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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政庇绿卡不准回母国 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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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 10:09: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世界新闻网




过去一周来,在华人社区及网站流传一则消息,称联邦日前通过一项决议案,将绿卡持有者每年可出国的时间从六个月缩短至叁个月,以政治庇护理由获得绿卡的人士不准返回母国,否则会在入境时被吊销绿卡并遣返。移民律师界人士29日辟谣:上述消息纯属谣传,民众无须恐慌。

移民律师王君宇表示,近日确实听多位客户谘询上述网路消息,她也特地向国会以及移民律师协会查询,但国会没有通过任何相关议案,而且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上也没有移民当局公示的相关新规。王君宇说,永久居民的国外停留时间属移民法条文,任何变更必须经过国会投票;即使是移民部门要更改行政规则,也必须在联邦公报上公示几个月的时间以徵集民意,否则不能施行。

这则在华人社区引起高度关注的传言指出,联邦最新要求绿卡持有者每年可出国的时间从六个月缩短至叁个月;二、无论以何种政庇理由所获的绿卡,均不得返回母国,否则被视为以欺骗美国政府方式获绿卡,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叁、国内安全部属下的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在绿卡持有者入境时会检查政庇绿卡持有者有否违反出境超过叁个月的新规,一旦发现将吊销绿卡并遣返,移民与公民服务局(USCIS)以及移民及海关执法局(ICE)也有权执法。

移民律师张恩仁表示,绿卡持有者每年可离境的时间仍维持在六个月,且不须为连续的六个月。如绿卡持有者真的需一年在母国逗留六个月或以上,离美前应申请俗称「回美纸」的I-131,入境时就可避免被海关刁难问。CBP在机场等边境虽有权吊销绿卡,但通常会处以人情及弹性,大多是予以警告。张恩仁并表示,政庇绿卡人士原则上的确不应返回母国,因在申请时当事人曾向法官表明回母国会遭受迫害,一旦回国并平安返美,将被认为已无遭迫害之忧。张恩仁举例说,政庇者个人在美,其家人或仍在中国,某天政庇者需回中国奔丧,办完事就回美,这样合情合理,移民当局通常会网开一面。

移民律师黄唯建议以政庇获绿卡的人士不要随意返回母国,她表示,政庇者就算在母国逗留时间不多於六个月,入境时如海关发现对方每叁个月就出境一次,仍有权力吊销绿卡。 黄唯接触的案件有不少是90年代以政庇留美的中国及东欧移民,部分人其後就被以欺骗美国政府的刑事罪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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