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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張愛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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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4 07:41: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來我是不看這些作家的作品的﹐但最近看到介紹﹐說有著名人士評論她說其水平已能廁身李白曹雪芹之中﹐並提及兩部作品“秧歌”和“赤地之戀”﹐於是就上網去看了下“秧歌”﹐並瀏了下其他作品﹐還看了下一篇英文的。那篇英文的倒是典型中國人寫的英文小說。那些中文小說的文筆也沒有達到紅樓夢的水平。其學問當然跟曹雪芹差了一大截。我也沒有找到她寫過什麼古體詩詞。所以沒法跟李白去比。我就不知道為什麼有些名人還要亂比亂稱讚。可知中國人的陋習流毒深廣﹐源遠流長。中國人要捧人會想出各種好字眼去稱讚﹐講得比事實反映出來的更好。連著名人士也不能免俗﹐也要過譽。
        “秧歌”反映了土改後農村發生的飢荒。從資料看﹐這篇小說是她到香港後寫的。在當時一片虛假的歌功頌德聲中﹐她能寫小說揭露黑暗面﹐在當時可說是別開生面。但如果她不在香港而在國內﹐她可能就不敢寫這種小說。反過來說﹐如果另有一個熟悉這種情況的人到了中共治外﹐很可能也會寫這種小說。所以說這本小說從內容講﹐並不能成為像紅樓夢一樣獨一無二的作品。而且與目前反映文革的某些作品比﹐其深刻性也不夠。豈能與世界一流作品紅樓夢相比。再看其他世界第一流作品﹐如“雙城記”﹐“戰爭與和平”等﹐她的作品能與之相比嗎﹖如果不能與世界第一流作品相比﹐又豈能廁身李白曹雪芹之中﹖所以定位要從整體出發﹐看在整體中能定位在哪裡。不能因某一作品有可取之處﹐就把它及作者亂定位。
        據說名人的話可拿來作為論據以支持某個論點﹐就像以前的讀書人常引用孔子的話一樣。這就是為什麼孔子的某些謬論能夠流毒千年。由此可見﹐一旦成為名人﹐就不能亂說話﹐免得誤導大眾。當然﹐作為一般人自己也要有頭腦能辨別對錯正誤﹐不能人云亦云﹐缺乏獨立思考能力。
        “秧歌”裡面有許多錯誤之處﹐有的可能是打字或印刷錯誤﹐但有的肯定不是。如第一章第四段第一行﹐“一長(張)焦黃的臉”。第二行“齊眉載(戴)著”。下行首二字“絨毯(應是絨球或絨團)”。第六段最後“更嗇(﹖)了那荒涼之感”。第七段最後“黑泥進而(﹖)的小圓石子上”。第十段“太陽像一只只狗攔街躺著”(一只只﹖)。第26行“穿著的三(﹖)件紫紅布棉袍”。下面的也無法一一指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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