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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无论何种理想何种追求都是意志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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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9-3-13 08:53: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5)无论何种理想何种追求都是意志的选择

但政治并非意志的选择而是人的生命存在之必然


上述命题使我们在理论上完成了“政治既非理想也非追求”的肯定。此断出自证明,凡被理性证明为无矛盾的知识就是真理。所以“政治既非理想也非追求”它直接就是真理。当代“最伟大的马主义思想家”却把政治义释为理想或追求,对政治的这种义释就不证自明地承认了共产主义是一种伪理、邪理、必致罪恶的理。对政治做这种义释的人非但不是思想家,且就是混蛋恶棍高衙内,现在我来说清到底什么是思想,以比较出习是滥竽充数——


思必须是反向的,而想不是反向而是直观的,即指向实际对象的。你想到吃的喝的想到亲人好友这都是想。因这里有对象可被直观到。“思”是用一个已理解了涵义的概念来义释别的概念,使被义释的概念成为可被经验的。比如看到一张圆的桌子,这只是一个判断,是直观。你说这张桌子是“圆的”的这个圆,是看到桌子的“圆”,不是圆,因圆是一个思想不是实物,桌子是直观到的实物。若单纯的研究“圆”这个概念就不能靠看,而要靠“思”,“圆”只能被思维到不能被看到。在哪里去“思”呢?在思想里“思”。用能“思”的活动去思考意识里的一个早已存在着的概念,这当然是反观关系。所以用思的能力去思维早存在于意识中的概念,能得出的结果才是思想。习近平永远达不到思想的能力。他讲的话都是有对象的,是可经验的。所以出于经验的只有直观有效性,不具有思维上的有效性。


为什么说理想与追求不具有普遍效性呢?

因理想与追求都出自意志,凡意志都无例外地属之特称而非全称。特称做为判域所能判的是部分或局部,事实上没有比全体还大的部分或局部——此理就可证明只有全称判断才必然为真。习的政治出于理想与追求的说法实际上就=部分或局部>全体。相当于习近平的胳膊或腿>他的全身。这样的命题还用证明吗?不证业已自明!这也证明习这个人的观念里只有控制社会的欲望,没有“政治是什么”的那怕最浮浅的知解。


既无对政治的理性知解,社会就不是筑在不变规律而是出自共党的特殊要求。无论什么政权或什么政党其理想和追求都是个别的、偶得的,因而所有由理想和追求支持的主义或制度(无论马主义还是共产制度)都无例外的全是错的。因理想和追求都是特称而非全称,又哪有比全称还大的特称?所以只要共产党认为共产主义是他们的理想或追求,也就相当于承认自己全错了。因为只有全称判断才必然为真,必然为真的理做为制度才能合法!


但共产党又是一个自知自己是流氓的党,杀了人也能生着理由来说是死者自找的死,也能支持共产党是永远正确又伟大的日电,即使夏羲把两万多干部包麻袋沉到洪湖里他们也能找出理由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即使是金无怠立了那么多功劳邓小平也能用“不要承认”推个一干二净。


可见实践并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更别说唯一标准了,只能说实践能在一定程度上检验道理的真不真,但需相当的时间和代价,苏共不是用了七十年的时间和上千万人的牺牲才完成这一检验吗?而我们不是还处在实践的检验中吗?实践检验的也不是“道理的真假的标准”。因理的真假的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知识或道理在有效性上的普遍与必然。虽然普遍说的是无例外,必然说的是不可抗。但凡无例外的一定必然,凡必然的也一定找不出例外。所以二者是同一个规律的不同立场上完成的考察。


在老孙的观念里,早已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甩到身后几十年了,可在习近平那里却还没迈入门槛。以上批判要得到的结论是——


政一治讲的只是有效性,政治也只能讲有效性。
政党讲的只是合法性,政党也只能讲合法性。

有效性是因纯粹的政治所讲的只是人的存在所必致的领域关系,政治就是通过认识的不断完满,使对领域关系的调剂也更加普遍的有效。

而合法性是因这个概念所内涵的思想就是互为竞争与对抗,只要保证了党字所内涵的思想有了可敞开的、合法的对抗对象,来竞争来对抗,就一切全搞定。政治与政党既不需要讲先进,也不需要任何崇高的理想与任何高尚的追求,人性自然性的一些恶的倾向性就必被互为竞争与互为批判所扫荡。人类中最早的两个党是互为对骂骂出来的,互为对駡也就成了互为克服人性弱点的必然的功能!政党只有相对才有正当的功能。单一的党必然会把合法的功能变成为欺压国民的功能了,因为功能是相对着才能发生,在无合法对象来发挥正当功能的条件下,它必然要倾斜到非法的功能发挥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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