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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什么好人那么难当、人渣那么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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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22 11:34:0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xlyyj 于 2019-2-22 11:35 编辑

Hongfu
这两天热议的赵宇见义勇为却被拘事件,令人不得不感叹:这年头,好人越来越难当了,而人渣却越来越嚣张了。
没有赵宇,人渣李某恐怕就顺利强暴了一名弱女,也许还会进一步伤害弱女和同屋,然而赵宇事件中,试图强奸的李某没事,见义勇为的赵宇事后反而被拘留了14天,且面临李某提出的高价索赔。
在拘留所里,赵宇错过了妻子的分娩和儿子的出世,没能聆听儿子的第一声儿啼,不得不在拘留所熬了十来天才见到自己的儿子。
神奇的是,经鉴定二级伤残的李某短期内就已复原,接受采访时不但中气十足,还悠然自得在搓麻。叫人忍不住怀疑他的二级伤残鉴定到底是真是假。
再看看这个李某有多嚣张,仿佛整个權力公器都是他家的,想关赵宇几年就几年,关键就在于给不给他钱。让人忍不住疑惑,这人渣到底哪来的底气?
赵宇事件让人想起了春节前夕河源市发生的一桩悲剧。悲剧的男主角是农民吴伟青。吴伟青平常为人忠厚老实、吃苦耐劳,上有老下有小的他是一家的顶梁柱。但这位老实巴交的农民,却于今年一月投河自尽,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把一家老小扔在了身后。
悲剧是怎么发生的呢?原来,自尽前,吴伟青有天在乡间的路上遇到了摔倒在地的同乡老人周大爷,好心肠的他不顾自己有事,停下摩托车扶起了老人,并把他送进了卫生院。
但周大爷一到医院,便一口咬定他是被吴伟青撞倒的,让吴伟青掏钱给他看病。被冤枉的吴伟青很愤怒很委屈,但苦于没有证人,不得不垫付了医药费。
可这事并没完。周大爷一家人从此后救缠上了吴伟青家,先是要求带老人去大医院检查,接着又扬言说家里有关系,交J队有人,让吴伟青至少赔偿十到二十万。
可怜吴伟青一个勉强维持生活的农民之家,哪儿拿得出那么多钱?在周家人的步步紧逼之下,吴伟青为了自证清白,无奈投河自尽。在他去世之后,周老人面对前来采访的公益人士陈观玉,终于良心发现,承认是自己摔倒的。然而,一切都晚了,一家的顶梁柱已经没了。
吴伟青的悲剧和赵宇的被拘,不过是我们社會好人日益难当、人渣日益嚣张的一个环境缩影。一个社會之所以好人难当、人渣嚣张,无不是因为有一张适于这一切滋长的法治温床,而每一张法治温床都是由一群贪赃枉灋、以法谋私的坏种人渣铺就的。
试问,若非当年南京灋官一句“如果人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寒了多少好人的心、壮了多少坏人的胆,这世道好人有那么难当,坏人有那么嚣张吗?
而吴伟青悲剧中,周家人口中的“关系”到底又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施加了多少压垮老实人吴伟青的压力?赵宇事件中,李某的后面到底又有谁撑腰,他又凭什么能逍遥法外?
洛克说:“法律的意义是对受灋律支配的一切人公正地运用法律,借以保护和救济无辜者。”
所谓好人难当、坏人嚣张,无不源于法律被滥用,失去了它的保护和救济无辜的意义。
林肯说:“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所谓互害社会、所谓道德沦丧,难道不是法律的沦丧?试问,如果碰瓷讹诈、造假造毒、卖假卖毒、黑恶贪腐的都能支付高昂的犯罪成本,还会有所谓的道德沦丧吗?
卢梭说:“一旦法律丧失了力量,一切就都告绝望了;只要法律不再有力量,一切合法的东西也都不会再有力量。”
而法律的力量原本就在于惩恶扬善、除暴安良。如果任由见义勇为者被拘,而行凶作恶者逍遥,那么法律还有什么力量,那么一切合法的东西又怎么会有力量?好人又如何不难当,坏人又如何不嚣张?
当然,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法律的尊严终究需要人来捍卫,而法律的力量也要借人来舞动。前些日子,闽侯法院对一桩小小的“见义勇为反被讹”案子的处理就蛮值得借鉴。
闽侯法院:见义勇为反被讹 法院维权获赔偿
作者:张海风 黄巧夷  发布时间:2019-01-07 10:25:01
    近日,闽侯法院受理了一起无因管理案件。2018年6月30日20时许,林某驾驶电动车从上街往仓山方向,途经橘园洲大桥路段非机动车道,见陈某跌倒在地却无人伸以援手,就心生怜悯、见义勇为,将陈某送到福建省立金山医院治疗,并垫付医疗费760元。因陈某伤情轻微,治疗后,林某将陈某送回上街后便自行回家,并未向陈某索要代垫的医疗费。不料第二天,陈某及其父亲向上街交警报案,表示林某撞了陈某。经福建司法鉴定,未见双方当事人车辆碰撞接触痕迹情况。交警交通事故认定,林某不存在撞陈某情况。
    林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陈某及其父亲返还医疗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官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某及其父亲当庭向林某道歉,并自愿赔偿林某各项经济损失3000元。
    法官说法:人身倒了可以扶起来,人心倒了就难再扶起来了。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过程中,不仅要善用法律定纷止争、化解矛盾,同时更应通过正确的裁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形成良好社会道德风气。
这段话就是对法律力量与法律意义最好的诠释,如果舞动法律者都能像这位不知名的法官一般深解法律与人心的关系,以扶起法律尊严来扶起人心,那么一切又怎会没有希望?
马丁·路德·金说:“最大的悲哀不是坏人的嚣张气焰,而是好人的过度沉默。”是的,很多时候,好人的沉默会纵容坏人的嚣张。
为了扶起扶起法律、扶起人心,为了不让赵宇这样的好人寒心、不让吴伟青这样的好人受冤、不让李某这样的人渣猖狂、不让周老人这样的坏种嚣张,我们不该沉默,让我们一起呼唤公平公正的法治。
福州赵宇案
程坦
赵宇通过自媒体曝光自己的遭遇后,当地检方昨天(2月21日)上午回应已经决定不予批捕,公安机关已经变更强制措施将赵宇释放。
正当人们心中一块石头刚落地,昨天下午赵宇却收到公安机关将其移送起诉的决定书!好在几小时后,检方以极快的速度做出不起诉的决定。今天(21日)凌晨,福州市公安局通报此事最新进展:赵宇行为属正当防卫,不予起诉。在这个通报中,警方不但说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还表示赵宇案中被赵宇制止行凶的李某,因涉嫌犯非法入侵住宅罪已被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将视其病况采取相应法律措施。
第一,本案中,办案人员罔顾基本证据、事实,没有正确适用法律,对赵宇以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
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最低处十年有期徒刑,情节特别恶劣的可处死刑。
在去年昆山“于海明正当防卫案”(又称苏州昆山反杀案)发生后,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以案释法,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并且“两高”负责人还专门为此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各大媒体、各门户网站都进行了充分报道。
“两高”对正当防卫的最新司法解释,特别强调对于正在发生的不法伤害,不能苛求紧急状况下行为人非常理性地衡量、采用跟对方的手段和工具完全对等强度的手段和工具。
综合警方通报和现场目击证人证词,在本案中,赵宇被对方反击后,将对方推倒在地,然后上前打了两拳、踹了一脚,一气呵成,都发生在极短的时间内,显然属于正当防卫,并无任何不当;如果赵宇后来继续拿凳子欲砸向对方,并且这个行为产生了致对方受伤的严重后果,那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幸亏他被人制止后就立即收手了。
第二,赵宇被拘留后,检方曾接到公安机关开具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但迅速做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可是警方却变更罪名移送审查起诉,
在中国司法实践中,检方一旦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就是案子本身缺少起码的定罪证据,但凡够得上逮捕条件就没有不批捕的情形,相反,逮捕之后证据不足、最终无法定罪的反而不少。
此外,检方做出批准与不批准逮捕的决定,通常会用三到五天的时间做决定,像赵宇案这样,检方非常快速地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且警方也迅速变更了强制措施,本身说明警方内部对这个案子存在较大的争议。
在这种情况下,特别是在媒体曝光,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之后,警方仍然将赵宇变更一个较轻的罪名移送起诉。
在警方移送起诉仅仅几小时后,检方即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这在中国司法实践中非常罕见。我甚至可以讲,这创下中国司法史上最快放人的记录。当然,检方为了给警方面子,在做出这个决定时,也留了一个赵宇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的尾巴。按我的理解,留这个尾巴是缺乏必要的事实和法律依据的,但这是中国国情,我能理解。
人们普遍质疑,警方这样的处理还要不要正当防卫,敢不敢见义勇为,是不是要让现在本来就已经非常稀缺的救急救难行为荡然无存,让中国彻底变成一个弱肉强食的社会。
第三,从现有证据和警方通报看,李某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而且可能还涉嫌强奸(未遂),
一个不健康的社会必然是逆向淘汰的社会,就是因为它缺失了保障社会正义品格的最重要的民意参与。政治一旦成为少数人的权力游戏,邪恶必将如影相随,邪恶一旦与权力附体,权力覆盖下的民众命运如何,还用说吗?
专制强行要党管司法,为党的利益公然鼓吹和践踏人的道德信条,对他人欺凌畅通无阻。对社会过程的强行干预会导致社会系统发生紊乱、社会面貌会发生大面积改变,中国社会已经发生的良知泯灭、道德畸变、人性扭曲。一个多余存在下去的三个代表流氓犯罪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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