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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是共产党唯一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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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9 00:32: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从海外敌对势力说起
海外敌对势力一直是我们日常政治生活中的“狼外婆”。
改革开放之初,国外就有许多专家学者和党政要人,提醒中国经济建设不要走西方曾经高能耗、高污染的发展老路,国内左派高层就此鄙屑放话,称这是海外敌对势力希望中国永远贫穷的梦呓。结果这30年经济不计代价地发展,江河湖泊尽数污染,中国每天检测出的癌症患者就有8550例,乙肝病人更是高达1.5亿人,如果再把三聚氰氨、地沟油、瘦肉精和红心蛋等食品公害秋后算帐,牺牲三代人健康来保经济发展,势成必然。
WTO谈判时期,海外敌对势力再次被左翼竭斯底里地供奉到政治的祭坛上,民族工业“存亡论”甚嚣尘上,汉奸、买办等骂名瓢泼而来,他们的带头大哥,就是后来反对《物权法》的北大教授巩献田和思维二分的司马南等人,现在看来,这几乎等同于“世界末日论”的笑话,显出了那帮政治智障者偏狭思想下的异端。
重庆“唱红打黑”高潮时,王立军的“双起论”吓倒了不少大陆媒体,但却封不住“海外敌对势力”的口,“打黑黑打”的诘问最早就是由境外媒报道出来的,红人薄熙来盛气凌人,当作全国媒体的面破口大骂:“我们出了点问题,海外敌就势力就可劲的忽悠”。现在看来,“海外敌对势力”先知先觉的,而面目狰狞的,却是那些假冒伪善的“钢铁伪道士”;
新年伊始,南方周未新年献辞被阉割本已是难堪的行业丑闻,但背靠大树好乘凉的《环球时报》,却沆瀣一气,再次却把臭不可闻的“海外敌对势力”搬到桌面来唬人,很窝火的政治栽赃,似乎是在理屈词穷时,要给自己一个很阿Q的精神胜利法,不知是别人眼睛瞎了还是你自己连心都黑了,造假水平连一点“科技含量”也没不要了。
南方周末以宪政开篇,被戏称春天的梦呤,那种带有“文青”特色和散文诗风格的新年献辞,其实也算不上什么乾坤大作,仅仅只是严冬将过,新春未至前的一种社会人文关怀,是“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的“文青”版,虽然它带有莫言式的抒情、蔡定剑的理想、胡适的胸怀、毛泽东的旧梦。
这有点像马克思当年在普鲁士的那个寒冬,他对当局书报审查制度提出了严厉而尖锐的批评,作为违害社会和谐稳定的异议分子,马克思被国家警察长期监控居住,而他标榜的民主普选价值观,已在《法兰西内战》一书陈明了社会革命的必然方向,这几乎就是共产主义信仰者们最早的宪政梦。而现在,秉承马克思衣钵的中华国度,似乎只要一提及宪政,就会被自诩的“马克思主义者”们莫须为“西奴”,要不就成为“海外敌对势力”改变中国的勾当。更令人费解的是:马克思砰击、讥讽最多,也是最充满铜臭的垄断经济,现在却冠冕堂皇地成了我们国有经济的主体模式,政治也可以“鱼我所欲”吗?这又是在嘲笑谁呢?
宪政理想是怎样失落的?
    孙中山最早在中国实施宪政,他说“世界大潮,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毛泽东在新民民主义革命时期,也认同了宪政治国方略,最著名的就是与黄炎培的延安对话,黄培炎问:“贵党是否能找到打破历史兴衰跳出周期规律的道路。”毛主席非常自信地回答:“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这条路就是民主。只有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
何等清醒、高远的政治洞察呢!一切似乎都在毛泽东帷幄之中。建国之初,司法部是国家最早成立的部委之一,并确立了司法行政和司法审判分立的制度。1954年颁布的《宪法》,是竭今为止,中国最称得上具有现代宪政精神的法律。绝大多数中国知识分子欢呼雀跃,认为新时代、新世纪真的来临了,国家经济建设热情空前高涨。
民主就是法制下的政治协商,是利益纷争下的彼此妥协与平衡。但毛泽东很快就厌倦了这种“操娘”式的政治游戏,他认为,苏联利益和人类利益一致,必须把斯大林“意识形态垄断、权力垄断和利益垄断”三大特权完完全全操控在国家手里。
黑色幽默由此开始,毛泽东说:“法律这东西没有也不行,但我们要有我们这一套”,我们这一套是什么呢?就是开会,毛称,我们每个决议都是法,开会也是法,党政文件开始代替法律,成为社会集权治理的方式。毛甚至讥讽弯酸:“宪法我是参加制定的,但我也记不得了”。扫除一切政治协商的障碍后,毛开始筹划大跃进,他下意识地以为,一搞大跃进,人们就没有时间犯法了。
苏联前总理雷日科夫在评论苏联崩溃时,曾这样说:“无论在报纸、新闻还是讲台上,都是谎话连篇。我们一面沉溺于自己的谎言,一面为彼此佩戴奖章。而且所有人都在这么干。”随着反右扩大化和大跃进的失败,民间孱弱的异议声再度浮现,毛认为,假如办十件事,九件是坏的,都登在报上,一定灭亡。1959年4月,由他提议,全国人大一夜之间就把司法部抹掉了,中国由此进入全面践塌法制的年代。那一时期,毛泽东还以极其嘈讽和挑衅的口吻对所有“异议”者喊话:“有人说我们是秦始皇,错,我们超过他一百倍”。
马列主义的旗,秦始皇的剑,中西合璧,这就是所谓的“无产阶级专政”,后来胡乔木和张春桥又将其深加工为“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至文化大革命时,全国淫民更是“小和尚打伞,无法无天”, 在“语录宪法”的疯狂嘶颂声中,公检法与牛鬼蛇神一道,被砸个稀烂。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毛泽东时代,民不聊生,饿殍遍地,但受害的岂只是普通百姓和固守己见的知识分子呢?犹如马丁路德所言“我们都落在相互关连无可逃遁的网里”,高岗集团被肃整、习中勋被诬陷、彭德怀沦为“反党集团”、刘邓被“炮打司令部”、贺龙惨烈冤死、二月逆流让老帅们集体蒙羞、党章的接班人林彪最后也摔死在蒙古的温都尔汗……凡此种种,应了毛泽东“春来我不先开口,哪个虫儿敢作声?”的霸道。
中国再次提出“依法制国”是20年后的事了。特别是1982年12月公布实施的宪法,明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初步勾勒出中国宪政的内涵。但司法为政治服务、党政不分的现象仍没有得到根本性扭转,宪法的许多条文被束之高阁(特别是35条),以党代政,以政代法比比皆是,改变的仅仅只是从“政治挂帅”到“唯生产力论”,GDP成为国家的经济偶像后,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至薄熙来主政重庆时,权力与政治腐败达到了骇人听闻、登峰造极的地步。   
新政:会重拾宪政精神吗?
    捋捋胡温体制的精彩之处,不是科学发展观的提出,而是2003年7月1日,由胡锦涛阐释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新三民主主义”,敏感的外媒猜测,中国以宪政为主体的政治改革,开始进入预备期。
7年后,也即是2010年9月,习近平在中央党校阐述领导干部应有的世界观权力观和事业观时,特别强调了“权为民所赋”的理念,这是对胡锦涛“新三民主主义”的适时补充和完善,也是政治呼应。其后,习近平升任中央军委副主席,十八大的主要人事布局已显山露水,至此,“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新四项基本原则成型。
但胡温十年,虽然经济改革已进入深水区,但政治改革仍在浅滩戏耍,“二元改革”的结果,是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是经济不可持续。胡温上台伊始,群体纠纷不到3万起,而十年后,已超过13万起,每年递增17%之多,是GDP增幅的2倍。说明我们的政治、经济模式,也即是引以为豪的“中国模式”,已亮起了红灯,必须改革,且非改不可。
失去法制之本,维稳带血的经验是:越维越不稳——改革和革命像两头狂奔的狮子,就看谁跑过谁!?
2012年12月13日,中央政治常委王岐山在听取专家学者关于反腐败的工作建议时,特别提请大家看看法国《旧制度与大革命》一书,这是中央高层很到位的警醒。100多年前的法国,原有的制度由于腐败和不得人心而崩溃,但社会动荡却并未带来预期的结果,无论是统治者还是民众,最后都被相互间的怒火所吞噬。
    就在王岐山大讲法国大革命故事前的一周,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我国现行宪法实30周年的大会上,更进一步强调:“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并说:“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反之,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
    而北大法律系77级高材生李克强,早在2006年就特别强调要着力提高干部的法律素质,认为法制是社会治理的最佳选择,但若领导权力不被约束,带头践踏法制原则,再快的社会发展,都会是昙花一现。这与罗素“世界没有希望,除非权力被驯服”的法制观十分近似,那时的李克强,还只是辽宁省委书记。
    中国宪政的经历 “犹如长江在寻找进入大海突破口”,千折百回的跌宕起伏后,“新四项基本原则”和新一届中央领导层集体的法制决心,显明了是要改变“渐而不进”的政改格局,重拾宪政体制的精神,若这一目标是坚定的和可持续的,那么这是在“以人为主的现代化”和“以人为代价的现代化”之间,作出了超越历史的选择。政治成为服务方式,而非统治方式,正是宪政精神的本质。
宪政国家的选择
中国近代文明,其实就是渐进西化的过程。
弗里德里希在《超验主义》一书中说:“在整个西方宪政史中始终不变的一个观念是:人类的个体具有最高的价值,他应当免受其统治者的干预,无论这一统治者为君王、政党还是大多数公众。”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更进一步阐明:“国家永远准备着为人民而牺牲政府,不是为政府而牺牲人民。”或许你就能理解为什么欧美国家政府都缺钱,而人民却相当殷实富足;理解美国国债赤红、政府面临财政悬崖的社会示范价值,也就更能理解希腊福利争权运动火暴暴的诱因了,他们就是要国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作威作福,政府水深火热。
马克思的《资本论》和亚当斯密斯的《国富论》有着惊人的一致,就是对剥削的憎恶和对民主法制建设的强烈渴望和推动,反对一切干扰人民自主发展的国家行为,中国左翼学了点祖师爷“阶级论”的皮毛后,就开始迷恋自己的“特色论”了,马克思只是现实政治的佐餐品,而凯恩斯有形无形的左钩拳,几乎把亚当斯密斯打得满地找牙。
    但60年的政治建树和30多年的经济实践,足以给我们成熟而坚实的发展教训:宪政不立,法制必死;法制不立,民主必死;民主不立;社会必死。当我们沉浸在“大国崛起”的梦呓中时,陡然发现国内民心分化,国际朋友都已远离,除了那些忙于移民和准备移民的富人和官二代外,国民在压抑中的情绪,像火山积蓄着喷薄欲出的能量。
    改革,特别是宪政改革不是生死劫;不公义的利益固化,必是生死劫。这就是两只飞奔的狮子带给中国社会的“启示录”,且无可逃遁。为此,我们相信——
    最好的中国特色,是宪政特色;
    最好的制度,是法制;
    最健康的社会,是公民社会;
    最核心的价值,是个体价值;
    最根本的发展,是私有制;
    最稳定的基础:是驯服权力!

李念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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