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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法 禁以国家秘密掩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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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5 07:55: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世界新闻网




中共当局近日公布新保密法实施条例,规定各级政府官员不得以国家秘密为由掩盖应对民众公开的事项,将於3月1日生效。中共官媒称将增加政府的透明度,但有网友质疑,「公开不公开,还不都是政府说的算!」

中国媒体报导,中共当局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将进一步增加政府的透明度。

但路透指出,中共当局的「国家秘密法」非常模糊不清,涵盖内容从每年被处决犯人数到工业统计数据,甚至是环境污染数据,及任何可追溯定义为国家机密的讯息。

报导说,中共地方官员常用「国家秘密法」阻止诸如暴力执法或环境污染等问题,但也受到愈来愈多来自老百姓的压力,要求政府更加公开,尤其是在环境保护等问题,因为环境保密与国家秘密没有明显关联。

比如,北京律师董正伟去年曾请求中国环保部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法和数据资讯」,但环保部则以「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公开。

此外,「非法窃取国家秘密」和「非法□露国家秘密」等罪名也是中共当局抓捕维权人士的常用工具。

北京微博网友说:「这个规定好,新规越来越好!」但也有网友怀疑此条例有助於提升民众知情权:「该不该公开,还不都是政府说了算!」

此外,新华社报导,政府官员发现国家秘密已经□露,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如果他们掩盖□漏或不汇报将会受到惩罚。「机关、单位发生□露国家秘密案件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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