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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藥”案之怪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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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3 06:05: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藥家鑫者﹐乃學生也﹐唯不知其為官二代﹐還是富二代。總之﹐乃有權勢者之二代。一天﹐他駕汽車撞傷了一個女子。按常理﹐他應該馬上把傷者送去醫院治療。但是﹐那代人的處事準則是違反常理的。他們認為撞傷人不如撞死人。撞沒死﹐怎麼辦﹖他居然下車連刺傷者八刀斃命﹐隨後逃逸。這種事在毛時代是絕對不可能發生的﹐居然發生在目前中共治下。這就是為什麼有人要懷念毛時代。但這個富二代運氣不好﹐卻被群眾扭獲。
有關殺人犯藥家鑫案的審判﹐居然出現法院讓旁聽者辯論的怪事。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怪現像﹐因為中共法律是殺人者償命﹐而且行之多年。但現在有人要想使殺人犯免除死刑﹐但又不能公開提出﹐於是只能指示法院搞怪﹐想用旁聽者辯論的手段導向輿論﹐為他免除死刑作“民情輿論”準備。可知旁聽者中大部份是他們的人。於是辯護言論中怪論頻出。最奇怪的一條是﹕不殺“藥”﹐有利於養成寬恕民風。民風是怎樣形成的﹖無非是上行下傚。政府對人們有寬恕精神嗎﹖他們對人們以言入罪﹐維權入罪﹐上訪入罪﹐為什麼人們要寬恕他們中一分子的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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