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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暗示弟子舍生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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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 04:51: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法輪功癡迷者自焚的慘案時有發生,最典型的就是2001年1月23日在天安門廣場發生的7名法輪功癡迷者自焚事件。儘管李洪志及其法輪功組織矢口否認,但這顯然與李洪志歪理邪說的暗示有著不可分離的聯繫。
  李洪志暗示弟子說人的肉體無用
  1、李洪志在《二零零二年美國費城法會講法》說:“人肉身的表面──後天形成的身體,其實什麼都不是。”
  2、李洪志在《轉法輪》說:“他多了一個人的肉身,多了這麼一雙局限在我們這個物質空間看物體的眼睛,也就是掉在迷中來……因為在迷中,所以也就最苦了,有這個身體,就讓他來吃苦。”
  3、李洪志在2003年《大紐約地區法會講法》說:“人的肉身是最骯髒的。是根本就不能帶到天上去的,所以你修的再好也不行,你具備不了天上那麼純潔、那麼聖潔,達不到那種狀態。”。”
  4、李洪志在1998年7月26日《在長春輔導員法會上講法》中說:“很多天國根本就不允許你帶身體回去的。你們帶回去就等於破壞了那裏的法。” 
  李洪志以無用、骯髒、破壞法等字眼,來暗示信徒摒棄肉身。 “1·23”自焚事件劉雲芳說:“世界原本是火,把人的我字燒掉,私字也就燒掉了。去掉我這個肉體之後,就可以進入另外一種天地了”。
  李洪志暗示弟子說軀體死亡,元神不滅
  1、李洪志在《長春輔導員法會上講法》說:“人死亡了只是你最大一層分子,就是人的軀殼,表面這層分子在這個空間中死亡了,脫掉了,而你真正的由微觀物質構成的身體怎麼會死亡呢?”
  2、李洪志在2001年6月23日《大法堅不可摧》(經文)中說:“在被迫害中哪怕真的脫去這張人皮,等待大法修煉者的同樣是圓滿”。
  3、李洪志在《轉法輪》中說:“人在死亡的那一瞬間沒有害怕的感覺,恰恰相反卻突然感覺到有一種解脫感,有一種潛在的興奮感;有的人覺得自己一下子沒有身體的束縛了,輕飄飄地非常美妙地飄了起來。”
  4、李洪志在《在長春輔導員法會上講法》中說:“在這個宇宙中,過去有許許多多修煉形式和不同天體的天國世界,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他們都不要身體的。” 
  正是李洪志“元神不滅”邪說的蠱惑,弟子非常嚮往所謂“元神不滅”的“高級生命”,走向了自焚不歸路。“1·23”自焚事件組織者劉雲芳在自焚事件發生前的兩三年間,就宣稱“開了天目”,能看到“另外空間生命和物質的存在方式”,自焚前不久,他又聲稱“練功時進入了狀態,悟出‘元神’帶著點火工具和汽油來到北京天安門廣場自焚”。2006年1月24日,法輪功人員朱正峰堅信李洪志吹噓的“元神不滅”,將汽油澆到自己身上,點火自焚身亡。
  李洪志告訴弟子說“法輪世界”無限美好
  1、李洪志在《轉法輪法解》中說:“你聽說過有極樂世界嗎?法輪世界更美。”
  2、李洪志在《轉法輪》中說“極樂世界樹是金的,地是金的,鳥是金的,花是金的,房子是金的,連佛體都是金光閃閃的。”
  3、李洪志在《轉法輪》中說、“所以將來他修成的時候,想要什麼伸手即來,要什麼有什麼,想幹什麼就幹什麼。在他的世界中什麼都有。這是他的威德,自己經過吃苦修出來的。”
  4、李洪志在2000年8月12日《去掉最後的執著》(經文)中說:“圓滿了就是光焰無際的神、佛、道,具有一切佛法神通的神的偉大形象,是人相無存的。
  李洪志將自己編造的“法輪世界”與傳統佛教中的“極樂世界”、“琉璃世界”等相提並論,對弟子產生了極大的誘惑力,眾多法輪功信徒想逃避現實苦難的生活而去追求美好的“法輪世界”。2000年5月13日,年僅28歲的河南弟子曹麗帶著她的“圓滿”夢自焚,留給媽媽陳翠蓮的遺書上說:“我現在已經修煉成佛,女兒要先走了,我要帶著兒子一起飛上天堂,兒子和我一起去享福去了。”“1·23”自焚事件中劉思影生前用稚嫩的童音告訴大家:因為要“去天國”,那是 “美好的世界”,“那裏到處都是金子,通向天國的路也是金子鋪的”。河南省濟源市法輪功癡迷者王保濤留下遺書說:“我的願望就是做個真正的修煉者,去法輪世界。”
  李洪志暗示弟子放下執著就能圓滿進“法輪世界”
  1、李洪志在《去掉最後的執著》(經文)中說:“去掉一切常人執著,包括對人的生命的執著”,“其實這也是到了放下最後執著的時候了.作為一個修煉者你們已經知道了、也做到了放下一切世間的執著(包括人體的執著),從放下生死中走過了。” 
  2、李洪志在1999年5月2日《在澳大利亞法會上講法》中說:“放下生死就是神,放不下生死就是人” 
  3、李洪志在2000年9月24日《嚴肅的教誨》(經文)中說:“無論他們被關押或為堅修大法而失去人的生命,他們都是圓滿。” 
  4、李洪志在2001年5月19日《加拿大講法》中說:“特別是為大法失去人體的,都是在證實法中體現出來的偉大。”
  5、李洪志在2002年3月《北美巡迴講法》中說:“在(大陸)那個環境中真的能放下生死”。
  6、李洪志在2003年2月15日《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中說:“ 因為你的死,因此而得到上天的福報,這不是轉化成了一件更好的好事嗎?” “放下生死的弟子什麼都不怕。”
  受李洪志這些歪理邪說的蠱惑,大法弟子為追求圓滿進入李洪志描述的“法輪世界”,而放棄了人間的一切(包括人體)執著,泯滅人性、拋棄親情、踐踏法律,甚至置自己的生命于不顧,採取自焚、跳樓等種種極端手段,鋌而走險,造成了一幕幕人間的悲劇,這是必然。
  “1·23”自焚事件後王進東說,他自焚的依據就是《去掉最後的執著》裏面的上述“法理”,因而他在自焚時要高喊“宇宙大法是世人必經之法”。劉葆榮認為:“李洪志在他的經文和講話中老是說,還有一部分人沒‘走出來’。如果我再不‘走出來’,就實現不了真正的‘圓滿’。”郝惠君也承認自己是為“護法”才“放下生死”去自焚的。又有湖南省常德市法輪功練習者譚一輝自焚身亡,他在遺書中寫道:“我實在難以容忍了,我要勇敢地站出來作一名護法戰士!”

  
(責任編輯:徐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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