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Tree.com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56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十月革命一声炮响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11-8 15:33:2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04年前的今天,1917年11月7日,俄国十月革命全面爆发。

  一.二月革命: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沙皇俄国前线连吃败仗,后方工业停顿,农业荒芜歉收,各种矛盾激化,俄国革命形势迅速趋于成熟。

  1917年2月,俄国爆发了第二次资产阶级民主革命(1905年第一次失败),推翻了沙皇专制制度,但出现了资产阶级临时政府和士兵代表苏维埃两个政权并立的局面。

  二.四月提纲:

  4月,布尔什维克(俄国共产党)党的领袖列宁从德国秘密回国,在党中央会议上发表《四月提纲》,提出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过渡到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获得共识。

  根据党中央和列宁的指示,布尔什维克党在群众中积极进行宣传并多次领导工人和士兵举行示威。

  三.七月事变:

  7月4日,共产党的组织和平示威,高呼"一切权力归苏维埃!",大量彼得格勒工兵参加了游行。遭到临时政府血腥镇压,宣布首都戒严,解除工人武装,封闭《真理报》并通缉列宁。

  共产党和平夺权的道路走不通。

  四.九月叛变:

  俄历8月25日(公历9月7日),俄军最高总司令、沙皇将军科尔尼洛夫发动了一起反革命叛乱。目的是要消灭革命力量,解散苏维埃,建立反动的军事独裁,准备恢复君主制。

  在布尔什维克党的领导组织者下,有大量工人参加赤卫队。叛军受阻,内部瓦解。9月13日,叛乱被人民武装平息。

  五.十月起义:

  9、10月问革命形势完全成熟,人民解放运动空前高涨。武装夺取政权是唯一的出路。

  临时政府企图先发制人,防止布尔什维克党发动武装起义。

  11月2日,临时政府派兵占领彼得格勒最重要的据点,并试图封闭布尔什维克党的《工人之路》和《士兵》报,到处搜捕布尔什维克党的领导人,切断彼得格勒苏维埃与工人区的电话联系,密令彼得格勒军分区司令派兵进攻斯莫尔尼宫——革命军事委员会所在地。

  根据列宁的建议,布尔什维克党决定提前于11月6日(俄历10月24日)举行武装起义。这时,彼得格勒卫戍部队的士兵和喀琅施塔得的水兵与工人赤卫队,已转到布尔什维克党的领导下。

  深夜,列宁来到斯莫尔尼宫,亲自领导武装起义。

  从11月6日夜到7日晨,工人赤卫队和革命士兵、水兵,在布尔什维克党的领导下迅速占领了彼得格勒的主要桥梁、火车站、邮电局、国家银行和政府机关等战略要地。

  7日上午九时,占领通往冬宫——临时政府所在地的要道。临时政府总理克伦斯基化装后乘坐美国大使馆的汽车仓惶逃跑。

  下午五时,起义的工人和士兵包围了冬宫。

  晚九时四十五分,停泊在涅瓦河上的“阿芙乐尔”号巡洋舰开炮射击发出了开始向冬宫总攻的信号;接着,赤卫队和革命士兵向冬宫发起总攻,在冬宫前的一百一十七级云石阶梯上和冬宫的一千零五个房间里与敌人短兵相接,展开白刃战。

  到8日凌晨2时,冬宫全部被攻占,临时政府的十六名部长全部被逮捕。

  六.建立人民政府:

  11月7日深夜,全俄工兵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在起义指挥中心斯莫尔尼宫召开。

  会议在11月8日通过和公布了列宁起草的《告工人士兵和农民书》、《和平法令》和《土地法令》。

  《和平法令》向各交战政府和人民建议结束战争,缔结不割地、不赔款的和约。

  《土地法令》规定废除地主土地私有制,实行国家土地所有制,把土地分配给劳动农民耕种。

  会议庄严宣告全部政权归苏维埃,选举成立了工农临时政府——人民委员会。

  列宁当选为人民委员会主席——人民政权人民政府最高领导人。人民委员会由内务、农业、劳动、陆海军、工商业、教育、财政、外交、司法。

  11月9日清晨大会胜利闭幕,它宣告了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成立。

  七.社会意义:

  1. 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获得胜利的社会主义革命,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由此诞生。十月革命的胜利沉重打击了帝国主义的统治,推动了国际社会主义运动的发展,鼓舞了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的解放斗争。

  2. 改变了俄国历史的发展方向,用社会主义方式改造俄国的道路,对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3."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十月革命帮助了全世界,也帮助了中国的先进分子,用无产阶级的宇宙观作为观察国家命运的工具,重新考虑自己的问题。走俄国人的路——这就是结论。"(毛泽东/1949年)

  4.十月革命结束了资本主义独占天下的局面,并为之后的社会主义阵营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5.十月革命的胜利标志验证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理论的伟大正确。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消息树

GMT-8, 2024-4-28 10:04 , Processed in 0.039981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