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遒真言實:回顾薄熙来事件,反思习中央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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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7 09:05: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遒真言實:回顾薄熙来事件,反思习中央反腐

2012年中共十八大,习近平登上黄金龙座,马上重拳出击打虎反腐。一时民心大快民望倍增。然而,民气风向标渐渐转向,非议渐渐高涨。拐点是簿熙来案。

一、回顾簿熙来案

(一)梗概

2012年4月1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簿熙来锒铛入狱。2013年8月22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别开生面,电视实况直播。

起诉书指控,1999年至2006年,被告人薄熙来利用其担任大连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大连市委书记、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商务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薄熙来单独或者通过其妻薄谷开来(另案处理)、其子薄瓜瓜,收受大连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唐肖林(另案处理)、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明(另案处理)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79.0587万元。

薄熙来当庭否认所有指控,并全部翻供,声称:一是在对我不正当的压力下写的,第二有明确的诱导因素。他还大骂证人是疯狗。

2013年8月25日,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庭审进入第四天,公诉人出示证据说明薄熙来没有自首、坦白、检举揭发的情节。

2013年9月22日10时50分许法庭一审判决,对被告人薄熙来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薄熙来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10月8日山东高院已受理。2013年10月25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二)薄熙来究竟有罪还是无罪?

薄案庭审后,不少薄粉像打了鸡血针似的,大喊薄熙来冤枉,替薄打抱不平,呼叫“审薄审出一个大清官!”“别把薄熙来逼成中国的叶利钦!”……甚至,连自由民主派知识分子印象比较好的刘亚洲将军也明确表示:“薄熙来应该无罪释放”。薄熙来真的无罪吗?这个疑点不能不说清楚。

著名律师李庄在庭审后,接受记者采访,访谈录《“翻供”对于薄熙来意味着什么样的结局?》(2013年8月27日),写道:

问:对于公诉人出示的证据,薄熙来三番五次地提到“外围证据”,这个外围证据指的是什么?

李庄:薄熙来对“外围证据”的理解,存在重大误解。他认为那是可有可无或者说与案件无关,其实完全不是这样。所谓“外围证据”,是相对于“核心证据”而言,就叫“间接证据”。一个案件的核心证据其实很少,甚至只有一个,其他的基本上都可以说是“外围证据”。假如一个案件的证据链需要100环,应该是环环相扣,缺一不可,缺任何一环都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这些外围证据恰恰是支持核心证据的基础,非常重要。比如说唐肖林为了一个项目找薄熙来帮忙,薄又帮助联系找副省长、找市长、副市长,然后又给下面的各个主管机构批示,公诉人将侦查阶段收集到的这些书证在法庭上出示,就是为了证明薄熙来利用了职务之便,因为受贿罪的要件之一就是“利用职务之便”。对唐肖林证言这样的核心证据,他大骂证人是疯狗;对外围证据,他又故作轻松的说“与案件无关,没什么用”。薄熙来的认识是个误解,但法官、检察官和律师都明白,这些外围证据都很重要。

问:您能结合庭审,具体说说吗?

李庄:证据不是单一的,对任何一个犯罪的指控,它都是由一系列的证据构成,即证据体系,换句话说,叫“证据链”。既然是链,那起码得有三个或三个以上,或者一百个。控方如果说拿出唐肖林给你行贿一百万的证据,这其中会包括为什么给你、在哪儿给的你、以什么方式给的你。这都得有。同时你还得证明,为什么他要给你,而不给他?因为你有当时的身份、职务和权力或者社会影响力,你给它在什么地方一批字,他就可以办了,我们把你的批字拿来,这怎么叫外围证据呢?同时还有市长办公会议纪要,还有各厅局委办的一些表格,最后弄下来以后你在上面签字“同意”,这都是一环紧扣一环的,这怎么叫外围证据、可有可无呢?这是必须的呀!

问:薄熙来一直在说唐肖林倒卖这个大厦或者倒卖进口汽车指标,他都不知道?

李庄:薄熙来在受贿感念上和很多贪官一样,存有一个误区。他总觉得“不知道,不清楚,不了解,记不清……”似乎就可以脱罪了。他不清楚,是否知道唐犯罪与你是否构成受贿罪没有任何关系,关键点是你,包括你的夫人和儿子,拿没拿唐肖林的钱,假如说你拿了他的钱,说他干了什么我都不知道,他的钱抢来偷来的我真不知道,这跟抢来偷来骗来的,或是卖地、买汽车批文的,没有任何关系,只要你拿到他的钱了,就可以认定。薄熙来的重点不放在拿没拿钱上,他只是说不知道唐肖林办的非法的事儿,是个大骗子。他不好,证明不了你无罪。

问:能不能这样理解,就是说唐肖林这个人有没有其他的犯罪行为,与薄熙来没关系?

李庄:没关系。我举一个例子。他偷来的钱,杀人越货的钱给了你,你受贿后又把这个钱捐到了汶川地震灾区。他那个是赃款,你这边做的是公益,那也不行,你照样是犯罪。这是两码事。薄熙来的主要误区在这儿了。

问:你总结一下这个案子的要害吧。

李庄:这个案子主要是受贿,要点是拿没拿钱。控方举示拿钱证据,辩方和被告人如何突破控方证据体系,重点是举示没有拿的证据,其他的不是关键。

问:庭审中,薄熙来和徐明那段对话,薄熙来问了21个问题,徐明回答了13个“没有”。
李庄:外行人一看,哎哟,薄熙来行,真行,徐明丑态百出。但大家有没有注意到,这十几个“没有”是在回答的什么问题,主要问题他一个不敢问,就问一些不相干的问题,烘托气氛可以,对是否有罪无任何帮助。

问:薄熙来一直在说,谷开来在做这些事情,他都不知道,他觉得跟他都没有关系。
李庄:知道不知道,不是根据每个被告人的说词就能认定的,看什么?还是证据。比如说,戛纳尼斯的那套别墅,谷开来对他说了,徐明也对他说了,两人口供是能印证到一起的。薄熙来没反驳徐明在他们家看幻灯片,也没反驳在商务部停车场的过道见面,他没有反驳。一到关键地方,他就没印象了。

【笔者按:特别是,徐明在薄家放别墅录像时,薄在场,薄熙来竟说他完全不知情。充分显示了薄熙来的无赖。】

问:薄熙来在庭上什么都不承认,翻供对他来说有什么样的风险?
李庄:通过他在法庭上的陈述,我分析他的心情,很忐忑,很纠结。他有一个矛盾解不开,他既想逃避法律对他的制裁,又不想背翻供的骂名。他说我在侦查阶段压力大,就招了。所以说,他很纠结,前后矛盾的地方太多。

再比如,前面说的大连星港湾那个事。他说“那些事,都是市长管的”,后面又说,下午我们跟这个副市长那个副书记到现场去了,你前面说不管,后面你又亲自去管,你到底是管还是不管?我要是公诉人,马上就得追问:被告人,你那句话是真的?法庭对他还是比较客气,没有弄得他太难堪。

现在的证据链已经形成,薄熙来有没有罪,还是要靠证据说话。翻供不是不可以,刑事被告人在法庭上的翻供率占50%以上,这很正常,但翻供必须有两个理由:一是自己遭到了刑讯逼供,二是拿出相反的证据,推翻你原来的口供。如果你不走这两条路,另辟蹊径,以“压力大”为由翻供,肯定没用。把谁抓起来都会有压力的,你把一个农民抓起来,他也有压力,薄熙来和其他人还不一样,他的心里落差比一般人还大。所以说,压力大很自然。

问:假设认定薄谷开来、薄瓜瓜代收贿赂,会不会追究刑责?

李庄:只要是成年人,神志正常,代收贿赂就是适格同案犯。

问:你觉得薄熙来在庭上的反应如何?
李庄:薄熙来喜欢表达,他又是学传媒的,导致他口若悬河在那儿喋喋不休。有句老话“言多必失”,在薄熙来身上应验了。他有很多失算,这几天的庭审笔录,我认真在看,哟,这句话不该说,哎哟,这句话错了,我给他圈了70多处,他自己把自己都给套里边了。

问:通过薄熙来的供述,您还找到了他的那些漏洞?
李庄:这里面有很多他“认罪”的痕迹。比如,他说我原来在中纪委承认时,不知道他们上升到法律,我想保住党籍,言外之意就是,上升到法律就不承认了。再比如,他说徐明那两千一百万,这笔钱我从未承认过,言外之意是,这两千一百万我从未承认过,其他的我都承认。

又比如,说我们家保险柜多了,有七八个,在七十一号房还有一个巨大的保险柜。又说,她怎么三万、五万、八万美元,记得这么清?那么多的钱,她怎么单单就记这两笔呀?言外之意,这五万、八万美元算什么呀,哎哟,我们家的钱多了去了。结合他去年“两会”上说的,我太太早就回家当家庭主妇了,儿子在国外留学,拿全额奖学金。人家学校已经公开声明,我们学校没有这个奖学金。你作为一个市委书记,你薪金多少?七个保险柜里面装什么呢,总不能装大白菜吧。这样说对他很不利。

**

不少法学界专家都表达了类似的看法,如——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在《人民公安报》上指出,证据链包含三个内容,第一,证据的适格性和合法性。第二,证据具备证明力。第三,综合全案证据,能够相互印证。从薄熙来案件来说,三项罪在证据上都已经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排除了合理怀疑。薄熙来的辩解是苍白无力的,都没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撑。

《法制日报》刊登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的观点指出,重证据、不轻信口供,是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薄熙来虽然在法庭上全面翻供,法庭也尊重了他的自我辩护权,让他充分表达,但是这不等于薄翻供后法庭就不能定罪。

对于薄熙来试图通过否定王立军的品格来否定王立军证言可信性的做法,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莫洪宪在《人民法院报》上指出,实践中,采信品格证据定案的做法在世界各国极为慎重,在我国更是极少见。何况薄的人格贬低属于孤证,不足以推翻王立军、薄谷开来证言的真实性。

【编者按:看庭审时,很多人都笑了,纷纷说:薄熙来,你的人品好吗?】

**

一目了然:薄熙来翻供无损证据效力,他确实有罪。

本文的重点在下面——

二、反思:习中央对于薄熙来的处理有问题没有?主要问题是什么?

(一)六宗罪减为三宗

2013年7月25日被起诉时,公布薄熙来“六宗罪”:经查,薄熙来在担任大连市、辽宁省、商务部领导职务和中央政治局委员兼重庆市委书记期间: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在王立军事件和薄谷开来故意杀人案件中滥用职权,犯有严重错误、负有重大责任;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利用职权、薄谷开来利用薄熙来的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利,其家人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与多名女性发生或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此外,调查中还发现了薄熙来其他涉嫌犯罪问题线索。

8月18日发布公审公告时,被减为“三宗罪”。原来公布的后三条罪缄口不提。——为什么给薄熙来减罪?岂能不给国人说明!

(二)对舆论界议论纷纷的薄熙来许多重大罪恶置若罔闻

薄熙来案轰动全世界,各种信息沸沸扬扬。下面谈两点——

第一

2013年初,澳大利亚墨尔本《时代报》刊登澳洲著名驻北京记者约翰.加诺特的文章报导,中共当局已经从薄熙来北京的家中搜查出2270万元人民币

鉴于此,为什么只起诉薄熙来“受贿财物(包括法国别墅),共计折合人民币2179.0587万元”呢?

第二

多年来,海内外舆论界流传的薄熙来的罪恶信息是多方面的,除了薄案公审的“受贿、贪污、滥用职权”——在这方面,也远远不止起诉的寥寥几起案件——以外,每个方面都令人惊骇,可以说薄熙来是世上罕见的黑社会组织大首领,其中最重大的罪恶是:疯狂镇压法轮功信徒、强摘、出卖人体器官。

2013年8月19日,@薄家族人发布微博帖文:“对某一气功团体和异议人士进行器官摘取和尸体加工的指控,也不能让薄熙来夫妇独自承担!那是当时上面高层有相应政策,是当时大气候下面进行的,全国各地许多部门都在做!只不过他们俩开了一个头。”——该微博发出后,立即引起轰动,帖文迅速被删除。

这是反人类的重大惨案,不能不说,更不能不审判薄熙来!

本文举一例——《被投入马三家男牢的女证人血泪控诉薄熙来惊天罪 !》(大纪元2013年10月02日 大纪元记者黄清综合报导):

前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一审宣判无期徒刑的第5天,一位现年四十五岁的法轮功女学员尹丽萍终于在多年巨大的忍受痛苦中无法再沉默,勇敢站出来揭示自2000年和2003年期间,分别在铁岭、马三家和辽阳等劳动教养院被非法劳教,甚至被投入男牢惨遭轮奸的一段挑战人类极限的恐怖经历,以最确凿详尽的事实指证薄熙来 、王立军所犯的反人类罪。

    9月28日,海外明慧网发表署名尹丽萍的文章《我被马三家秘密投入男牢的遭遇》,作者在忍受了多年的剜心苦痛中,揭露了发生在薄熙来执政辽宁省 、王立军执政铁岭公安局时的铁岭劳教所和马三家里面的惊天罪恶。作者开篇如此描述:“每当我想起它,我的心都在滴血!”

    2000年1月7日上午10点多,那天大雪纷飞,天气出奇的寒冷,尹丽萍和另外两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一辆白色的面包车上,被押送到了铁岭劳教所,她被非法劳教一年半。

    尹丽萍说,铁岭劳教所是个关押男人的地方,关押在这里的法轮功学员时刻面临着电刑、奴役和“打死算白死”,最残忍的是,电击金贞玉(朝鲜族法轮功学员)让她的母亲金淑子看着,听其女儿的惨叫声;恶警还用同样方法强迫法轮功学员刘菲,让她听其妹妹刘军被电击的惨叫声。

    而一名男法轮功学员于占江因为声援女法轮功学员绝食抗议,被楼下的恶警打得面目全非,耳朵差点被打掉,缝了好多针。恶警打他时全楼都听得到,当时感到那个楼都在震动。几天后见到他人时,他的头连着耳朵还在包着纱布,眼睛青肿的只剩一条缝。

    这就是尹丽萍见到的铁岭劳教所的冰山一小角,也是指证王立军和薄熙来罪恶最直接的证据。

    薄熙来为讨好江泽民令手下人:对法轮功给我往死里狠狠地整!

    而薄熙来自1990年代初在大连任代市长,直到1999年还只是大连市委副书记。

    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发起迫害法轮功,但遭到党内外不同程度的抵制而陷于困境。据知情人士透露,江泽民镇压法轮功的决定从一开始就受到中央政治局六个常委的全部反对。江却一意孤行,执意要镇压法轮功,结果只好谎言开道,金钱铺路,大力提拔迫害修炼“真、善、忍”人中人渣。

    为了推行镇压政策,1999年8月20日,江泽民连续10天到大连市视察,中共最高领导在地方城市视察10天之久,极其罕见。据薄熙来最信任的司机王某某披露,江泽民非常明确地对薄熙来表示:“你对待法轮功应表现强硬,才能有上升的资本。”

    于是,薄熙来得到升官“秘笈”后,为讨好江,马上加大力度镇压大连的法轮功学员。为实现江泽民的100%转化率、为摧毁法轮功学员的意志而挑战人类的道德底线;同时,在江泽民的批示拨款下,薄熙来扩建了很多监狱,全国各地无处遣送的法轮功学员都被运到了大连和东北辽宁。

    据流亡海外的大连记者姜维平透露,1999年江泽民下令打击法轮功时,大连市长薄熙来最卖力,他不仅亲自到达市政府北门,现场指挥公安干警驱散一度聚集在政府办公楼的1,000多名法轮功弟子;薄熙来对公安局与国安局的有关人员下达指令:对法轮功给我往死里狠狠地整!

    江泽民离开没多少天,1999年9月薄熙来升任大连市市委书记、中共辽宁省委常委。2001年1月任辽宁省副省长、代省长。2001年2月为辽宁省省长。同年10月任第九届中共辽宁省委常委、副书记。2003年1月被提拔成为辽宁省省长。而大连、辽宁省在薄执政期间成为中国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

    辽阳教养院被奴役 每天干20小时活 尹丽萍经常大口吐血

    2000年1月30日,尹丽萍被从铁岭劳教所转移到辽阳教养院。在这里,就是每天没日没夜的被奴役,被当成赚钱的工具,那里的手工制品都是出口到国外的,每天要干二十个小时的活。干不完定额就不让睡觉,为了达到让“转化”的目的,节假日都得十二点以后才能睡觉。不“转化”,凌晨二、三点以后才让睡觉,五点三十分必须起床,洗漱上厕所的时间只有十分钟,超过一分都不行。不管你大小便上完没上完都得出来。老年法轮功学员出现了身体不适的症状也不照顾,也得干到后半夜。

    还有出外役:就是挖树坑、平地、拆水泥袋子等,到轧钢厂压铁,装铁条、做石棉瓦、铺铁路等。每天干这么累的活,晚上回来还得扎花到深夜,有时通宵,过程中没有休息。

    因劳累过度,尹丽萍经常的大口吐血,有一次一口血喷出来吐的厕所的瓷砖上哪都是。警察并没有因此让她休息片刻。她由原来一百五十多斤,不到几个月的时间一百二十斤都不到了,每个月的月经也没有了。

    尹丽萍这样描述她在辽阳教养院的遭遇:不知道什么叫休息;没有语言交流,因为那里不让讲话。在电影中我看到过奴隶,但奴隶也有休息睡觉的时候,可是我们法轮功学员在这里没有。

    薄熙来疯狂迫害法轮功 从大连市委副书记跳到辽宁省长

    尹丽萍在辽阳教养院所受到像奴隶一样的对待,正是发生在薄熙来升任辽宁省委常委期间。辽阳教养院没有“转化率”,尹丽萍被送到沈阳马三家劳教所“学习”。马三家是薄熙来升任辽宁省副省长时期,迫害法轮功达到顶峰的地方,也因此成为全国的“样板”。

    一直以来,辽宁被认为是薄熙来的根据地,他在这里紧跟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而不断升官发财。1999年9月薄熙来升任中共辽宁省委常委,2001年1月任辽宁省副省长、代省长。2月任辽宁省省长。同年10月任第九届中共辽宁省委常委、副书记。2003年1月任辽宁省省长。3年多时间,完成从1999年7月的大连市委副书记到辽宁省长的三级跳。

**

毫无疑问,此乃重大的“涉嫌犯罪问题线索”,为什么不追究?

当然,法轮功惨案非薄熙来一人所为,江泽民是罪魁祸首,是中国共产党—— 一个黑帮集团集体制造的罪恶。但是,薄熙来是先锋是大将,这是抹煞不了不可饶恕的严重罪行!

当然,中共不会因此治薄熙来的罪,但是,善良的人们绝不可认为薄熙来是个好人,绝不可认为薄案是个冤案。

话说回来,习中央对于网上广泛流传的许许多多言之凿凿的重要信息——薄熙来的犯罪线索,比如“涉嫌杀害辽宁大连女主持人张伟杰”事件;比如“蚁力神集团行贿(10亿)”事件;比如“公海赌王”事件(中共众多高官通过连卓钊的公海赌船“海王星”号大量洗钱,薄熙来涉及此案);比如“谷开来大肆卖官”的报道;比如“有多笔欧美高档房地产登记在薄瓜瓜名下”的报道;比如“薄熙来夫妇贪腐受贿380亿”的报道……习中央为什么置之不理?为什么不给国民一个交代?

(三)无视逻辑,公然漏罪包庇薄熙来及其家人

这是习中央处置薄案最大的破绽。

人所尽知,逻辑是鉴别真假的得力工具。下面,利用逻辑推理看一看习中央惩处薄熙来有哪些主要的问题——

1、薄熙来是谷开来毒杀英国商人的“共犯”,还是滥用权力包庇谷开来?

谷开来毒杀英国商人尼尔·伍德,是薄案的引爆点,也是薄熙来和薄家命运的转折点。

尼尔·伍德(Neil Heywood,1970年-2011年11月14日)英国商人。薄熙来从1993年起任大连市市长。不久,尼尔·伍德与薄以及大连市政府建立了商业关系。他在中国创办了多家公司,其中的一些公司为寻求在大连和中国其他地方投资的外商提供咨询服务。薄熙来2004年被任命为商务部长后迁到北京。伍德也随之到中国首都,继续以薄熙来的兼职顾问身份工作。伍德还曾为薄熙来的儿子薄瓜瓜在英国留学做过咨询。他还是阿斯顿·马丁与劳斯莱斯两家汽车公司在北京的非执行董事。

2011年7月11日,尼尔·伍德致信薄瓜瓜,索要1400万英镑的中介报酬。此前,尼尔曾参与重庆江北区的某土地项目。薄瓜瓜回信拒绝,随后双方多次交涉未果。2011年11月10日,伍德再次致信薄瓜瓜,称“如果你言行不一,你将会自食其果。我对你还未完全放弃”。薄瓜瓜回信称,会据此采取措施。伍德回复:“如果现在还不是解决的时候,我们先把这个问题放一放吧。”

因此,尼尔·伍德和薄家产生了经济纠纷,关系出现裂痕。

请注意:2011年1英镑约合1.56美元。1,400万英镑共折合2184万美元,即1.4164亿中国币 !(2011年6月10日汇率1美元==6.4853元中国币)。按照市场惯例,中介费最高不超过盈利额的10% ,由此可知,薄家从中赢利可达10多亿。

薄家不想付出这笔中介巨款,又担心矛盾扩大危及其根本利益,因此,谷开来决定除掉尼尔·伍德。人命关天,可是,谷开来却相当张扬,徐明(薄家金主)、王立军、身边服务人员,以及处理伍德命案的数名警官,都被谷开来拉进了共谋犯罪和掩盖罪行的圈子之中。由此也可以看出:薄家,以至整个中共权贵集团,是何等的为非作歹草菅人命飞扬跋扈肆无忌惮!——不过,由此也给薄家埋下了一颗致命的不定时炸弹。

纸毕竟包不住火。薄家与王立军终于势不两立,王立军终于被逼进成都美领馆,尼尔·伍德命案和死因终于大白于天下,谷开来、王立军、薄熙来终于都落入监牢之中。

谷开来、王立军对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

问题在于,在尼尔·伍德命案中,薄熙来应该承担什么罪名?

薄熙来超越职权、玩弄职权、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包庇罪犯证据确凿,定薄熙来“滥用职权罪”,完全正当。

关键是:薄熙来所包庇的人,不是一般罪犯而是杀人凶手!杀人凶手与薄熙来不是一般关系而是夫妻!——如果谷开来是一介平民,如果没有薄熙来巨大的特权,可以说,杀人之事,对于一个成熟的知识女性来说,他连想都不敢想——根本不可能想。——而且,谷薄是一家人—— 一个拥有特权的权贵之家,利益攸切相连,杀害尼尔·伍德的动机,不仅谷开来有,薄熙来也会有。——而且,谷薄二人在一起生活朝夕相处。——而且,谷开来依靠丈夫的特权动了杀人之心,怎么杀死怎么掩盖怎么了结?一件事关薄家共同命运的头等大事,不跟薄熙来商议不征得薄熙来同意,她敢贸然动手吗?即使杀了人,她能调动一支办案警察队伍共同掩盖真相吗?—— 任何人都会想到,没有特权不行!没有薄熙来的参与不行!

中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李庄律师指出,对毒杀英国商人的共犯罪嫌,“薄熙来没有面临这一起诉,不可理喻。”
——这是常理。

不管怎么说,谁都排除不了薄熙来参与毒杀尼尔·伍德的严重嫌疑!

显然,对于这一重罪,薄熙来仅仅被定为“滥用职权”,实属避重就轻,大事化小。

2、凭什么不追究薄熙来之子薄瓜瓜的罪责?

世界各国,刑法有共同的原则,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特别是已经形成的公诉案件,绝不允许放纵罪犯。

从上述可知,薄熙来之子薄瓜瓜涉案很深。

另外,在薄熙来案庭审现场,有两份指证薄熙来受贿的证言中,薄瓜瓜多次被提及。从谷开来本人、徐明等人的关键证言中可以看出,薄瓜瓜不仅对徐明所送的法国海滨别墅知情(庭审记录显示薄瓜瓜曾对法国别墅的管理和收益问题非常烦恼,表示自己不想过问),而且还亲自接受徐明的大量利益输送。徐明在庭审时披露:“当时薄瓜瓜和我说国外兴起了手扶的电动车,他很喜欢,我说我安排人给你买吧,他说他已订好,只要我付钱就好。”谷开来也证实,在薄瓜瓜需要一辆平衡车时,是谷开来让薄瓜瓜自己联系徐明,最终徐明给薄瓜瓜购买了一辆价值8.571万元(1元人民约合0.16美元)的电动平衡车。谷开来还表示薄熙来一度还试驾过。

另外,临近庭审结束时发布的一份庭审现场文字实录还详细披露了薄瓜瓜邀请40名海外校友游重庆、北京等地的细节。期间,所有的费用均由大连实德集团董事长徐明提供。薄瓜瓜去非洲旅行,也是谷开来让徐明支付并陪同的。此外,徐明还声称为薄瓜瓜支付信用卡欠账等。

上述种种案情显示,薄家巨额涉贿资产几乎都是经由薄熙来的妻儿谷开来和薄瓜瓜之手实施。很清楚,薄瓜瓜是薄案的核心涉案嫌犯。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07年颁布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授意请托人以本意见所列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的,以受贿论处。特定关系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共同实施前款行为的,对特定关系人以受贿罪的共犯论处。”

更恶劣的是,薄瓜瓜在海外报媒发声为其父母薄熙来和谷开来疾呼喊冤,抨击中国政治和司法不公,俨然将自己装扮成了“遭遇政治迫害的避难者”。

显然,薄瓜瓜逍遥法外,是习中央罔顾法律,放纵罪证如山的犯罪分子。

3、没收薄家全部财产了吗?

根据刑法第383条第2款“个人受贿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l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的规定。”——薄案判决“并处没收薄熙来个人全部财产”。

薄熙来案是一起非常严重的大案,而且全家积极参与共同犯罪,根据刑法第59条的规定,理应没收薄家全部财产。事实如何呢?

其实不然。其一,举世皆知,薄家的绝大部分资产早已转移海外;其二,薄熙来之子薄瓜瓜是臭名远扬的浪荡公子,挥金如土,薄熙来结案后仍在海外上大学,而且大把大把花钱收买媒体,为薄熙来呼冤造势。其三,薄熙来的兄弟及其长子通过薄熙来也获得了巨大经济利益。怎么能说“没收了(薄熙来)个人全部财产”呢?

显然,宣称“没收薄熙来个人全部财产”,是一套欺骗国民的假把戏。

4、为什么故意减轻薄熙来的罪行?

从上述可知,薄熙来罪行非常非常严重,而且涉及多类罪恶。别的不说,单就贪腐而言,中共检方和法院已经知道的案情远远大于起诉的款额,但是故意装聋作哑——

2013年9月22日庭审时,薄熙来辩护人表示,〝王立军的证言给人一种感觉就是开来是因为尼斯房子、尼尔威胁所以才产生了11.15(谋杀尼尔.伍德)案件,实际上不是,尼尔发给薄瓜瓜的邮件他要的是1400万英磅,是一个项目的仲介费,与尼斯的房屋无关。〞——微博记录显示,该资讯被网友〝赵继成〞率先发现。@赵继成:“有新情况。辩护人说,伍德威胁瓜瓜要数千万英镑,与尼斯房屋无关,而是另一个项目的仲介费。这个项目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庭审没有涉及?”

请注意:如上所述,这1,400万英镑折合1.3523亿中国币 !

法律学者徐昕就此发出质疑,薄案审判,被忽略的一条特大新闻,侦查、检方也忽略或有意忽略的重大线索:英国商人尼尔.伍德向瓜瓜要某项目仲介费1,400万英镑。什么项目会有如此高昂的仲介费?

音乐人高晓松同样就此调侃,“看这篇里辩护人最后说被杀的英国人尼尔之前找薄瓜瓜要1400万英镑项目仲介费才是威胁。按行规这个仲介费不会超过项目利润10%,说明薄家仅仅这一个项目获利可能超过1亿4千万英镑,十几亿人民币。我现在相信薄大人真的不知道法国那所值两千万人民币的别墅了。”

请问任何一个小学三年级学生:薄熙来只贪腐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79.0587万元,你信吗?

5、尤其严重的逻辑破绽是:为什么缄口不提薄熙来在重庆的贪腐和“黑打”罪行?

2013年中共检方起诉薄熙来的贪腐罪行,时间是1999年至2006年。

薄熙来的仕途履历是:1984-1988年 辽宁省金县县委副书记、书记,大连市金州区委书记(其间:1985-1988年兼任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书记、副书记);1988-2000年 辽宁省大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省委常委、大连市委书记;2000-2004年 辽宁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长;2004-2007年 商务部部长、党组副书记、书记;2007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至2012年4月),重庆市委委员、常委、书记(至2012年3月)。


当时,世人禁不住大呼:真奇了大怪!凭什么单单拿这7年说事?而且主要罪行发生在大连?

薄熙来在大连罪行累累,怎么还升到辽宁省?升到商务部?升到直辖市?升到中共中央政治局?

这短短7年,薄熙来可谓胆大包天,一次就敢贪污500万!天下有几个如此大贪?

这短短7年,薄熙来可谓贪得无厌,连续收受贿赂,而且胃口越来越大!

如此一个胆大包天贪得无厌的大贪,如此一个连续作案流窜作案的惯犯,在贪腐猖獗的极权国度里,在此以后——到了重庆,官升了,权大了,怎么洗心革面了?金盆洗手了?立地成佛了?可能吗?

事实是:薄熙来在重庆一手遮天天马行空变本加厉,更目空一切更为所欲为更肆无忌惮。从上述“1400万英镑中介费”可见端倪。再举例谈两点:

其一,薄熙来在重庆开展轰轰烈烈的打黑运动(其实是黑打),共罚没(其实是抢劫)1000多亿元,可是,重庆国库只收了9.3亿!!!弱弱地问一声:那1000多亿元跑哪儿了?

其二,薄熙来在重庆开展“平安重庆”建设,安装50万摄像头。对这一重大工程,薄对王立军只交代了一句话:“这活,交给老四。”。老四者,何许人耶?薄熙来之四弟薄熙宁是也!王立军敢不照办吗?于是乎,自天上掉进薄家院落一个大金牛!——薄老四派人采购,一只摄像头的进价,最高400元,最低250元,薄老四是怎么报销的呢?善良的朋友们猜一猜——放开想象力猜一猜!一只摄像头报了1万元!!!谁能想得到?——仅仅这一个活,翻手之间,薄氏大家族进账40多个亿——近50亿!!!

中共权贵家族就这么牛!!!

如果薄熙来没有打王立军那一巴掌,如果王立军没有叛逃美国领事馆,天下谁能知道薄熙来这么黑?谁能知道中共党国这么黑?

这就是习中央不敢整薄熙来在重庆贪腐罪行的缘由。

笔者注:同样不合逻辑的问题还有:1999年前薄熙来是个道德楷模、一尘不染吗?薄熙来滥用职权只在重庆吗?限于篇幅,恕不赘述。

三、既然包庇薄熙来,习中央为什么又要惩处他?

很简单:因为王、薄反目成仇,王立军跑到美领馆,泄露了薄熙来周永康阴谋推翻习近平的绝密计划。2012年2月,习近平访美,美国副总统拜登,让习看了相关资料。习很清楚,薄熙来是他最主要的政敌。

四、怎样看待薄熙来事件(包括王立军事件)?

跟改革开放一样,薄熙来事件(包括王立军事件)也是中共历史上具有颠覆意义的重大事件。

改革开放,颠覆了马列主义阶级斗争学说、社会主义一统公有制和毛泽东的历史地位。但都不彻底。

薄熙来事件(包括王立军事件),充分自我暴露了中国共产党的贪婪、荒淫、凶残、相互倾轧等等肮脏内幕,是一次前所未有的大暴露,致使中共彻底失去民心。——过去,闭关锁国,毛泽东谎言治国还能欺骗中国人民于一时;现在,中共难以愚弄国民,陷入了空前的政治危机之中。

五、怎样看待习中央反腐?

综上所述,显而易见,习中央反腐有两个目的:一是利用反腐收拢民心,而是借助反腐培植习家军打击政敌,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

因此,习中央反腐,必然是:一边打,一边护;一边斗,一边拉。——必然不公平,必然不彻底。

因此,习中央反腐,必然失去民众支持——现在已经失去了民众支持。

因此,中共的内斗,必然愈演愈烈。

因此,中共的前途,必然愈来愈接近呜呼哀哉。

祝你永远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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