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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何要送儿子去美国读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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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3-2-4 12:13: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纽约时报





此前,资深媒体人董郁玉为纽约时报中文网写了一篇《我要送儿子去美国读大学》;两周后,董郁玉的儿子,继他老爸又写了篇《我要去美国读大学》。

这对父子,分别从旁观者和体验者的角度分析了为何要前往美国留学,中外教育的根本差异在哪里,为何越来越多的优秀学生选择了留学这条路。

董郁玉,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硕士。曾任哈佛大学尼曼研究员,现任《光明日报》评论部副主任。

其子董一夫,毕业于耶鲁大学,曾于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麻省理工学院斯隆管理学院、耶鲁大学法学院蔡中曾中国中心从事学术研究工作;曾任耶鲁大学《中美通》(China Hands)杂志执行主编。










本文作者:董郁玉&董一夫(内容有删改)

01

《我要送儿子去美国读大学》

《纽约时报》专栏作者托马斯·弗里德曼2006年发表的一篇文章令我印象深刻。

在这篇以众多人名开始,又以众多人名结束的文章里,弗里德曼讲述了他参加女儿高中毕业典礼的感想。他从毕业生的名单中发现,叫“Smith”的只有5个人,而当他自己从明尼苏达州的一所高中毕业时,他回忆道,“好像只有5个人不叫‘Smith’”。

这篇文章发表后的20多天,我领儿子去了美国。在接下来的一年里,我儿子姓名的汉语拼音也在“稀释”“Smith”的名单中占据了一行。

有意思的是,就在上个星期,《纽约时报》前北京分社社长Erik Eckholm在Facebook上“晒”出了一张他参加儿子高中毕业典礼时的毕业生名单的照片。这张照片,显然是全部名单的最后一页,只罗列了姓氏以U到Z开头的毕业生姓名。

在这份有120多人的名单中,用大陆汉语拼音拼写的姓氏,竟有近70人。而弗里德曼在2006年的专栏文章中前后罗列了30多个姓名,可用大陆汉语拼音辨认的名字只有3个。

在我领儿子回国四年后,去年12月和今年6月,我儿子参加了SAT Ⅰ和SAT Ⅱ的考试。我虽然清楚此道不孤,也听说过大陆参加SAT考试的考生在把香港的考位占满后,又开始去占据新加坡、韩国和日本的考位。但是,当我领着儿子赴港,在机场、酒店和考场,看到黑压压的来自大陆的考生时,还是被这样的庞大阵势所震撼。

不知怎么回事,在两次赴港的途中,有句话反复萦绕在脑际:“我也到了该领儿子朝它跪去的时候啦”。这句话,出自《神圣忧思录——中小学教育危境纪实》一书。

许多年前,我为这本书激动得热泪盈眶,那时我还没有结婚。不过,也正是这句话,似乎在警告所有要成家生子的人,在未来都要面对一段因孩子踏入教育的“神殿”而出现在脚下的畏途。这句让人不寒而栗的话,我过目不忘。20多年过去,现在,轮到我了。

相反,在盛世的景象中,就连弗里德曼也在其发自中国的专栏文章中对中国伸出了大拇指。当然,也正是在中外交口说盛世的过程中,被Erik Eckholm领回美国上学的儿子,有了越来越多可以用大陆汉语拼音拼写名字的同学。而这些人中,也有我儿子的同学。

还在初二,我儿子班级中就开始有人出国去读中学了。刚升入高中,儿子所在学校曾借开家长会之机,统计有多少学生想在三年后弃考中国大学而直赴国外读大学,结果当时有100多名家长表达了这种意向,大体占整个年级学生总数的四分之一。

我儿子在上初中时,成绩稳定在其班级前列的头四名男生,全部以出色的成绩升入本校高中。这四个人全部选择了出国读大学本科,其中一人已在高一学年结束后,申请进入了美国一所著名私立高中。这四人之外,还有一位同样升入本校高中的特长明显的学生,也被新泽西一所私立高中录取。

我儿子所在的北京四中,今年有70多人直接投考国外大学。据学校负责老师介绍,在这70多人中,有90%多的学生被美国排名前30的大学录取,这还不包括那些在高一或高二出国就读高中,在国外参加考试的学生。我儿子的高中班级中,一名当年崇文区的中考“状元”,也是在高一学年一结束,就出国读高中去了。

很难单纯用躲避高考来形容这些出国读高中和大学的中学生们。这些选择出国读中学和大学的学生中,不敢说全部——但有相当一部分学生有升入北大、清华的学习实力,并非夸张。而问题在于,北大和清华还值不值得那么多人千军万马去挤独木桥?

一个曾在《纽约时报》负责报道教育新闻的记者,在哈佛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后,在某大公司谋得了一个驻中国的职位。一次,在与我谈起北大、清华的毕业生与国外普通大学的毕业生的工作表现后,感慨地说,那些在工作中更有创意的国外普通大学的毕业生,如果当年在中国参加高考,那是无论如何也考不上北大、清华的。

当然,在中学生出国的潮流中,无论以中国的眼光还是以美国的标准,也并非所有学生都是可造之材。我一个同事的儿子去年高中毕业后,进入美国中部的一所非常不错的大学就读。第一个学期过去,我同事向我转述了他儿子告诉他的一件趣闻:同级学生中,有一位陪读的中国母亲重金央求其儿子说,“儿呀,如果你能考过一门,妈就给你买一辆玛莎拉蒂”,结果可想而知。

每年海量涌出国门去读大学的中学生,和上述能够把陪读母亲的儿子办到美国进入知名大学的中介机构,正在同时改变着中国和美国的教育生态。

在香港亚洲会展中心SAT Ⅰ考场,当我听到国内几家中介组织在考场举办的推介会上,声称其可以在一周内“包装”一个学生,达到美国名校申请要求时;当我看到有考生家长把大陆中介组织按照国外惯例提供给听众的免费咖啡、饮料,咕咚咕咚地倒进自带的硕大水杯带出会场时,我忽然想起了弗里德曼2006年那篇专栏的观点和结论。

弗里德曼在那篇文章中说,美国吸纳了全世界人才,因此高等教育将汩汩涌动。

真是这样吗?这,恐怕得问我儿子他们那代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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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我要去美国读大学》

我老爸刚为纽约时报中文网写了一篇文章:《我要送儿子去美国读大学》。我就是文章中提到的那个儿子。

文章我读了一遍,感觉惊异。已经开始丢三忘四的老爸,絮叨起我同学的事情,记忆准确,如数家珍,其中有的同学出国的事情,我好像只在吃饭的时候提过一句。看来真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啊。

不管怎样,我把这篇文章转给了文中提到过的已经在国外读高中的几位同学。其中一位同学(我中考那年的崇文区状元)回信给我,说经过一年的国外学习,她的观念已经发生了变化,“原来只想着能上一所排名靠前的大学”,“现在想的是要努力做自己想做的事”。

对她观念发生的变化,我一点都不奇怪。这就像我在美国读书的那段时间(2006-2007年,小学六年级)发生了许多变化一样。但是,在美国的时候,对将来要在哪里读大学的问题,我并没有确定的想法。

那时,我主要忙于应付美国学校的功课。都说美国的学校课业负担轻,功课不紧张。但这要看从哪个角度讲。数学课,一学年下来也没有几次作业,确实不具太高挑战性。但是,我在的学校有一个作业天天都有,那就是读书笔记。这个作业要天天写,老师每周都要检查。

开始的时候,我以为可以用之前语文课上的“读后感”模板来应付读书笔记,也就是一般先把书中内容梗概写一下,再写几句心得便可。哪知道,老师的“朱笔御批”(书法直逼英文狂草,极难辨认)总是问题一大堆。这些问题对我而言,简直“太伤自尊了”。我实在弄不懂,他的那些问题和我读过的书有什么关系。大概在头几十篇读书笔记中,老师几乎在每一篇批语中,都写着“我需要你的reaction”,“你的thought呢”,“你的idea是什么”,“给我你的viewpoint”……你的,你的,你的;我的,我的,我的。书读到这个份上,才知道看别人的书,为的是生产自己的想法。

我老爸在和批改我读书笔记的老师面谈时(类似中国家长会,但谈学生情况都是一对一面谈),曾委婉地请老师对我读书笔记的用词、句式和语法等“多加指点”。老爸事后说,老师对他说的一番话,让他觉得“不好意思”(我理解那其实就是无地自容的意思哈)。老师对老爸说,不要担心一夫的英语(语法),书看多了,错误自然就少了;不会说话的人少,不会思想的人多……

这些话让我明白了,我每天的作业,其实就是在教我思考,启发我思考,“逼迫”我思考。为了完成这种要有自己的reaction、thought、idea和viewpoint的作业,我不得不看更多的书,上网找更多的资料。慢慢地,“朱笔御批”中的内容变成了“商榷”和探讨,而有时则干脆是我的名字后面加上两个英文单词:“Great job(非常好)”。天天读书“写作”的结果,就是我在插班的第一个学期末,不仅在数学和科学,而且在戏剧等全部八门功课上,都得到了A。

回国后,我发现很多作业都是有“标答”的。我的作业中,也让你看“四大名著”,但这些阅读,与其说是让你从阅读中发现什么,创造什么,但往往都有既定的预设答案。

来看这道题目:“请对比西奥多·罗斯福与伍德罗·威尔逊的外交政策”。再看这个:“请分析18世纪80年代的政治、经济和外交危机是怎样影响美国1787宪法中的条款的”。这两个题目,是我准备AP(Advanced Placement)美国历史科目考试时需要思考的几百个类似题目中的两个。这种题目,在教科书中是无法找到“标答”的,仅罗列史实也是不行的。

为什么他们希望学生从高中时代起便思考国之大事?

需要创意的思考,为SAT备考,为AP备考,我都是利用高一和高二期间免修英语课的时间。即便如此,你也必须时刻警惕着,不能让那些激荡你大脑的问题闯入“标答”的地盘。在学校,我们的“研究性学习”项目还只有2个必修的学分。而类似(引自剑桥大学国际考试局的)SDP(Skills Development Programme)等培养批判性思维、激发创意的课程,在我们学校也只是被列为选修课,而在其他学校,类似这样的课程,可能都没有被列入选修课表。好在当我和几位同学参加完在田纳西大学举行的DI(Destination Imagination)全球总决赛后,我知道了一个地方的非主流,在另外的地方可能就是主流。

上次出国前,一个“海归”姐姐对我说:“千万别以为到了美国就自然会说英语。”这句话,我记住了。同样,我知道,到美国读大学,也并不一定就会用好美国的教育资源。我老爸把我送出国门,修行当在我个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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