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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通报机制的有效性纯属无稽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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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7 07:53: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铜锣湾书店事件发生后,“泛民”议员不断怀疑存在跨境执法,质疑香港警方与内地公安机关的通报机制是否有效。是否跨境执法,其实当事人已经说清楚了。林荣基自承是去深圳会女友被捕,李波等人多次表示属自愿配合调查。跨境执法完全是某些人臆想出来的东西。仔细想想,内地执法机关岂会因为林荣基几名不起眼小人物,冒破坏“一国两制”如此大的政治风险,去到香港在执法部门眼皮子底下强行“掳人”。
一些“泛民”议员质疑通报机制是否有效更是无稽之谈了。今年1月27日,特区保安局局长黎栋国响应立法会议员质询时强调,过去一段长时间,香港警方透过和内地部门的通报机制,收到超过1.2万宗通报,涉及9400名香港居民,不能认同议员基于推论,就指通报机制失效。
6月27日,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复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办公室表示,公安部积极回应香港特区政府的有关建议,同意两地尽快就进一步完善相互通报机制进行磋商。自2000年《内地公安机关与香港警方建立相互通报机制安排》签署以来,内地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一国两制”原则,本着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不干预对方执法活动的精神,与香港警方认真落实通报机制安排。截至2015年底,内地公安机关向香港警方通报在内地被采取强制措施的香港居民6172人;香港警方向内地公安机关通报在香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内地居民6934人,对于有效维护两地居民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事实证明,内地与香港相互通报机制一直正常运作,以个别案件的通报否定整个通报机制,显然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对于内地与香港开展司法合作、共同打击犯罪显然也是不合时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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