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Tree.com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4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真情唤醒了沉迷的心灵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4-22 18:10: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叫张海叶,今年66岁,是山西省怀仁县城关镇西关村农民,丈夫赵治云是怀仁县城关镇西关村的一名个体运输司机。我曾经是一名“法轮功”痴迷者,几乎到了难以自拔的地步,在自己病重的时候依然痴迷练功,相信师父会用“神功”来为我诊疗。但事与愿违,“法轮功”没有救了我,没能治好我的病,反而差点让我死了,是社会志愿者和我的家人给了我无微不至的关爱,将我引出迷宫。现在我终于迷途知返了,梦醒之后,我要感谢大家,感谢大家对我不离不弃的帮助。

  1998年5月的一天,丈夫又一次出远门跑运输,我收拾完家务后把孩子们送到学校,百无聊赖地一边看电视,一边纳着鞋垫。此时,隔壁的李婶来到我家,告诉我练一种功可以包治百病,她还给我拿了不少的练功书籍。就是从那一天起,我开始逐渐迷上“法轮功”,几乎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学法、练功上,逐渐也能背出许多经文。我有病不看医生,不吃药,一直把希望寄托到师父身上,总认为师父在帮我“消业”。我把看电视、读报纸、看书籍等都看成是对我练功的干扰,满脑子里只有李洪志的大法与经文,从心理上与世隔绝,从思维到行动都是按照经文说的去做,认为只有这样才算是李洪志的真修弟子。慢慢地,丈夫的起早贪黑我不再关心,孩子们的衣食住行我不再料理,我开始远离他们。

  1999年7月,政府取缔“法轮功”,我很不服气,仍然和其他学员一起学法、练功、有时间还去“弘法”,声称做个好人没有错。这以后,虽然有好多人劝我“法轮功”是非法的,但我仍不思悔改,继续去“弘法”。李洪志的《挖根》、《位置》等经文都暗示、鼓动我们去“护法”,说这样才能“圆满”。于是我一有机会继续大势宣扬,我们的师父是度人的,“法轮功”是宇宙的根本大法,为李洪志的鸣冤叫屈不遗余力。看到我这个样子,丈夫放下手中养家糊口的活计,一遍遍苦口姿心地劝说我。我开始一言不发,后来在他面前大喊口号“法轮大法好”。我自以为情关过得好,正好达到李洪志要求的修去“名、利、情”。

  在接下的几年时间里,我像着了魔的精神病人,放下了家中的一切,一心“护法”、“弘法”,继续散发“法轮功”的资料和光盘,甚至开展“三退”活动。我还公然把“法轮功”资料送到县政府和干部家,心想只有救好了他们,社会的人才能有救。2010年10月9日,我在大街上散发传单,突然感到一阵眩晕,摔倒在地就不醒人事了。当我醒过来时,已经躺在了县医院的病床上,是急性脑淤血。听到这个消息的丈夫急忙把放下手中的活,马上赶到医院陪伴我。我心想他来了,肯定会骂我。但他没有这样做,却是耐心地开导我。起初我不接受,劝他抛弃我,重新找个伴,组建新家庭,不要为我操心,我要将“法轮大法”坚修到底。然而丈夫没生气,继续耐心地做我的思想工作,告诉我现在病得很重,咱们还是相信科学,先治好病吧!再说了,你摔倒在大街上,要不是社区的工作人员及时把你送到医院,后果真是不堪设想。人命关天的时刻,师父为何没有现身,他为什么不关心忠心的弟子?听到这些,我表面上置之不理,但内心已有所触动。

  住院期间,社会志愿者提着水果来医院探望我,丈夫在我身边无微不至地照顾我。一个多月里,孩子们都交给了80岁的公婆照料,丈夫始终陪着我,经常跟我摆事实、讲道理,要我相信科学。慢慢地我的心开始颤抖,开始怀疑所谓的师父“神功”。一天深夜,丈夫突然胃病发作,呕吐出血丝,想想他十多年来为我操碎了心,看着他消瘦了的身形。我再也忍不住痛苦的泪水,开始反思李洪志及其“法轮功”。

  出院后,丈夫担负起了家中里里外外的一切;儿子大学放假回到家中,还给我带回了“法轮功”惨绝人寰的真实录像;女儿辞退了工作,每天带着我到公园坚持锻炼;社区工作人员上门为我办理了低保;还有一些好心的帮教人员多次上门为我进行心理辅导。这么多的人在帮助我,我彻底醒悟了,关键时刻还是社会志愿者和亲人们在真心帮助我。回想起过去,我真是太愚昧无知了,李洪志的“圆满”、“真善忍”完全是歪理邪说,我错了,大错特错了,真对不起大家为我付出的心血。我要彻底从李洪志的圈套中解脱出来,回到正常人的生活轨道上来,重新做人。

  大家的悉心关怀使我刻骨铭心,现在我终于放下了虚无缥缈的幻想,放下了超凡脱俗的虚荣,走出了“法轮功”的迷宫。我由衷地感谢那些真心帮助我的人们,我一定会用实际行动报答社会志愿者对我的关爱。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消息树

GMT-8, 2024-4-25 20:51 , Processed in 0.044236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