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寺作为“法轮功”的基地,在笔者看来俨然就是一个“法轮社会”。但是这个“社会”却处处显得无组织、无纪律,处处充斥着金钱和利益。 首先,在龙泉寺建设之初就频频被其所在之地—鹿苑镇的政府投诉,只因龙泉寺无法被验明是否是真正的宗教场所。“法轮功”竟然是连户口都报不上的“黑户”?!这根本就是对“主佛”极大的侮辱。 然后,在龙泉寺建造之时,为了节省开支,将自己的经济利益最大化,“主佛”召集了许多“大法弟子”前来当“义工”。工作和生活环境条件简陋怎么办?“主佛”说:这是对你们的考验,看你们是否能消去这个“业”,为“法轮功”献一份力。没有安全保护措施,一些义工受伤,更有甚者不幸命丧龙泉寺。“主佛”又称:这些“大法弟子”境界提高,上了一个层次,才得以与龙泉寺融为一体。虽然看似“安内”,却无法堵住外头的悠悠众口。看来,“主佛”在社会道德上还得勤加修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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