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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塌房:惨啊!人在房子没了 仍需还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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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5 08:35: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环球网

   四川省雅安地震摧毁了不少人的幸福家园。不少网友疑惑,如果是正在还月供的房子倒塌了或者成了危房,是否还要继续还月供?如果房子在,人没了,谁来继续还月供?

  人在房子没了,月供还要继续

  据羊城晚报报道,国晖律师事务所韦用文律师解释,「如果人在房子没了,则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和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约定,借款人仍有义务清偿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也就是说,如果你房子倒了,房子按揭的月供你还得继续还。银行人士解释,贷款是银行和借款人之间的关系,房子是抵押物,是补充。因此,房子没了,也不能以此为理由停止还月供。

  像这种房子没了,却还要还月供的情况,显然对于失去房子的人来说是雪上加霜。如果之前没有买过相关的财产保险,该如何索赔呢?「房子损毁了,在没有购买任何保险的情况下,只能由房屋所有人自行承担房屋损毁的损失。但从政府救助角度,政府通常会给予受灾群众一定的补偿,使受灾群众得以妥善安置、重建家园。」韦律师解释。

  房子在人没了,房子变为遗产

  对于人死了房子还在这种情况,韦律师解释,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该房产列入该人的遗产,首先由继承人用该人遗产清偿该人的生前债务(当然包括房屋按揭贷款等债务),但清偿债务以该人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父债子还」在法律上没有依据,当然对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继承人自愿偿还的,法律也不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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