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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鸽“两控告”折射出其悲剧式的育子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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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2 04:29: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梦鸽悲剧式的教育

   ——梦鸽“控告酒吧领班经理称其介绍卖淫女及勒索”、“控告杨女士装醉卖淫”折射出的教育思想

  常见这样的愚昧地教育孩子方式:俩孩子闹纠纷而打架,事发后,双方家长常常指责对方孩子的问题,指责对方孩子父母在教育上存在的问题。孩子打架了,出了问题,双方父母都应该冷静下来,检查自己孩子身上的问题,然后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这样才能让自己的孩子认识自己的问题,吃一堑,长一智,才能警醒孩子吸取教训并不再犯类似错误。从帮助对方孩子的角度,适度地指出对方孩子的问题未尝不可,但不要过分指责对方孩子,特别是当着自己的孩子面数落对方孩子,把问题全推到对方孩子身上。这样不利于教育自己的孩子,让孩子错误地认为,犯过错后,父母会出面帮助自己,自己是无需害怕的,更不会受到指责,不会承担责任,一味地发展下去只能让孩子越滑越远,甚至是深渊。特别是有一定家庭背景的父母在教育上尤其不能袒护自己的孩子。

  但是,这种极其错误的教育孩子方式竟然发生在总政歌舞团著名歌唱家、民族声乐硕士梦鸽女士身上。看到凤凰网资讯《梦鸽控告酒吧领班经理称其介绍卖淫女及敲诈勒索》和搜狐新闻《梦鸽控告杨女士装醉卖淫》,梦鸽女士爱子心切让人理解,爱子之情父母皆有,人人能理解她的渴望。众所周知,自儿子案发后,梦鸽以一个母亲的身份,到处奔波,几聘律师,她受的苦、内心的煎熬恐怕只有她自己知道。作为一个母亲,希望在事实的基础上,让儿子少受点法律的惩罚,本无可厚非。但是一定要尊重事实,一定要从教育孩子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坦然面对问题,勇于承担责任,这样才更有利于教育自己的孩子。梦鸽女士在儿子案发后不是面对孩子的罪过,而是顾左右而言他,转移舆论的注意力,转移法院的注意力,绞尽脑汁,想方设法,与律师合谋下进行无罪辩护做铺垫,与舆论进行较量,先指出儿子是在酒喝多后发生的,言内之意是强奸非儿子清醒时所为;后提出受害人是陪酒女,是卖淫女,臆想着孩子的事不是刑事案件而是普通的治安事件;一计不成另一计又生,曝出“案中案”、“局中局”以搅乱案情。如今开始真正地反攻了,控告酒吧领班经理,称其介绍卖淫女及敲诈勒索,并称受害人装醉卖淫。苦心孤诣的一招,以攻为守,以控告他人而达到“无罪”目的,万变不离其宗,都是为儿子开脱罪责。如果控告成立,受害人扬某则是卖淫女,儿子所犯之事非强奸案,而是非常“壮观”的五人轮流嫖娼一人的治安案件,儿子或许将免受劳役之罚。

  梦鸽此举与前文所例举的父母偏袒自己的孩子的教育方式如出一辙,都在指责对方。此招一出,不难看出梦鸽作为一个母亲在教育自己的孩子上出现的偏差与失误,过分地溺爱,过分地满足,过分地迁就,又加上在将军的显赫家庭背景下,孩子容易任性,容易蛮横,容易唯我独尊,容易成为小霸王,成为京城玩少。这样的纨绔子弟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呢?小小年经便开宝马飙车,多次违章,十五岁时就把别人打伤,还口出狂言:“谁敢打110!”犯事了被劳教了一年。在儿子劳教期间,如果梦鸽女士能反省自己教育方式,从此走上正确的育人道路上,严格要求儿子,注意孩子的思想意识的教育,注重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磨砺,注重个人修养的教育,儿子或许就不会犯下如此大案。但是这位母亲没有反思,而是再纵容,再袒护,让儿子更加放肆,肆无忌惮地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做自己认为更有霸气的事情,于是才有了后来的拥多人深夜进酒吧,找人陪酒,然后发生令国人不耻的案子。

  如果梦鸽此控告成立,儿子或能免牢役之罚,儿子或许不会从中汲取教训,因为有父母的光耀,有家庭的化险为夷,或许会变本加厉,真正的悲剧将开始,让一颗有远大前景的“星”殒落。那时,自己酿造的苦酒只有自己独自去吞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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