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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劳的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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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4 19:25: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发生于2001年春节的“1.23”自焚案距今已有13年,逝者远去,生者堪怜,令人警醒,引人深思。事件发生后,法轮功组织不但在第一时间矢口否认,还在此后的13年中百般狡辩,这些狡辩不但显露了“大法”的狡诈,更见证了“主佛”的无耻。那么,法轮功组织都是如何对“自焚案”进行狡辩的呢?
  ——用“法理”自证“清白”
  “自焚”案发生后,消除弟子的疑惧是李洪志的首要任务。为此,他搬出了一系列“法理”进行诡辩:
  一是用“自杀有罪论”论证“大法”无辜。“自焚”发生后,李洪志在第一时间授意发言人张尔平,让他着重强调法轮功禁止杀生,突出自杀是有罪,并反诬王进东等人的自焚不符合法轮功的“法理”;在2003年的元宵节“法会”上,李洪志又假借师徒对话环节,再次抛出“自杀有罪说”,为“自焚”补证。
  二是用“邪悟论”否认“放下生死说”的诱导。“放下生死说”是公认的导致王进东等人自焚的主要诱因。对此,李洪志搬出了“邪悟说”进行辩解,称修炼就是在“迷中悟”,“悟”分为不同层次,不同层次的人对“放下生死”存在不同的“悟”。并狡辩说,“放下生死”并不代表“让人去死”,产生这种领悟的人,恰恰是“邪悟”,是低层次的人因为“放不下生死”而给自己找的借口。
  三是用“做好人说”否认王进东等人的弟子身份。自焚案发生至今,李洪志至少12次在不同场合强调“做好人”与弟子身份的关系。指出“做好人”者才能成为“大法弟子”,而“大法弟子”一旦做了“坏事”也就不是“好人”,不再是“大法弟子”。这个说教的逻辑在于,既然王进东等人已经被法轮功媒体“证实”为“特务”、“地痞”、“流氓”,那么他们自然也就不是“好人”,也就不是“大法弟子”了。
  当然,无论是“自杀有罪说”、“邪悟说”还是“做好人说”,在其后大量弟子自戕的事实面前,在李洪志自相矛盾的“法理”面前,最终都显出了原形。但李洪志通过“法理”对“自焚”事件的任意曲解和无耻狡辩却从未停止过。  
  ——用“阴谋论”嫁祸他人
  推脱罪责的最佳方式莫过于嫁祸他人、寻找“替罪羊”,为此,法轮功组织精心炮制了一个“阴谋论”,将罪责扣向中国政府:  
  首先,利用西方社会的政治偏见营造“阴谋论”氛围。自焚案发生后不久,张尔平就在记者会上放言:“这是共产党政权又一次利用手中‘一言堂’的国家宣传机器肆意陷害法轮功学员的佐证”。部分西方媒体虽然承认自焚人员是法轮功成员身份,但基于政治上的偏见,却认定这是由于中国政府镇压法轮功引起的,反而为法轮功摇旗呐喊。在这种“镇压论”的造势下,“阴谋论”的舆论氛围逐渐形成。
  其次,编造各种“证据”,污蔑中国政府是“自焚案”的导演。200123日,法轮功媒体无中生有地编造了一个《罗干同志在天安门自焚事件筹备会上的讲话》,造谣自焚事件是中共雇用的演员事先安排好的;5月,又公布了所谓的《中央电视台2001123日播出的法轮功天安门自焚报导的调查结果》,造谣中国政府预谋策划“自焚”事件、“花钱雇佣的演员”;在这些所谓的“证据”的基础上,又通过剪辑、粘贴杜撰了所谓《伪火》的纪录片,形成了一个完整“阴谋论”。
  最后,发起“讲真相”活动,扩大对“阴谋论”的宣传。“阴谋论”成型以后,法轮功组织又发动了长期的 “讲真相”活动,以法轮功网站、报纸、电台、电视台、宣传册为载体反复宣传,每年还会组织各种“请愿”和“游行”,强化“阴谋论”的论调。
  “阴谋论”法轮功组织最大的一份辩解词,因为只要让中共自导自演“自焚”案的罪名坐实,法轮功自然可以逃脱干系。不过,这种漏洞百出的谬论根本无人相信,《时代周刊》在20017月的一篇评论中就指 “法轮功网站坚持说自焚是政府特工扮演的。几乎无人信服那个台词”。
  ——用“技术流”混淆视听
  虽然李洪志对现代科技不屑一顾,对通过科学、技术对“自焚”进行辩解却偏爱有加:  
  其一、借“科学”之名自证。2003514日,“法轮功”在加拿大渥太华国会山庄公布所谓天安门自焚案调查进展报告,并宣称“这是首次由科学鉴定证实此事件是中国官方诬陷‘法轮功’的一个阴谋”,表示,通过专家的声音鉴别,证明“王进东可能不是一个人”。而事实却是,这位权威的专家不过是一个刚入门的硕士,而所谓的“鉴定”不过是一篇弟子“心得”。
  其二,拿“专业术语”愚弄民众。医学知识由于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一般很难为普通民众所深入了解,因而具备一定的信息垄断性,法轮功组织深谙此道,于是在医学专业术语上大做文章。比如,对于刘思颖的抢救无效死亡,法轮功组织声称“伤后休克所继发的心、肺、肾等器官衰竭是烧伤死亡的最主要原因”,刘思影“已经平稳度过休克期”,因而她的死亡可能是“被灭口”。对于不了解医学知识的人,这的确是一种“专业”的分析,但在专业的医生眼中,这个说法却是居心不良的花费了大量的篇幅把刘思影的心肌炎病史和烧伤并发症混为一谈。
  其三,吹毛求疵寻找中国媒体报道中的漏洞。中央电视台播出自焚案的报道后,法轮功组织如获至宝,端着放大镜对视频提出了几十个所谓技术上的“疑点”,并在此基础上炮制出了《伪火》的视频。但这些所谓的技术上的“疑点”不但被专家学者一一解释,甚至连外国人士都不屑一顾,认为挑剔者没有常识。
  ——用人身攻击削弱证言
  当事者的证言是揭开“自焚”案真相的最有力证据,要进行辩解就必须削弱这些受害者证言的可信性,为此,法轮功组织采取了抹黑、人身攻击的伎俩。在法轮功的逻辑中,只要把证人搞臭,证人的证言也就失去了可信性:  
  “1.23”自焚案的主要组织者王进东先是被法轮功组织“揭露”为“现役军官”,而后又被称为是中国政府雇佣的“杀人犯”;
  死者刘春玲被法轮功组织称为“三陪女”,还“曾不时殴打老母和幼女”;
  薛红军被法轮功媒体形容为“抽烟、赌博、无所事事,在正经人眼里根本就是一个地痞”;
  郝慧君母女被法轮功媒体称为“迫害法轮功的政治标本”;
  法轮功组织自认搞臭当事者就能削弱他们证言的可信性,但这些人的身份经得起事实的检验,相反,法轮功组织对他们的抹黑恰恰有毁灭证据之嫌。
  ——用伪“第三方”佐证“无辜”   
  为了狡辩自己的无辜,法轮功组织还炮制了所谓的“第三方”进行佐证,只可惜这些“第三方”都是些伪“第三方”:
  2001年就曾有化名“赵亮”的人在某网站上以“客观观察”为名,毫无根据的为法轮功组织的“自焚案”做辩解,该文迅速为法轮功媒体转载,但也迅速暴露出其伪“客观”的真面目。
  更可笑的是,法轮功组织还“自制”了一些“第三方”。2003517日,法轮功网站刊载了一篇题为《法国国际广播电台报导:调查显示“天安门自焚”为蓄意栽赃》的文章。不明真相者猛一看,还以为是法国国际广播电台公布第三方的调查结论,而事实上这不过是法轮功自家的“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借渥太华国会山庄这个地点开了一个记者会而已,但在报道中当事方却成了 “第三方”。
  ——用“大法”媒体扰乱舆论
  在法轮功组织的诡辩中,法轮功媒体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其一,用海量信息狂轰滥炸。法轮功组织深谙“谎言重复一百遍就会成为真理”之道,大量进行信息散布。在法轮功网站开辟的“自焚”专栏中就有18千多篇辩解、造谣文章;这还只是在法轮功组织的核心网站上,在其它外围网站刊载的文章更是难以统计;除此之外,法轮功组织还利用其身在海外的优势,极力操控在英文网站中的信息主导地位,在关于法轮功和“自焚”的英文搜索中,绝大多数都为法轮功组织发布的英文消息所占据。
  其二,移花接木炒作国外文章。为了表明国外媒体的支持态度,法轮功媒体还通过移花接木的方式大肆篡改西方媒体文章。20012月《华盛顿邮报》一篇题为《人火点燃了中国神秘:当众自焚的动机使针对法轮功的斗争加剧》,法轮功网站对这篇报道如获至宝,声称“《华盛顿邮报》做出历史证言”,该报道除了题目进行了修改以外,更在内容上大肆篡改。将不利于法轮功组织的言论尽数删掉,将怀疑性预言改为肯定,甚至将愿意曲解为相反的意思。
  其三,党同伐异争夺海外“自焚”报道优势地位。2005121日,美联社发表了记者Audra Ang的通稿《天安门集体自焚案参与者接受媒体采访》,客观报道了记者实地采访刘云芳、王进东等人的所见所闻所谈,引起法轮功组织的大肆围攻。他们不但鼓动学员到美联社总部请愿,还接连发表《美联社能和中共流氓一刀两断吗?》、《法轮功质疑中共和美联社幕后交易》等文,称“美联社却屈服于中共老流氓的压力”,“为中共谎言传声”。这种激烈的反应正是为了在西方社会封堵一切不利于法轮功组织的“自焚”言论。
  可以看出,“1.23”自焚案发生以后,法轮功组织为了掩盖真相进行了百般抵赖、千百狡辩,但事实胜于雄辩,在铁一样的事实面前,任何狡辩终究是枉费心机。对于法轮功而言,“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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