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Tree.com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6438|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中国国务院新规:中国公民海外资产1月1日起须申报 违者罚款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6 09:21: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国务院最近发布新规,自2014年1月1日起,中国民众拥有对外金融资产与负债,需依相关规定申报。

  中国当地「财经网」报导,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尚未对个人如何申报对外资产负债提出规定,预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细则,可能要求拥有一定金额以上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居民个人报送相关资讯。

  中国国务院最近发布「关于修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的决定」,其中新增「拥有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中国居民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申报其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有关情况。」

  这项新规将自明年1月1日起实施。这表示,中国居民对自己持有海外股票、房屋、贷款等都要申报。

  专家解读,中国对外开放度不断加深,居民个人对外金融资产、负债情况也在不断增加,但这类数据无法完全透过金融机构采集,为保证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完整性,需纳入统计监测范围。

  新华网报导,分析人士指出,目前,在海外配置资产和移民的中国人越来越多,一些投资移民项目本身就是直接的投资理财行为。例如香港投资定居项目,需要投资1000万港元于香港的股票、证券等金融产品。按照新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这1000万港元的金融资产必须向外汇局申报。

  此外,还有一些中国居民通过各种渠道进行美股和港股的投资,或者购买境外金融机构发行的基金、理财产品,按照规定,这些资产也都要申报。

  办法对资产申报范围做出具体规定。需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报的范围包括,中国居民在境外的股票、债券、存款、理财产品、贷款等金融资产和负债,而投资移民「资金」也在此申报之列。

  据报导,关于需申报的人员,办法明确,中国居民和在中国境内发生经济交易的非中国居民均有义务,并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申报国际收支信息。

  需要说明的是,只有「在中国境内发生经济交易的非中国居民」才需要履行申报义务,如果非中国居民在中国境内没有发生经济交易,或者在境外发生的经济交易,则不需要申报,对中国居民与非中国居民之间发生的经济交易,主要由中国居民进行申报。此外,办法中的「居民」包括机构和个人。

  据报导,对中国居民、非中国居民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将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局的相关处罚,包括: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人民币5万元以下的罚款。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3-11-26 10:21:21 | 只看该作者
看点在负债申报。咸鱼可以翻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3-11-26 19:18:32 | 只看该作者
不实际。在美国有很多未入美籍而持绿卡和中国护照的中国公民,许多老华侨几十年都没回过中国。这些人需要申报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消息树

GMT-8, 2024-6-26 07:39 , Processed in 0.044060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