遒真言实:徐文立的“正常社会论”是非常有益的理论探讨 在研究徐文立先生的“正常社会论”讨论中,一位朋友提出:“严格意义上讲,徐文立先生的思考并不是社会理论创新,而更多的是一种具有宗教情怀的哲学思想,一种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结合的探索。” 这位先生很有思想,致以敬意。 一 先厘清基本概念 (一)什么叫理论? 理论,指人们关于事物知识的理解和论述。 如是,徐文立先生的“正常社会论”称得上理论。 (二)什么是科学理论? 即对某种经验现象或客观事实的可检验的系统性解说。 科学理论与理论的区别在于: 一经得起逻辑质疑。如亚里士多德的自由落体学说,伽利略运用逻辑分析认为不能成立,结果被推翻。 二经得起实践检验。伽利略通过逻辑推理,提出了自己的自由落体定律,经过实验被认定正确。 三对人类的社会实践有指导意义。 ** 马克思主义是理论。从逻辑上分析,破绽百出;通过大规模的社会实践,被证伪;于是,其所谓的指导意义被最后否定。因此,它不是科学理论。 二 上述那位朋友,从宗教情怀上否定徐文立先生的理论思维,值得商榷。 徐教授2011年成为基督徒,而“正常社会论”的构思则在几十年前。 再者,不可以宗教情怀否定社会科学理论。如杨小凯先生也是基督徒,但其卓越的科学理论贡献不可抹杀。 三 徐教授的“正常社会论”,绝非理想主义思想。诚如那位朋友所言,理想社会必是人类社会的末日。 “正常社会论”贵在指出自由民主社会存在一些(或者说“许多”)非正常现象(并非否定自由民主制度),唤起世人的警觉和理性思考,从而避免非理性情绪滋长阻碍社会发展进步。 怎么进行理性思考? 徐文立先生提出:既要尊重“人人生而(政治上)平等”,又必须正视“人人有差异”(先天后天都有差异)、“人人不完美”——这是理性看待社会的三大基点。 在这样的思想基础上,自由民主社会就能够形成浓重的理性氛围,从而不断克服情绪化的偏狭的利己主义的不正当追求,从而保持自由民主社会稳定,从而推动自由民主社会健康发展。 徐文立先生的理论创新意义正在此处。这是社会科学一个重大问题。 四 理论是否科学?前提是,实事求是。 徐教授的“正常社会论”,一切论述依据都是实实在在的客观社会现象。 五 理论是否科学?更重要的是,逻辑探讨。 徐教授“正常社会论”的基本思想是: 1、“人人生而(政治上)平等”是人类先哲们的伟大发现。政治上平等,就是人格尊严平等,发展机会平等,自由权利平等,法律面前平等。一言以蔽之:人权平等。 这样的社会,就是自由民主社会。——这是正常社会的基础。 2、因为“人人有差异”,社会政策需要倾斜,关爱弱势群体,实行福利制度,使穷人能够有尊严的生活。——这也是正常社会的基础。 3、但是,如果不正视“人人有差异”(先天后天都有差异)——“人人对社会的贡献大小不同”,在经济收入上、在社会财富分配上也追求平等,那么,就会产生真正的不公正—— 一个简单的道理:脑残智障者如果与爱因斯坦、比尔盖茨、袁隆平们平等分配,合理吗?——这就是自由民主社会的不正常现象。 这种思索,在逻辑上无懈可击。 六 理论是否科学?最重要的是,实践检验。 现代自由民主社会,由于非理性的追求经济平等,造成福利过度、财税过重,从而发展迟缓,甚至出现了全民懒散堕落的希腊现象,充分证明了徐文立“正常社会论”理论的正确和重要。 ** 是以,徐文立的“正常社会论”称得上是科学理论,也称得上理论创新,是非常有益的思想理论探讨。 【文后按】 徐文立的“正常社会论”中,关于“人人不完美”和“自由”必须制约等论述的重要性,笔者另有专题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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