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永明与海外法轮功组织的“沆瀣法情” 中国政府4月22日发出“ 红色通缉令”,宣布严厉追逃目前逃往海外的经济犯罪人员。所公布的100名通缉犯中,闫永明名列第5位。关于闫犯永明的违法犯罪事实,已经见于了媒体和网络,这里不再复述。而闫永明这个海外赫赫有名的法轮功支持者,笔者在多年前就早有耳闻。例如:闫永明在2006年5月发起所谓“中国自由文化运动”,公然表示支持法轮功;12月又设立“2006年特别人权英雄奖”,并将“一等奖”颁予了法轮功“维权律师”高智晟(2006年,高智晟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获刑。此人被西方某些媒体称作“法轮功维权律师”) 。2007年4月,闫永明又以“特别精神信仰奖”为名,将50000新西兰币颁发给新西兰法轮功群体。该群体的负责人方三岳代表新西兰法轮功组织接受了此奖金。而在此次颁奖会上,闫永明登台承若: “今后,我将一如既往继续支持法轮功学员”。 由此,闫永明这个从中国大陆外逃的经济犯罪分子,成了海外法轮功组织的座上宾。法轮功多种媒体非常肉麻地吹捧闫为“中国的自由知识分子对法轮功精神修炼团体进行了褒奖……在华人世界这是第一次” 闫永明骤然成为了海外法轮功组织的“香饽饽”,而法轮功对其也“投桃报李”,组织新西兰法轮功人员为闫取得“新西兰公民权”签证而大搞声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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