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Tree.com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38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李洪志,人鬼神之说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3-18 22:03: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06227日,法轮功头目李洪志因驾车未系安全带而受到犯罪指控。案件由美国新墨西哥州法院开庭审理,随后,由于李洪志未按时出庭,受到了第2项指控。2006417日,李洪志签署了认罪书,并支付了罚款,承担诉讼费用。
  美国新墨西哥州法院官方网站(http://nmcourts.gov)显示:被告李洪志,1951513日出生,登记亲属关系为Sandy R Li(李瑞)和Annie M Leigh(李美歌)。案件编号M-40-TR-200600477
  以下为案件详细情况:
  200631日,法院受理此案,针对被告未系安全带的违法情况发出传票(传票号为C-45847704),要求被告于310日出庭。3日,CALVINLUCERO法官表示被告已向法庭请求电话听证,作无罪辩护,是否可行由州法官作出决定。39日,法院确认331日下午3:45听证;31日,被告未能出庭受审,CALVINLUCERO法官发出传票(传票号为C-46579413),并送达被告。
  45日,因被告未能出庭,法庭开出拘传令。6日,法庭发出刑事传票,庭审延迟至420日上午10点。12日,被告通过电话与CALVINLUCERO法官进行有罪答辩,对所有指控均表示认可。
  417日,李洪志签署认罪书,支付所有罚款并承担诉讼费用。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消息树

GMT-8, 2024-4-26 07:31 , Processed in 0.039555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