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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门自焚惨案,烧掉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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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 16:43: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十二年前,7名法轮功习练者受李洪志的精神控制,为“升天圆满”,在天安门广场自焚。他们是李洪志及法轮功邪教的牺牲品,可悲的是最后竟然得不到李洪志的承认。法轮弟子天安门自焚惨案,烧掉了什么?让我们来说说。
    烧掉了母女的宝贵生命。刘思影是开封市苹果园小学五年级学生。2001年1月23日下午,年仅12岁的刘思影,在痴迷法轮功的妈妈刘春玲带领下,来到天安门广场点燃身上的汽油自焚。“火烧不着你,只从你身上过一下。一瞬间就到了天国。”“那是一个美妙的世界,你起码是个‘法王’,还有很多人侍候你”。那一刻,刘思影仿佛看到了“天国”。然而,火苗窜起后,一切都变了。钻心的疼痛和巨大的恐惧,使年幼的思影禁不住哭喊:“妈妈——”“叔叔,救救我!”自焚没让她们升入“天国”,而是烧掉了她们母女宝贵的生命:刘春玲当场烧死,刘思影全身烧伤达40%,虽经医院全力抢救,终因伤势严重,于2001年3月17日身亡。
  烧掉了大师“真”的旗号。李洪志认为,“真,就是要做真事,说真话,不欺骗,不说谎,做了错事不掩盖,将来达到返本归真”。“真”可算是李大师的旗号。可为了达到个人的阴暗目的,李洪志篡改生日,冒称神佛转世;编造诸如“斗蛇精”“学神功”“三掌治好罗锅”“炼功返老还童”故事,“圆满”“上层次”等荒诞虚假理论。在李洪志的诱骗下,“功成圆满佛道神”成了一些“法轮功”练习者的最高追求和理想。自焚者王进东等人是非常“精进”的法轮功学员,他们受制于经文走向圆满的诱惑,放下生死(包括对肉体的执着),走上天安门去护法、正法、圆满,被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拉入了死亡深渊。然而1月23日在自焚者呼喊“法轮大法是唯一大法”时,由于怕遭到全世界的谴责,李洪志翻脸不认人,声明自焚者不是“法轮功”人员,自焚是“伪火”!自焚中的幸存者及部分当事人俱在,他们是铁证,是李大师编“神迹”、讲谎话,用歪理邪说杀人害命,在自焚惨案发生后却矢口否认,他那“真”的旗号在自焚惨案中被烧得一干二净。
  烧掉了神仙“善”的面具。李神仙戴着“善”的面具,对弟子说“要有慈悲心,不欺负人,同情弱者,帮助穷人,要乐于助人,多做好事。”而李洪志的“善”又是什么呢?他所谓的“善”莫过于把练功者“普渡”到“天国”去。练功者不是被“普渡”得健康、幸福,而是被“普渡”得精神痴迷、神魂颠倒。他们当中,自杀者有之,杀父母者有之;夫妻反目,父子成仇者有之……在“法轮功”歪理邪说的蛊惑和毒害下,数千名痴迷者死于非命。如此血债、这般罪恶,除了为自己辩护外,李洪志还采取恐吓手段。说如果不修炼法轮功,就会形神全灭,威胁练功者不敢放弃,使郝惠君、陈果等人在邪路上不能自拔,选择自焚残害自己。对于李神仙的不“善”,天安门广场自焚中被严重烧伤的王进东怨气冲天地喊道:“李洪志不择手段地敛财,为了猎取更大的利益,他到处传播精神瘟疫来毒害同胞,全然不顾廉耻与良心……李洪志之流的心是黑的。我要大喊一声,李洪志,不要再害人了!”“1.23”自焚惨案烧掉了李神仙“善”的面具,让人们看清了他邪恶的真面目。
  烧掉了主佛“忍”的外衣。《中国法轮功》中明确写道:“忍,就是在困难时,在受到屈辱时,要想得开,挺得住,不怨不恨,不记不报,能吃苦中之苦,忍常人不能忍之忍。”李洪志说要“忍”,但当有人对他的法轮大法提出异议时,马上就怒气冲天,煽动信徒聚众围攻报社电视台等。李洪志曾宣称,法轮功“不参与政治,不反对政府,不投靠任何境内外政治势力”。自焚惨案铁一般的事实无情地戳穿了李主佛的谎言。为向西方某些反华势力表功,给中国政府施加压力,2001年1月1日,李洪志发表《忍无可忍》,就是直接导致自焚事件的根本原因之一。他以“忍无可忍”为信号,驱使痴迷者“以身护法”、“以血护法”,纵观李洪志近期的每一篇“经文”,篇篇都充满了“不能忍”的血腥味。“1.23”法轮功痴迷者在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中,被严重烧残烧死的包括19岁的女大学生和12岁的女童,这是多么残忍的一幕,自焚惨案彻底烧掉了李主佛披着的“忍”的外衣。
  天安门广场自焚惨案是“法轮功”邪教本质的一次大暴露,它不仅烧掉了刘思影母女的生命,也烧掉了李洪志“真善忍”的画皮,希望“1·23”自焚事件能给仍痴迷的法轮功练习者敲响警钟,让悲剧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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