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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以忘卻的自焚者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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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 04:53: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適逢天安門自焚事件十三週年祭,一首蘇軾悼念亡妻悼念親人的詞,也勾起了人們對天安門自焚事件中逝者的無限哀思,對倖存者的無限同情,也讓人們難以忘卻自焚者在歷經烈火的考驗後所帶來的對身體的傷害、心靈的煎熬,靈與肉的痛楚。
  痛在情形太慘烈
  古語雲: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愛護自己,珍惜生命,既是本能要求,又是道德要求,但是天安門自焚事件的7名參與者在李洪志歪理邪說的蠱惑下,全然不顧這些要求,置生死於度外,大義凜然的引火自焚,演繹了一場震驚中外、情形慘烈的自焚慘劇,結果是兩人被及時發現制止,劉春玲當場被燒死,4人嚴重灼傷,王進東燒得面目全非;郝惠君一隻眼睛因壞死被摘除;花季少女陳果雙手殘端壞死,從腕部遠端縮短截肢,美麗不再,(其中劉思影在醫院死亡)。讓人感到無比的悲痛,請看下面的片段:                 
  片段一,年僅12歲的劉思影,在癡迷法輪功的媽媽劉春玲帶領下,來到天安門廣場點燃身上的汽油自焚,“火燒不著你,只從你身上過一下,一瞬間就到了天國。”那一刻,劉思影仿佛看到了“天國”。當火苗竄起時,鑽心的疼痛和巨大的恐懼,使年幼的思影禁不住哭喊:“媽媽——”“叔叔,救救我!”,可是她的母親劉春玲已被自焚大火當場燒死了。
  片段二,2007年1月23日,在人民英雄紀念碑東北側,王進東面向西北方向,盤腿“打坐”,並將一個綠色塑膠瓶中的液體不斷往身上澆。隨後,一團烈焰從王進東身上噴出,竄起一道濃煙。烈焰中,王進東聲嘶力竭地叫喊:“宇宙大法是世人必經之法。”
  片段三,19歲的中央音樂學院女大學生陳果,因重度燒傷終年只能穿著吸汗的睡衣。她的母親郝慧君也被重度燒傷,她們母女的傷情基本一樣,沒有雙手、沒有耳朵、沒有眉毛、沒有鼻梁,沒有雙唇,裸露的牙齒,面部幾乎成為一個平面,連平常人最正常的喜怒哀樂的表情都沒有。
  痛在思想太愚昧
  古羅馬著名演說家、教育家西塞羅說過,每個人都有錯,但是只有愚者才執迷不悟。愚者之所以成為愚者,就在於固守己見,毫不醒悟。一方面我們在為自焚的受害者同情和嘆息之時,另一方面又為自焚參與者的愚昧無知、執迷不悟而感到痛惜。                    
  自焚,在正常人看來想想都覺得是非常殘忍、恐怖的事情。而那些參與自焚者之所以那麼執著,那麼悲壯,那麼慷慨,根本原因就是受了李洪志歪理邪說的誤導,愚蠢的相信李洪志的“圓滿”說,執迷不悟,把“自焚”當作提升自己“業力”的表現,為所謂“護法、證實法”進而走上了自焚之路。
  “1.23自焚事件”發生的前一年時間裏,李洪志先後發佈《去掉最後的執著》、《忍無可忍》、《走向圓滿》等“新經文”,要求弟子放下生死、去掉最後的執著,“走出來護法、證實法”,走向“圓滿”。
  劉春玲、王進東、劉雲芳等弟子應聲行動,劉春玲不惜四處串聯,組織7名弟子除夕之際跑到天安門廣場自焚,就是為了追求虛幻的“圓滿”;王進東悟到“圓滿”必須以最高形式——到天安門廣場自焚,最佳時刻應選農曆除夕。劉雲芳則率先表示悟到了“圓滿”,悟到“宇宙是我,我就是宇宙”,必須什麼都要放棄,才能直上“天堂”;並深信是“師父”在點化他,是讓他組織人去自焚;之後,倖存下來的劉雲芳還為自己當時的行為辯解,說:“我不自焚,那是因為師父想要留下我,留下我這張嘴來說話。”
  其他幾位如薛紅軍、郝惠君、陳果等都附和此事。更讓人深感愚昧可悲的是,19歲的陳果不諳世事,聽母親說到此事後竟然主動要求用生命去捍衛這個法,覺得自己非常崇高,是個“英雄!”,哪怕後來因重度燒傷躺在病床上,還說自焚並不可怕,自焚就能圓滿,就能去天國世界了;而生前只有12歲的劉思影出於親情的考慮對媽媽說,你要是走了,我跟誰過呀。我只有跟著你,我是你的一個小尾巴。由此可見參與自焚者中大人連同小孩的思想中毒之深之愚可見一斑。
  痛在悔悟太遲緩
  俗話說:千金難買早知道,萬金買不到後悔藥。做錯了事,走錯了路,就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承擔後果。自焚參與者正是由於自己的愚昧無知,給個人、家庭、社會造成了極大的危害,導致了及其嚴重的後果,讓人心痛不已。參與自焚的倖存者用自己的血淚控訴罪魁禍首李洪志,控訴法輪功的殘忍,痛感自己醒悟太遲,痛悔自己悔不當初。
  劉葆榮作為是天安門廣場自焚案件的當事人,以親身感受證實自己是受法輪功邪教毒害太深,受李洪志圓滿說的影響而不能自拔,覺得“真是可悲到極點了,不僅是可悲,我們這7個人絕對是犧牲品。”
  美國邪教問題專家瑞克·羅斯對倖存者郝惠君和她的女兒陳果等進行了採訪,郝惠君說:“我們真覺得後悔。由於癡迷法輪功導致了我們都承受了巨大的痛苦。”陳果也表示:“我希望那些仍然相信這個邪教的人能夠醒悟並且遠離它,不希望看到另一個和我一樣的受害者。”據《陳果母女——天安門“1·23”自焚者的過去與現在》所載,陳果有時會控制不住自己,打她的媽媽郝惠君,郝惠君則要求政府給自己處以死刑。  
  轉化後的王進東多次接受新華社、美聯社等多家中外新聞媒體的聯合採訪,向開封市委、市政府寫了萬言謝罪書,還在獄中寫了很多詩,表達自己的悔恨之情,如“意志潛心修煉,哪知上當受騙。恨己醒悟太遲,留世笑柄羞顏。”“他人娛樂忙,我思緒盪漾,幕幕美景現,自作自品嘗。”
  美聯社在2005年1月21日的報道中說,劉雲芳和其他兩名轉化者王進東和薛紅軍,對過去深感懊悔,表示與法輪功及其創始人徹底絕裂,並對政府優待他們表示感謝。
  痛在傷害太深重
  肉體的痛苦也許可以承受,來自心靈的戕害最難癒合;正如臉上的快樂,別人也許看得到,但心中的痛又有誰能感覺到呢?當自焚參與者聽到李洪志及法輪功組織不承認他們是大法弟子,並污衊他們是受人指使一事時,他們的悲憤心情可想而知,他們受到的侮辱和心靈的傷害可想而知,這種被無端污衊指責被無情拋棄的痛苦甚至更勝於肉體的痛苦。
  在“1.23”慘劇發生後,自焚遭到全世界的譴責。於是,李洪志馬上翻臉不認人,推卸責任,聲稱自焚者非法輪功人員,說是中共對他的誣陷。事發當天,李洪志還授意發言人張爾平在大紀元辯解道法輪功的基本原則是‘真、善、忍’,反對任何形式的殺生行為,包括自殺,自焚人士與我們法輪功根本無關,這僅僅是栽贓陷害我們的一種手段。
  得知李洪志及法輪功組織不承認自焚者是法輪功練習者時,薛紅軍激動得雙手顫抖,“他們是睜眼說瞎話,李洪志想推脫責任天理難容啊!”
  王進東對此也非常憤慨說:“李洪志之流對此事件的評說全是謊言。”還怨氣沖天地喊:“我要大喊一聲,李洪志,你是一個大騙子,快收拾起你騙人的把戲吧,不要再害人了!”在2002年4月接受路透社記者的採訪時說“堅決否認他被政府收買操作這一事件的指控”,“至於我是不是一個法輪功練習者,並不需要其他人來說,我為我的愚昧與盲信感到恥辱。”
  組織和策劃自焚的劉雲芳醒悟後,再次聽到法輪功組織不承認他們是法輪功弟子時,他氣憤地說,如果誰再說自焚者不是法輪功弟子,讓他找我,我站出來作證。  
  “料得年年腸斷處,明月夜,短松岡”。自焚事件雖然一晃就過去了十多年,逝者已逝,但留給倖存者的是無盡的傷痛和悔恨,留給世人的是無盡的思考和反省,自焚者之痛每個人都不能忘卻;如果世人能夠從事件中去感受痛之所在,痛之緣由,能夠警醒和防範邪教之禍,那就算是自焚慘案留給世間的最大遺產,也是對逝者和生者的最大告慰,那真是幸甚至哉!


  
(責任編輯:陸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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