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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法轮功的“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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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8 23:19: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期,法轮功刊登在自家媒体上的一份《和解声明》引起笔者关注——3月26日,法轮功就侵权刊登马季作品《相声艺术漫谈》纠纷与马季的儿子马东达成和解,由法轮功公开道歉,并删除法轮功媒体上所有马季作品的数字版本。事件的背景是,法轮功未经马东同意,擅自刊登其父马季的《相声艺术漫谈》,结果被告上了法庭,不愿接受法律审判的法轮功与马东私下达成和解。
  法轮功类似的侵犯不止一次。2012年2月,法轮功电视台非法播放国产电视剧《鹿鼎记》,经相关方严正交涉,法轮功于同年2月27日停播。同年4月,法轮功电视台盗播电视剧《雪山飞狐》,被告上美国加州法院,等等。同一性质的问题反复出现,要从根本上找原因,为此笔者写给法轮功一份“建议书”,帮它们醒醒脑。
  建议不要吹破牛皮。法轮功喜欢吹牛,特别是窜逃海外推出“神韵”骗人期间,更是把牛皮吹上了天。一方面抬高自己说“常人不是修炼人,他衡量美丑、善恶喜好是失去神传文化中的正统标准的”,另一方面贬低他人说“特别是在中国那个环境下,邪党毁掉了中国传统文化,搞了一套都是邪党的东西,所谓的党文化”,言下之意只有法轮功“神韵文化”、“神传文化”才是真正的文化。法轮功既然喜欢吹牛,不妨拿出让人认同的“作品”来,用实际行动证实自己。事实上,法轮功一边无底线吹牛,一边使用卑劣手段侵权,结果惹上官司,最后不得不“和解”,这样的教训该不该好好汲取?因此,特别建议法轮功痛改吹牛皮的恶习,说老实话、做本分事,否则类似的麻烦还会找上门。 
  建议不要心存侥幸。法轮功3月26日发布的《和解声明》并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把它放在法轮功系列侵权案件中来看,就能发现法轮功的毛病出在哪里。2012年2月,法轮功电视台非法播放国产电视剧《鹿鼎记》,经相关方严正交涉,法轮功被迫同年2月27日停播,这是其一。同年4月,法轮功电视台盗播电视剧《雪山飞狐》,被相关方告上美国加州法院,这是其二。如果法轮功真正要杜绝侵权恶行,就应当在盗播《鹿鼎记》时汲取教训,避免类似的恶行重复上演。问题是,法轮功不仅没有汲取教训,反而多次重蹈覆辙。这说明什么?说明法轮功心存侥幸,以为自己的侵权行为不会被发现。因此,特别建议法轮功牢记“摸伸手,伸手必被捉”的良言,彻底杜绝侥幸心理,否则类似的“和解声明”还会发出。
  建议不要藐视法律。当今社会正在向法治社会迈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早已成为人们共识。吃过亏的法轮功怎能不知道侵权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但它们就是一意孤行,再一再二的挑战法律底线,这与它们淡薄的法律意识有关。法轮功群体藐视法律,又是受李洪志的教唆,“法律管常人中的事情,这是没有问题的。一个练功人就是超常的了……不能用常人中的理来衡量了。”(《转法轮功》)法律是国家和人民意志的集体体现,从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任何挑战法律的人必将接受法律的制裁。法轮功正是害怕被法律制裁,不得已与马东“和解”,是两害取其轻。因此,慎重向法轮功建议要遵守法律,绝不可藐视法律,否则必将站在“被告席”上。
  如果法轮功不吸取教训,深刻反省自己的恶行,类似的犯罪行为还会发生,真正受害是的我们普通常人、是人类的文明成果。同时,我们也希望更多受害者果断地站出来,拿起法律的武器迎头痛击法轮功,让它们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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