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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正义缺席,黑暗正义就会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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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12 03:04:1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陈行之  
单以强制拆迁为例--野蛮的带着原始兽性的权力罪恶,数年来仍旧如入无人之境,像剧毒的黑色火焰一样在我们祖国的大地上延烧,我们仍旧看到无数民众的居身之所瞬间被推土机碾压成废墟和瓦砾,仍旧看到我们的父老乡亲在寒风中抖瑟,仍旧听到无助的人民在暗夜中哀嚎,光明正义没有来,它始终没有来,它被权力铸就的铜墙铁壁遮挡了,压制了,毁坏了,它很难到来了。
尽管他们明明知道自己将会付出生命代价,还是义无返顾地选择了杀死欺凌自己的人。
这是中国底层民众越来越频繁地选择的行为模式,它所显现的当代意义和历史意义,怎么估计都不过分,甚至可以说,这是中国社会发展的重要节点,一种伴随中国数千年历史的我们极为熟悉的事物,正在不祥地降临到这片多灾多难的土地上,我们都听到了它的脚步声。“极为熟悉的事物”,简单说来就是“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的社会舆情,就是“以暴易暴”的暴民传统,就是“打江山、坐江山”的历史循环,就是光明正义缺席,黑暗正义必然降临的社会过程。
在一个社会系统中,没有一个事件是孤立的,所有事件不管大小都必然与那个社会的总体形态相联结。邪恶、虚伪、假话连篇的人却人模狗样,活得精彩纷呈,客观上说明,那个权力系统出了很严重的问题,丧失了公平正义,消泯了道德标准,成为了善恶不分的野兽出没的森林。
范木根接受了这样一种生存常识:要想活下去并且活出尊严,只能靠自己--莫要轻看大多数中国人必备的这个生存常识,它所传达的信息既危险又严重,因为它意味着人民从精神上与国家和政府的疏离,意味着庞大的国家机器在人民的心目中成为异在,甚至成为了与自己的意志和利益敌对的力量。这意味着社会进入了丛林。
“国家力量”倚仗“与人民争夺利益的力量”,“与人民争夺利益的力量”倚仗“国家力量”, 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一个强固的利益链条被“特色”制度打造了出来,“国家力量”和“与人民争夺利益的力量”成为了刀俎,柔弱的人民则成为了刀俎下的鱼肉。这是一个无情的现实,是任何激动人心的口号、任何冠冕堂皇的宣传都无法掩饰的。
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来人民不断被利益集团掠夺,人民在沉默中或者在反抗中不断付出鲜血与生命的代价,都是在这个冷冰冰的逻辑框架内完成的。这在古今中外数千年历史中,都是极为罕见的,只有在“民众是会说话的工具”奴隶制时代才可以依稀看到某些踪迹,比奴隶时代更严重的是,再强大利益集团借助于国家意志的压制下,我们的民众甚至成为了“不会说话的工具”,成千上万工人一夜之间成为光荣幸福的下岗工人,就这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农民的土地被政府和开发商联手掠夺,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
范木根没有机会成为太子,也没有机会成为掠夺集团中的成员,更没有机会晋身于贪污腐败强奸幼女的官员队伍,当然也就只能很不幸地成为“人民”中的一员了,范木根用黑暗正义的手段实现了黑暗的正义。
在光明正义缺席的地方,黑暗正义也未见得不是好东西,毕竟,它是一种正义;在光明正义缺席的地方,黑暗正义就会降临,因为支撑人类行走的就只有这个东西了,不管它是光明的还是黑暗的,只要有这个东西在,我们这些卑微的生命就会认为还值得活下去,否则我们都将绝望而终。
回望中国数千年历史,我们吃惊地发现,光明正义和黑暗正义是轮流交换着出现的,它构成了中国历史独特的逻辑性链条。
不要消极地等待黑暗正义的大面积降临。
法律强拆不会比行政强拆温柔  
在权力和资本疯狂掠夺社会资源的过程中,房屋和土地必定会成为谁也不肯撒嘴的肥肉,简单地谈论利益问题,譬如“与民争利”或者“为民让利”,在这里就没有任何意义,因为这压根儿不是什么道德问题,这是一场人民与权力和资本之间的血腥战争,是一场掠夺者与被掠夺者之间的残酷较量,正像有人说的:“‘改革开放’四个字,你们是用笔写的,我们是用血写的。”在这样一场你死我活的斗争中,你怎么能够指望权力和资本规规矩矩?!在司法不独立的今天,法院只是隶属于各级政府权力机构的一个部门,这样的部门能不被政府意志左右吗?!它又怎么可能做到“中立”和“超脱”呢?!
很多地方政府的征收、拆迁行为都是以行政权力为后盾,以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作为护航的,这正是强制拆迁所向披靡畅通无阻的最重要原因。
县委书记一般都要亲任总指挥,县里主要领导包括法院院长、公安局局长、检察院检察长都是副总指挥,成员囊括所有职能部门,连妇联、残联、人防办都无一遗漏,驻地联通、移动、电信公司负责人也被委以重任……在这种具有中世纪黑暗色彩的权力结构面前,只要人民仍旧作为被掠夺对象而不是这个国家的主人,野蛮强拆就不会停止;只要宪法中没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条文,野蛮强拆就不会停止;只要权力和资本继续沆瀣一气在这块土地上横行,野蛮强拆就不会停止……
高房价的板子应该打在谁身上?
陈行之   
2013年3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加快推进房产税的扩大试点工作。
国务院每次采取抑制房价的措施之后,房价都会进一步上涨,此次更不容乐观;更有人认为,这是国务院在房地产问题上一系列错误政策的叠加,将严重干扰房地产市场的正常发展。
中国房地产市场根本不是正常运转的真正意义上的市场,而是一场权力和资本一道狼狈为奸沆瀣一气野蛮饕餮民脂民膏的肮脏盛宴,我们收获的所有灾难性结果都来源于这个事实。
众所周知,维持中国庞大官僚体系运转的经济动力,来源于政府通过高额税收、国有企业垄断、土地财政等手段对社会和民众的掠夺。
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是巨大的。而表现最明显的就是房价的过快上涨。所以,要稳定房地产市场,主要措施之一就是使地方政府逐步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然而这怎么可能呢?正如专家所言,在公有制条件下,地方政府不但是土地的买家、土地出让的卖家,还是土地财富收支的账房先生,受政府权力联结机制的保护,当流动性充裕、房地产市场向好时,地方政府有动力、有能力推升地价和房价;当楼市价格下跌、土地交易冷清时,地方政府的财政平衡压力就会增大,他们也一定会通过构筑政策防护墙,扭转和抬升楼市价格。
据保守估计,目前我国的土地成本在房价中所占比重已经平均达到30%以上,房地产企业为了赚钱势必要将这一高昂成本转嫁到房屋价格上,导致房价迅猛上涨。在房地产开发的费用总支出中,流向政府的部分所占比例达到了49.42%,其中广州46.94%,北京48.28%,上海高达64.5%!不是别人,正是成天高喊抑制房价并不断出台政策的各级政府为了一己之利在暗中肆无忌惮地推高房价!
如果畸高的房价造福社会上哪怕是一小部分人民也好,更严重的问题在于,权力和资本导演的这出双簧,在其首尾两端祸害的都是普通民众。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各级政府以低价征用土地从农民手中转移的利益,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世世代代以土地为生的农民因土地被政府掠夺而导致贫困,请想象一下,在我们这块据说由人民当家作主的土地上,竟然有4000万农民兄弟被人为地弄成了“失地、失保和失业”人员,世界上有哪一个国家的政府有这样的胆量?!
如果以收入与房价比计算,中国的房价在全世界是最高的,发达国家收入与房价比一般为1:6,香港的收入与房价比为1:15,北京、上海的收入与房价比是多少呢?1:30!这个比率已经远非“畸高”两个字可以形容,这简直就是权力和资本明火执仗的抢劫!这简直就是公然的杀人放火!
于是,人们像盼星星盼月亮一样盼望着党和政府为民做主,把房价的事情给办一办,结果就办成了本文开头说的那个样子,该怎么形容呢?这让人想到如下情景:一户人家被歹人打劫了,这家人就报警,对警察说:“请你老人家好歹保护小民则个!”没想到警察非但没有扑到门外去捉歹人,反而先扇了小民两个响亮的耳光,还用绳子把狗日的捆绑了起来,然后说:“我到底要让你领教领教什么叫法律。”歹人站在门外对警察讪笑着说:“你这样就对了,你再踹丫几脚才好。”
不想方设法改变土地财政政策,不遏止政府伸向人民的贪婪之手,房价永远不会降下来,就像空喊“民主”一样,“至死方休”也不会有什么结果,事情就是这样简单。


一个多余存在下去的三个代表流氓犯罪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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