展。

  至于毛泽东思想,我这个人头脑简单,我想无非就是毛泽东的思想。那么,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继续革命的理论,算不算毛泽东的思想。有人说,那些错误的东西不包括在内。于是,就带来了两大问题。

  一是哲学问题,二是道德问题。

  哲学问题。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没有完美无缺,达于“顶峰”的学说。包括马克思学说,大家都承认,有不准确和过时的成分,是有待于发展的学说。这个哲学原理是不是到毛泽东思想为止,或者说毛泽东思想是唯一的例外,它只有正确,没有错误。

  道德问题。是不是这样一个伟人,只需要享受“正确”带来的荣耀与特权,而无须对自己的错误负责。

  总之,所有的功劳归他所有。

  一个功勋卓绝的“伟人”,哪怕他的方针政策造成了千万人的死亡,他都无责无罪。

  由于不涉及毛泽东的错误,于是,从大跃进、总路线、人民公社到文化大革命的中的非正常死亡是责是罪,都无损于这位“伟人”的伟大。这就无形中设定了一个大家必须认可的规范,即领袖在道德与法律上是有“豁免权”的;真理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准则,在领袖身上是不适用的。这里必须实行特制的“领袖准则”。

  逄先知的文章正体现了这个准则。而这个准则目前还在相当大的范围内使用,尤其是此次120周年的活动过程中。

  前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副院长李慎明,目前正在干着一件“拨乱反正”的大事,即证明那所谓的“三年自然灾害”中的死亡人数不是三千多万。对于核准数字,我没有意见,我甚至认为愈准确愈好,最好落实到有名有姓的每一个人头上,以便实现国家赔偿。但李慎明的目标不是为此,而是要证明有人“造谣”,“污蔑和攻击伟大领袖”。这我就又不懂了。如果最后落实不是三千多万,而是十万八万,这饿死人就成了无责无罪,甚至无损于“伟大领袖的威望”的好事吗?对老百姓的饿死毫不愧疚,毫不悲伤,却要义愤填膺、义正词严的来追究数字的多少,甚至镜子里照出脸上有脏,就要兴师动众地追究镜子的“罪责”,我要问良知何在,人道何在,起码的理性何在?要知道,在一个和平时期,无端地饿死一个人,都是天地不容的!

  最近我还看到一篇文章中的一句话:“没有毛泽东晚年的探索的失误,就没有改革创新之路”,我简直惊诧到了不知今夕是何夕的程度。是的,我们流行过一句话:坏事变好事。于是带来了一系列误读,以为坏事等于好事,以为亏得有坏事,否则哪来的好事,等等。是的,坏事可以转化为好事,但有一个必须的前提和条件,那就是总结与反思。否则,坏事还要坏下去,好事永远来不了。文革之灾转换为改革开放之成,有一个不可替代的原因,那就是真理标准的大讨论和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反思。没有这个常识性的认识,就会出现大笑话,大颠倒。我们就得去感谢希特勒,没有他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哪有中、美、英、苏、法等国,取得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胜利;我们就得去感谢日本军国主义,没有他们发动的侵华战争,哪来的抗日战争的胜利!不过,还真有人感谢日本侵华的,那就是毛泽东。

  评价“伟人”的功绩,可以以掩盖真相为前提条件。

  逄先知文章的很多结论是没有以真相的披露为前提的;结论没有建立在真相的疏理上。这已经是很多所谓“马克思主义卫士”的习惯。

  譬如,讲到毛泽东建国的功勋,却没有涉及建国的来由。毛泽东的《论联合政府》、《新民主主义论》以及他那一时期的言论,是有很多民主的承诺的;诸如要实行罗斯福的“四大自由”、林肯的“民有、民享、民治”以及农民的耕者有其田,民族资产阶级存在的时空,等等;这是建国成功的动力。但是请问,建国之后,这些承诺他兑现了吗?事实告诉我们的是:恰恰相反!在他否定这些承诺的时候,连他的战友们都感到吃惊,最后在威压下只得承认自己是“小脚女人”,跟不上了。一个够格的政治家的起码品德是信守承诺;我们评价一个人的起码标准是:听其言,观其行。把一件事的来龙去脉的真相全都掩盖起来,我们又何能对这件事作出准确的评价呢?

  最近全世界都在带着极大的敬意悼念前南非总统曼德拉,他的伟大功勋是实现了种族平等,手段就是两个:一是和解,二是和解的前提必须是澄清真相。我们要取得对毛泽东的全民族的共识,必须是公开真相。要评价的功勋,有要掩盖真相,那就成了南辕北辙,是绝不能成事的。毛泽东已去世多年,按国际惯例,已经过了档案保密期,公开有关真相,应该是可能可行的。

  是的,怎样评价毛泽东是有分歧的;在毛泽东评价的问题上取得全民的基本共识,又是深化改革开放必须的前提之一。而我以为,解决这个必须解决的问题,需要三个条件。

  一是必须有一个类似于真理标准大讨论这样一个全民性规模的交流。单靠几个领导表态,或靠类似逄先知这样的笔杆子的几篇大作,是无济于事的。在今天这样一个必须公民化的社会,任何强制性的手段都具有段暂性,只有靠“知情知理”的大多数人的“人心”,才是长治久安的基础。

  二是必须尽可能地披露真相。这些年来,文革已经成了不可触的“敏感词语”,多数年轻人和普通老百姓对共和国的历史茫然无知,他们对这样的大事只能报两种对策,一盲从起哄,二不信一切;真切的共识是没有的。

  三是创造一个共守的游戏规则,即我们在书面上也提倡过却不肯实行的规则,即“不打棍子,不戴帽子,不揪辫子”的“三不主义”;让大家在和谐的环境和气氛中,畅开胸怀,畅所欲言。

  没有这三个条件,不懂的事情恐怕就永远不懂了。在什么权利都得不到保障的时候,我大概只能保留一个“不懂权”了!

  2013-12-26

来源: 共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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