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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占豪与陈钢因啥闹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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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8 11:44: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蒲亨建





何占豪与陈钢合作创作了闻名遐迩的小提琴协奏曲《梁祝》,署名顺序好像是何占豪、陈钢。据说后来俩人因此曲的“贡献大小”问题闹掰,具体原因不详,有点儿像杨振宁、李政道扯皮的翻版。

查了一下百度,介绍是何占豪先学小提琴,后转学作曲;陈钢则是学习钢琴与作曲。



图:《梁祝》创作过程照片 / 何占豪(左)、陈钢(中)





一般认为,《梁祝》主要是何占豪创作旋律,陈钢则主要负责乐曲的发展与配器,这个说法大概是合情合理的。

所以,何陈之争好像跟杨李之争又不太一样,前者分工是基本明确的,那他俩争执的是啥呢?我不太明白。

争的是主要旋律的写作贡献更大还是音乐发展与配器的贡献更大?好像说不太通,如果是这样简单的话,明摆着的事情,犯不着争。

或者是何占豪也或多或少参与了乐曲发展与配器的构思,跟陈钢争执这部分的权重问题?

只有这种界限模糊的事情,才有争执的可能性。



图:1959年,丁善德(左一)、何占豪(左二)陈钢(右二)、孟波(右一)一起讨论《梁祝》的创作





这一点又跟李杨之争有点儿相像,因为具体创作过程只有他俩清楚。

跟李杨之争还有一点儿相似的是:杨振宁的后期成果比李政道多(或者更厉害一些);陈钢的后期作品也比何占豪多。

陈钢后来还创作了一些小提琴协奏曲,对小提琴这件乐器的性能也很熟悉。

但甭管咋说,这跟《梁祝》这桩“悬案”不是一码事。

正如杨振宁后来比李政道厉害,不能证明他俩的诺奖成果就是杨的贡献更大一样,这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

何陈之争究竟何故,似乎仍然是个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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