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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声明引发的终极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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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4-11 01:15: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去......一名曲艺爱好者,浏览有关曲艺的网站是必须的,在看大纪元的文艺板块时的时候发现这样一和解声明:在美国对大纪元时代公司的版权侵权案达成和解声明。
这个声明太有意思,对于这个和解声明,让我来念叨几句吧:
1、作为一个大网站,侵犯别人版权了,发表声明时候可不可以大气一些,在首页上发布?若不是爱好曲艺,我都不会看文化生活艺术的版面,更不会知道这和解声明。侵犯版权以一和解声明了事,没有正式的道歉,这不是一个大网站做出来的事,真掉面了。
2、和解中写到“大纪元中文网刊载了马季作品《相声艺术漫谈》的数字版本,并声明该作品由台湾翰林说唱艺术团提供”。马季先生是名伟大的相声大师,提到马季先生的时候能不能不直接称呼名字,在后面加上“先生”二字好吗?还有这段话的意思是要把责任推给其他人吗?作为一个有名气的网站,发布别人东西的时候总得检查一下是不是合法的吧。一有头有脸的人还要有担当呢,大网站的气量啊,就将将够一塑料袋。
3、马东先生起诉大纪元,因为大纪元中文网是在未取得该版权合法继承人马东先生同意的情况下刊登的,这属于侵权。马东先生起诉之后大纪元就删除了该作品,而且说是“已经完全从网站上删除所有马季作品的数字版本”。数字版本删除了,那文字版本呢?图画版本的呢?这跟偷偷用别人家的东西,然后主人发现了,赶紧把东西送回去说:你的东西我给你了,咱们之间已经没有关系了,别再找我了。是一个路子,太无耻。
4、“此案因此达成和解”,这句话说的太好了,马东先生根本就没有接受和解,大纪元单方面的说和解,这就是和解了吗?离婚还要双方都同意呢,这不是大纪元说和解就能和解的。这绝对的是上帝的感觉:我说是什么事什么,别人怎么想,那根本就不重要。
5、如果我是马东,有人侵犯我的合法权益了,只有这样一简陋的和解声明,我是绝对不会和解的。道歉一定要有诚意,一个正式的道歉声明,道歉声明在首页醒目位置保留3天,这是最起码的。还有一定要给一定的经济赔偿,不然这事完不了。
一个和解声明,居然有这么多的问题,我想不透编辑们是怎么做到的。而且,写成这样居然还能发出来,无法让人想象。哎.......真是的........
要是让我写,绝对不写成这样,请问:一份声明,应该怎样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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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4-11 20:58:49 | 只看该作者
扯呢吧,这都是什么跟什么,我得去找找看看,太低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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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4-13 18:21:31 | 只看该作者
大纪元网上的?我去看看,传说中的大法网站是不是依旧那么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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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4-27 06:21:14 | 只看该作者
这都是那“李大师”弄得,自己练法轮功练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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