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或气功不能成为“他们”骗人的幌子 在我国,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正常的宗教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邪教组织为给自己披上一件合法的外衣,以欺 骗群众,逃脱法律制裁,往往要冒用宗教的名义。中外邪教 都或多或少盗用一种或几种宗教的某些成分,使其在教义、仪式等方面与宗教有着一些相似之处,企图欺骗那些有宗教 需求而又缺乏宗教知识的群众,使他们去除戒备,误以为是参加正常的宗教组织或宗教活动,而实际陷入了邪教的泥沼“法轮功”就大量盗用了佛教的一些名词术语。近年来,还 有一些具有邪教色彩的非法组织,大多也打着宗教的幌子招 摇撞骗,蒙骗群众。“门徒会”是陕西省农民季三保等人冒用基督教的名义,于 20 世纪 80 年代后期建立的一个地下非法组织。该组织自称传的是基督教,信的是福音,实际上不过是借用基督教《圣 经》中的只言片语,诱骗群众,躲避制裁而已。实际上,它已具有邪教的所有特征。 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中国基督教协会从来就不承认“门徒会”是基督教,因为它与基督教之间有本质 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