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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石和根基--致胡石根/胡石根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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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4 10:14: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徐文立 于 2016-8-4 10:21 编辑

来自国内求 拜:柱石和根基  ---致胡石根

網上零零星星傳頌著你的名字
我不知道你是誰
有人說你是大學講師
你為了行公義在獄中度過了十六載歲月
你妻離子散痛徹心扉

網上鋪天蓋地傳播著你庭審的消息
我不知道你又犯了什麼罪
有人說你是基督徒
你為了這國的民得自由你願一生獨嘗苦杯
即便把牢底坐穿也無怨無悔

網上悲憤交加訴說著你的審判結果
我淌下兩行眼淚
耶穌不是也因著被控訴顛覆羅馬政權上十字架嗎
我終於知道了
你的罪就是與主相隨
你背起這個民族沉重的十字架
彰顯了耶穌的大愛與榮美
哈利路亞

2016/08/03
____________


胡石根八月 4, 2016 editor 图片, 狱中作家资料, 首发

姓名   胡石根
笔名
性别   男
出生日期 1955年11月14日
出生地点 江西省南昌市
居住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里一区12号楼1507室
教育程度 1983年获北京大学中文系学士,1986年获北京大学中文系硕士
职业   北京语言学院(现北京语言大学)讲师
笔会会员 独立中文笔会会员(2009年12月)、英格兰笔会和加拿大笔会荣誉会员
拘捕日期 1992年5月27日拘留,9月27日逮捕;2014年5月4日传唤关押(再次),5月6日拘留;2015年7月10日拘留(第三次),8月7日监视居住(指定地点),2016年1月8日逮捕
拘捕机构 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再次);天津市公安局(第三次)
拘捕原因 组建中国自由民主党及成立中国自由工会筹备委员会,起草了自由民主党纲领,章程和其它该党和自由工会的宣传材料,组织纪念”六四”活动;参加北京5月3日六四纪念研讨会(再次);不明(第三次)
罪名   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涉嫌寻衅滋事(再次);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寻衅滋事(第三次拘留)、颠覆国家政权(逮捕)
审判日期 1994年12月16日(一审),1995年6月14日(二审);未判(再次);2016年8月3日(第三次)
审判机构 北京市中级法院(一审),北京市高级法院(二审);无(再次);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次)
刑期   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未判(再次);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第三次)
辩护人  不明;律师梁小军(再次);律师李柏光、郑湘(第三次)
关押地点 北京第二监狱,北京市朝阳区2357信箱,邮编:100023;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再次);天津第一看守所(第三次)
狱中情况 右手中指被打断,残疾变形,患有肝病,心脏病,胃病,耳病和严重神经衰弱
出狱时间 2008年8月26日(减刑2年9月);2014年6月5日(取保候审一年);未定(第三次)
家属联系 姐胡凤云,电话:0086-13807912885,弟胡水根0086-15979148546
捐款办法 中国农业银行,胡石根:9559980014403197818
救助小组 独立中文笔会,英格兰笔会,加拿大笔会
个案现状 笔会重点救助
律师求见未果
参考资料

《維基百科》
胡石根
胡石根(1954年11月14日-),生於中國江西南昌中國持不同政見者、民主活動家、中國家庭教會長老。1982年畢業於北京大學中文系,之後曾擔任北京語言學院(今北京語言大學)的講師。1991年,胡石根與王國齊組建了中國自由民主黨,還組建了外圍組織「中華進步同盟」和「中國自由工會籌備委員會」,但都被中國政府視為非法組織。


生平[size=0.66666667em]編輯
1992年,胡打算在6月到北京上海武漢等城市派發傳單以抗議六四事件的鎮壓和紀念六四死難者。結果胡在1992年5月27日因被人舉報計劃在北京天安門廣場用航模飛機撒傳單而被捕。
1994年12月,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組織和領導反革命集團罪」和「反革命宣傳煽動罪」等罪名,判處胡石根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服刑期間,曾經有傳胡石根病危。胡於2005年和2008年兩次獲得減刑,最終在2008年8月26日,服刑16年之後獲得釋放。[1][2]
2012年3月3日是全國「兩會」開幕日,北京異議人士胡石根等受到中國政府全面的監控。
2014年5月因參加「六四研討會」被公安傳喚和刑拘,其他被捕人士包括人權律師浦志強﹑學者徐友漁80後作家劉荻以及北京電影學院教授郝建[3]。同年6月5日獲得釋放。[4]
2015年再次被捕,2016年7月15日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對周世鋒翟岩民、胡石根、勾洪國4人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向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5]據官方媒體新華社報道,2016年8月3日上午,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胡石根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有期徒刑7年6個月,並剝奪政治權利5年。他當庭表示服從本次判決,不會上訴。[6]


參考資料[size=0.66666667em]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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