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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收留智障男20年 被男子家属起诉索20万劳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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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2 19:3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华商报





     看到饥寒交迫的男子,郝先生好心给了一口吃的,结果这个男子竟非要跟着他不愿离开。就这样,两人一起生活了近20年,可郝先生怎么也没想到,他竟然被男子的哥哥起诉了,理由是强迫弟弟劳动。

  今年67岁的郝先生是蓝田县人,1997年,当时47岁的他在西安打工期间遇见了当年30岁的甘肃人罗某。罗某因智力残疾,与其兄在西安打工期间失散。饥寒交迫的罗某在好心的郝先生给了一口吃食之后跟着郝先生不愿离去,郝先生无奈遂带着罗某共同生活、打工。罗某喊郝先生“干爸”。

  期间,罗某的父亲曾找到了罗某,要求罗某跟其回家,罗某拒绝跟其父亲回家,认为回家吃不饱。郝先生曾为罗某找了一名残疾女子与其共同生活,并为此支付了“彩礼”,后因该女子不愿与罗某继续生活,郝先生又将该女子送回娘家。郝先生还打算将罗某户籍迁至其处,为罗某办理低保,在打听时才得知罗某在家乡已结办理了低保。2016年年底,罗某之兄将罗某接回老家。

  2017年年初,罗某之兄以郝先生强迫其弟劳动为由将郝先生举报至辛家庙派出所,辛家庙派出所以该案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未予调查处理。2017年9月,罗某之兄作为罗某的监护人将郝先生诉至未央区法院,要求郝先生支付罗某劳务费20万元。

  庭审中,罗某之兄主动提出调解,郝先生坚持不同意调解。郝先生认为其好心收留罗某,将罗某当成自己的亲生儿子,为罗某“娶妻”,想让罗某有后代将来好为罗某养老送终,在罗某发病惹事后为其善后,罗某之兄反将其先后告至派出所和法院,罗某之兄的行为伤害了其感情,所以坚决不调解,希望法院依法判决。罗某之兄认为罗某年龄已大,其家庭困难,希望郝先生予以补偿。

  审理该案的未央法院民一庭法官王宝娟认为,罗某起初跟随郝先生的目的是“吃饱”,郝先生收留罗某的目的也并非雇佣其从事劳务。罗某称郝先生“干爸”,在其父亲要带其回家时,其拒绝回家并继续跟随郝先生生活,但郝先生与罗某之间并未形成劳务关系。最后,法官以事实为依据,认为郝先生与罗某之间并未形成“劳务关系”,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郝先生收到法院邮寄送达的判决书后激动地打来电话,说法院为他主持了公道。2018年1月29日清早,郝先生便从蓝田来到未央法院,拿着锦旗,眼中噙着泪水,并向法官说他待罗某如亲生儿子,罗某日后如在生活上有困难,他一定不会袖手旁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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