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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陈光标引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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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0 17:58: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陈光标带两个“天安门自焚案”的幸存者到美国来的真实目的,实际上是想告诉西方世界,你们看看你们维护的法轮功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一、“天安门自焚案”的真伪和自焚者的法轮功学员身份

    新年刚过,由于陈光标访美并在纽约举办新闻发布会,宣布救助郝惠君陈果母女整容,发生在二零零一年除夕的法轮功“天安门自焚案”再次跃入公众的眼帘中,由此也触动了法轮功的短脚,其旗下“大纪元”、“新唐人”等网站媒体纷纷跳了出来,张牙舞爪的对陈光标进行人身攻击,如大纪元网站之《陈光标纽约慈善再抛天安门自焚伪案 大陆罕见封杀》报道:
   “【大纪元2014年01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骆亚报导)近日,大陆商人陈光标赴美国收购《纽约时报》的新闻被炒得沸沸扬扬之际,陈光标突然在纽约曼哈顿一家酒店携带两名‘天安门自焚伪案’的毁容者召开新闻发布会,揭开了他此行真正用意……”


关于自焚的真伪,网上的相关资料很多,法轮功拼命的说是“中共导演”的“栽赃陷害”,也有明白人对法轮功的说法进行了系统的批驳,如悲智老师的著作《踏平坎坷成正道》、《真相VS“真象”》都有详细的分析,这两本书在“天鉴网”上就有下载

   当然,有些人不认可中国反邪教专家的说法,可是美国的反邪教专家也这么认为的

当然面对同在美国新泽西的洋大人,法轮功是不敢去围攻静坐的,只好当鸵鸟,我看不见看不见就是看不见,反正是英文,大法弟子能看懂的不多。
而且,除了法轮功之外,这世界上也是有众多自焚的,而只要是在公众场合的自焚,几乎(根本)都是“弱者”为抗议“强者”的“不合理行径”(至少在“弱者”看来是不合理的),而采取的极端行为,即通过“自焚”制造的新闻效应,给“强者”施加压力,意图使“强者”在外界压力下修改其“不合理行径”,从而改善“弱者”的生存环境。而一个“强者”,根本没有动力去搞一个这么给自己抹黑的脑残行为,图什么呢?嫌外面压力不够,不自虐不爽?
   所以,只要不心存偏见,自焚的真伪和自焚者的法轮功身份,是毋庸置疑的。

二、“天安门自焚案”的法律责任。

要分析“法轮功”和“中共”两方面谁在“天安门自焚案”中应负有法律责任,得从三个方面来分析, 1、“天安门自焚案”是真实发生的;2、天安门自焚案是谁主使的;3、中共取缔“法轮功”是否是“不合理行径”。
   1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如果“天安门自焚案”是假的,也就没有讨论的必要了,事实是真实存在的,有陈果母女为证。
   2的问题,是谁指使的。这个自焚案,这里的加害人是谁,直接加害人自然是自焚的这七个人,他们自己采取的这种极端措施,加害到自身,同时也加害到这个社会;而这七个人为什么自焚,关系着间接加害人是谁。“法轮功”说“自焚”是“中共”主使的,“中共”说是“法轮功”主使的,两方各说各的。我们先简单进行下分析,首先“中共”和“法轮功”孰强孰弱,一目了然,而“自焚”这种事情,就没有是处在强势的一方干的。所以显然不可能是“中共”干的,这明显是出力不讨好,打不着狐狸惹一身骚,自己给自己扣屎盆子的事情,而且成本也高的离谱,再二也不可能二到这份上。
那剩下的选项自然是“法轮功”了,当然这里的“法轮功”是广义上的定义,不是特指在美国的李洪志和法轮功组织。
所以法轮功说是“中共收买指使”的,明显是不可能的。而中共说是“李洪志教唆”的,也举了很多的证据,这些证据既有自焚者的自述,也有李洪志本人的“讲法”,证据看上去很充分。但是,并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是“李洪志本人或其身边的某人亲自指使的”,而是这七个自焚者中的几个人,“从李洪志的讲法中悟到的”。
   所以如果仅仅探讨到这里,从法律层面上讲,“中共”和“法轮功”显然都没有什么直接的法律责任。
   但是,自焚总有一个原因,这个原因是显而易见的,就是“中共”取缔了“法轮功”,也就是说,在“自焚”这个事件里,“中共”和“法轮功”到底谁该负法律责任,又回到了原点,就是“中共”取缔“法轮功”是不是合法的。

    首先,一般来说,言论是不构成犯罪的,但依相关的国际公约,“命令、唆使、引诱”他人实施“危害人类”、“战争”和“侵略”行为的言论以及“直接公然煽动灭绝种族”的言论除外。
   所以,“中共”取缔“法轮功”是不是合法,就要看“法轮功”是不是有上述的言论了。而显然的,“法轮功”里是有大量这类的语言描述的:

如在《欧洲讲法》里就这样说“纳粹”

  弟子:我是属于见过纳粹标志的那一代人,请问为什么正好是这个标志被他盗用?我们怎么看这个标志的真正意义?

  师:大家知道,认识佛家的这个“卍”字在佛教中被认识是从释迦牟尼时代,到现在已经有二千五百多年了,那么也就是说远远超出了纳粹时代。据说有人在希腊文化中也发现过,那就又远远的超出去佛教一千多年。就是说它的历史是相当长,这也只不过是被人能够认识的。其实呢,它是佛的。佛有多大的年龄啊?那是不能用时间(地上的时间)来计算的。所以他这个符号在天体、在宇宙当中那是相当古老,在宇宙中都是相当古老的,何况人类的时间呢!

  那么纳粹为什么用了它?因为我讲过没有任何偶然的问题,自然也是不存在的。这个问题白人社会很敏感。我只给我的大法弟子讲法,不是对社会上常人在讲,不是给常人讲,我是为你们修炼负责才讲的。

  地上发生的一切事情,就是人类社会发生的一切事情,都不是偶然的。大家知道,过去的神,为了叫人不能够太早的败坏销毁,要维持人的生命,尽量让他在轮回中再能返回来,不至于下地狱,最后被销毁,那么神就不断的给人消业,这是人不知道的。神给人消业的同时也在给这个社会、给物质、给一切生命消业。一些物质都有业力。你比如说人做了坏事了,他死掉了,业力却跟着走,跟着他的生命走。那么他下一生不能转生成人,他转生一棵树,那么这棵树就是带有业力的。他转生成一个动物,那个动物也是有业力的。那么也就是说,他转生成物质,物质也是有业力的。我说这个世界如果你能睁开眼睛看一看,那简直你没法在这里生存,到处是滚滚的业力。那么人要是业力大了怎么办哪?神不会来到人间直接给人消业,消业不能无条件的。这个宇宙中有个理,所以神是维护着宇宙的理在做事。

  宇宙有个理叫作什么呢?叫作不失不得,得就得失。那么你要想给人去消业,那么人就得承受这个业力。如果你要不给他消,他会越积攒越多,多了它叫十恶不赦。十恶不赦之后就要销毁,这个生命就要销毁了,不能再让他生存了,完全销毁。那么你要给他消业从而保护人类哪,人就得承受还业力的痛苦。怎么痛苦啊?承受天灾、人祸和疾病。其实我告诉你一个真理:人要不得病,这个人一生不得病,百年之后百分之百下地狱。因为人活着就会造业,象耶稣讲的人是有罪的,他竟造业不还业,人就危险。所以人会得病,会遭灾。大面积的人有了业力怎么办?那就会出现地震、火灾、水灾,甚至于瘟疫和战争。

  说到战争我们就说到这儿来了。那么再讲下去,问题就非常尖锐了,其实我讲的是宇宙真实的理。所以到这儿我就不想再讲。世界上没有任何偶然的事情,因为我不想参与政治,也不想影响常人社会。我只对你们修炼人负责,所以讲到这儿为止。我想让你们自己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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