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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弟子”曼斯死了,这奇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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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7 16:51: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凯风网报道,1月29日,加拿大法轮功练习者马克·曼斯(Mark Manns)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送往医院后不治身亡,“大法弟子”死亡再添一例。网络上再次一片哗然,有李洪志“法身”保护的弟子怎么又死了呢?这到底奇怪不奇怪呢?
  “大法弟子”曼斯在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这奇怪吗?
  报道指出,曼斯的车祸发生于上班的路上,他驾驶的卡车失控发生侧翻,并同一辆驶来的拖车相撞。奇怪之处就在于,“师父”的“法身”哪里去了?李洪志在“讲法”中曾表示,他有无数的“法身”,能给弟子提供最强有力的“保护”,甚至跑到月球都能够进行“保护”,法轮功网站上更提供了海量的“法身保护”范例。在这种强大的“保护”下,曼斯居然在上班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这难道不奇怪吗?
  但如果看看“师父”李洪志近些年在公路上的遭遇,曼斯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却又不足为奇。2006年2月,李洪志因驾车未系安全带受到美国司法部门指控,不但签署了认罪书,还并支付了罚款;2008年1月,李洪志因在美国弗吉尼亚州因超速行驶再次受到美国司法部门处罚。如此看来,公路已成了“师父”的“伤心地”,在公路上,连李洪志连自己都不能保护周全,又怎么可能保护他的弟子不发生事故呢?
  “大法弟子”曼斯被送进医院救治,这奇怪吗?
  报道指出,曼斯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很快被送进了医院。但这怎么可能呢?因为李洪志在《转法轮》中曾经说过,伤病乃是“业力”所致,“手术也只是摘掉了表面空间的病业而已,而另外空间的病也根本没动”,因此弟子是不能到医院看病的。那么曼斯怎么能够任由“常人”医生治疗,为自己增加“业力”呢?或许曼斯并不是真正的“大法弟子”,才做出如此“愚蠢”之举,但报道中又清楚的表明曼斯信奉“真、善、忍”,朋友称其是法轮大法的“捍卫者”,如此,曼斯进入难道不奇怪吗?
  但如果看看“师父”李洪志的做法,曼斯进医院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根据凯风网统计,仅在1983年到1990年的8年时间里,李洪志就先后在长春市19家医院就医。逃亡海外之后,李洪志依然是医院的常客,特别是近年来他在美国就医的各种消息不断被弟子爆出,2013年的美西“法会”上李洪志举止反常,更被网传因病无法亲临“法会”而找了替身。除此之外,他的岳母、女儿以及妹夫李继光都曾在他的安排下入院。“师父”的以身示范,早就给弟子们留下深刻印象,“信师”、“信法”的曼斯进医院进行治疗又有什么奇怪的吗?
  “大法弟子”曼斯不治身亡,这奇怪吗?
  报道指出,曼斯在被送往医院以后最终不治身亡,这同样让人不解。即便是“师父”李洪志没有使弟子在公路上免于发生交通事故,那么“保护”曼斯的生命总该没问题吧?毕竟此前曾有成功的典范,李洪志在太原“讲法”时候就曾说过,一个50多岁的老太太,被一辆“开得非常快”的轿车挂倒,摔出二十多米远,因为练习了“法轮大法”一点事都没有。“师父”连一个50多岁的老太太都能保护好,曼斯这个35岁的青年人居然失去了性命,这难道不奇怪吗?
  但如果翻开“大法”高层近年来的死亡录的话,曼斯之死又有什么奇怪的呢?2010年8月21日,法轮功总部主管韩振国死于龙泉寺;2011年2月26日,新唐人电视台主播吴凯伦肝病死于纽约;2012年5月,李洪志的亲妹夫李继光因病死亡。论职位,曼斯绝不会高于韩振国;论影响,曼斯绝不会大于吴凯伦;论与“主佛”的关系,曼斯绝不会亲于李继光,如果连韩振国、李继光那样的“大法”高层“师父”都救不了,一个普通弟子丧了性命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
  对“大法弟子”曼斯之死怪与不怪的争论,从根本上讲乃是对“法身”灵与不灵,“师父”的神与不神的拷问。事实证明,所谓的“法身”和“功能”不过是李洪志开给弟子的空头支票,他连自己都保护不好,弟子因为车祸魂归九天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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