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在双方建交之后又出台一个《八一七公报》,就是专门为解决前两个公报中未解决的对台出售武器问题的。因此,整个《八一七公报》基本上就是关于美国对台出售武器问题的规定。中国在与其他国家建交时是不会公开允许向台湾出售武器的。因此,《八一七公报》本身就是一个尾巴。这个公报的核心表述体现在其第六条上。该条具体中文表述是这样:“考虑到双方的上述声明,美国政府声明,它不寻求执行一项长期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政策,它向台湾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数量上将不超过中美建交后近几年供应的水平,它准备逐步减少它对台湾的武器出售,并经过一段时间导致最后的解决。在作这样的声明时,美国承认中国关于彻底解决这一问题的一贯立场”。这一条留下两个问题:一是美国政府是声明是“不寻求执行一项长期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政策”。不寻求(it does not seek to carry out) 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含糊的表述。“长期”,到底是多长也没说。后面的具体规定是武器数量和性能上不超过中美建交后近几年的水平,它准备逐步减少,经过一段时间最后解决。这个表述只是具体规定了不能超过某个水平,这个是相对算比较具体的。但以后以“什么样的水平”减少,经过“多少年”达到“最后解决”,这最后解决成什么样,也都没有具体规定。这就给美国留下了很大的可以狡辩的空间,它可以用20年时间减少,也可以用一万年时间来减少,都不算违反这个公报。最后解决成什么样?中国的理解是减少到“零”。美国可以理解成减少到规定水平的99.9999999%。最后一句话“美国承认中国……一贯立场”,英文中用的词汇又是“acknowledge”(认识到)。在双方谈判公报时中方是要求过将以上各个公报中的“acknowledge”都改成“recognize”的,但谈不下来。这就充分表明美国是尽最大努力为自己留下尾巴的。
如果提不出这种美国式的、美国人很容易看得明白的报价,那就是对美国人说谎话,就是不懂美国,必然会造成美国人的重大误判。对其他国家,都可以不用这样的报价,但对美国一定要如此。让美国人清清楚楚地看明白,比他是否接受重要得多。如果他根本就看不明白的东西,那说了不等于白说吗?以上报价,既是中国现在大炮的准确射程范围,也是充分体现我们对美国尊重的态度。为什么要提这样的报价?不要像中国人那样多余地去拐任何弯子,道理实在是太简单了 —— 从实力地位出发,我能,你不能(from a position of strength,I can,and you c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