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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推新法:喊错“他她”冒犯变性人可罚2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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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9 15:22: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世界新闻网




据纽约市的一项法律,一家机构和雇主倘若在变性人士(transgender,跨性别人士)的「尊称」上用错代名词,可能会被罚款,而金额最高达到25万元。

白思豪市长的人权委员会显然已修订了有关「基于性别认同或表达的歧视法」的条文,把企业、雇员和业主涵盖在内,假如他们使用泛指跨性别者的名词,例如「泽(ze) 」 (他)和「赫(hir)」(她),将会被罚。 (ze和hir是he和she的变音,是对性别不明人士的称呼。)

根据纽约市官方网站的引导信息,无论个别人士的出生性别、身体结构、病历、或身分证上指示的性别是男性是女性,雇主都要使用他们喜欢的名字、代名词和专称,例如「Ms ./Mrs.(女士/太太)」,否则就是违反纽约市人权法。

人权委员会为该法颁布一项「执法指引」,并指出有些人喜欢使用无性别的代名词,包括「they/them/theirs(他们/他们的)」或「ze/hir」。

根据准则,违反该法的行为可能导致企业或雇主缴纳罚款。

例如:

故意并一再拒绝使用别人喜欢的名字、代名词或专称。

一名跨性别「女士」清楚说明其喜欢使用的代名词和专称后,不可再重复使用「him(他)」或「Mr.(先生)」来称呼她。

有趣的是,纽约市人权法同时建议,企业和雇主只要实施一项政策:查问每个人喜爱的性别代名词,这样就没有人因这个问题受到挑剔,从而避免违法。

该准则还补充说,企业和雇主应当更新系统,「容许所有人自我认定自己的名字和性别。」

此外,该准则规定,如果企业发现其雇员或顾客「拒绝使用跨性别员工喜爱的代名词,就必须以不遵立即予以开除,因他们不遵守纽约市人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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