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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医院开"雷人"账单:病人每天吸氧7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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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7 19:05: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网易




“雷人”账单

近日,攸县的刘强(化名)向本报反映,他父亲因肺气肿住院6天,他在院方打印的“每日费用清单”上发现,父亲连续6天每天“吸氧72小时”。对此,刘强实在不解,他要求医院给个说法。

糊涂账

         住院6天,每天“吸氧72小时”

刘强的父亲今年88岁,3月1日16时左右因肺气肿住进攸县第二人民医院内科。几天后,父亲病情仍未明显好转。3月7日一早,刘强帮父亲转院,并办理了结账手续。

直到3月24日,父亲从攸县另一家医院康复出院,刘强整理两家医院账单时发现,攸县第二人民医院的医疗费用明显偏贵。随后,刘强把明细单拿出来仔细查看,吓了一跳,竟发现医院在一天之内,收取了72小时的吸氧费,连续6天,每天如此。

“小孩子都知道一天24小时,而医院在一天之内,竟收取了72小时的吸氧费,这实在太荒唐了。”刘强告诉记者,他当天就联系了涉事医院,但院方不肯承认错误,辩解“错了,你怎么还结账”。后来,医院改口称护士粗心记错了。

“错了一天,我可以理解,但连续错6天,也太离奇了。”对于医院的解释,刘强表示不满。

维权有点难

“院方愿退还600元吸氧费,但不道歉”

记者在刘强提供的其父亲3月1日医院住院费用明细单上看到,“氧气费(输氧管除外)”一项为72小时,以单价3元来计算,当天的吸氧费用是216元。3月2日-6日的住院费用明细单上,“氧气费”一项均为72小时,费用均为216元。

“就算每天吸氧24小时,医院也多收近900元吸氧费。”刘强说,直到4月2日,攸县第二人民医院才联系他到医院处理此事,但医院某相关负责人态度强硬,除愿意退还600元,坚持不承认错误,也不愿意进一步协商。

“因为气不过,我老婆还报了警,希望警察来处理。钱退不退无所谓,但出了错总得承认,并对当事人道歉吧!”刘强说,如果他不细看费用明细,这吸氧费不就多收了?他希望借此引起其他患者注意自己“被消费”的住院费用。

医院回应

“护士录入数据粗心,电脑系统未察觉”

4月5日下午,记者陪同刘强来到攸县第二人民医院。对于“一天吸氧72小时”的问题,当天值班的医院总护士长颜女士解释,“主要是护士录入数据粗心造成,电脑系统没有察觉到,后面几天错误数据自动生成了”。

记者在医院提供的一份“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上看到,“一天吸氧72小时”的原因是:“主管医师根据病情开具医嘱为持续吸氧1L/5,电脑录入员应录持 续吸氧70元/天,却误录成24小时×3次×3元,直至患者3月7日出院都未发现。”记者看到,该“报告表”原因分析一栏的落款时间为3月25日。


      “电脑录入工作员业务不熟,错将医嘱中的持续吸氧写成24小时吸氧。”颜女士称,电脑系统中部分数据均是自动生成,后期工作人员对医嘱核对欠仔细,没有注意收费。另外,发放费用清单时,护士未向病人强调核对费用清单,多重因素导致了账单出错。

最新进展

退补患者1500元,并对当事护士通报批评

既然医院在3月25日就着手处理,为何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颜女士解释称,医院对该事件非常重视,“但需要走流程.

颜女士表示,医院已对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当事护士及所在科室本月绩效扣5分,纳入绩效管理,并院内通报批评。

4月5日,经过协商,刘强和医院达成协议,医院退还多收取的约1100元吸氧费,并补偿误工费、交通费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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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5-4-10 16:06:31 | 只看该作者
“病人每天吸氧72小时”追踪: 涉事医院退费道歉

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电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湖南攸县一病人在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6天,每天被吸氧72小时”,报道在网上引发热议。湖南攸县卫生局回应:医院已启动护理不良事件调查程序,退还多收取的1100元氧气费,并责令相关人员向患者家属道歉。

  4月7日有报道称:“近日,攸县的刘强(化名)反映,他父亲因肺气肿住院6天,他在院方打印的每日费用清单上发现,父亲连续6天每天吸氧72小时。对此,刘强实在不理解,他要求医院给个说法。”

  据湖南攸县卫生局介绍,患者于2015年3月1日,因肺气肿入住攸县第二人民医院内科,3月7日出院。3月24日,因氧气费用事由,患者家属向医院内科护士长反映情况。内科护士长刘丽查实后,当即道歉并答复需向上级报告后,经一定程序进行协调处理。3月25日,医院启动了护理不良事件调查程序,并电话告知患者家属事情处理进展情况。

  据攸县卫生局介绍,4月2日,攸县第二人民医院通知患者家属来医院协商处理。4月3日,患者家属来到医院,医院相关负责人、内科护士长接洽并再次代表医院道歉。院方表示退还多收的氧气费,对相关责任人依规进行处罚,并责令其当面向患者道歉。

  目前,攸县第二人民医院已经退还多收取的1100元氧气费,医院补偿患者家属误工费、交通费400元。

  攸县第二人民医院透露,这一事情中的“氧气费每日收取72小时”,是内科护士在录入长期医嘱时粗心大意所导致,护士本应录入“持续吸氧,24小时,每天1次,70元/次”,但护士误录成“持续吸氧,24小时,每天3次,3元/小时”;医嘱核对人员核对不仔细,没有核对收费情况,造成连续6天电脑系统自动生成,导致多收取该患者氧气费用1092元。

  据攸县第二人民医院介绍,事后医院责令内科护士长作出书面检讨,全院通报批评,当事科室本月绩效扣除5分,对当事护士进行经济处罚,责令当事护士向患者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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