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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弟子家屬的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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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2-27 18:09: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的老婆在大紀元倉庫工作,是一名(臺灣)大法弟子,最近一段時間因為工作地點搬遷到離家很遠的地方上班,每天都要早出晚歸,心情不是很好,經常發脾氣。我問她公司為什麼要搬到別的地方。她告訴我公司原來的地方被收回去了,與建築商簽約合作開發新的專案了。老婆還抱怨說:原來公司那塊地的擁有者林麗貴也是大法弟子,而且很有錢,不知道林麗貴是怎麼想的,這給我們這些大法弟子帶來很大的損失,我們家在修建時捐獻的錢財和物品也都白白的浪費掉了。而且法輪大法學會的同修現在對如何處理這個事情也有很大的分歧,有的人認為要將這件事曝光,讓更多的同修知道,去譴責林麗貴,給她施加壓力,有的人則認為已經成為了事實,就不要在糾纏了,通過法律的手段去解決,獲得一些損失的補償就行了。現在好多同修都人心惶惶的,非常影響我們的修煉進程。
我老婆覺得林麗貴那麼有錢,就應該無償將這塊地捐獻給法輪大法學會。她沒有這麼做,說明她修煉大法還不夠深入,信仰也不堅定。應該支持上面洪吉弘的觀點,讓更多的同修都知道這件事情,共同起來護法。而我卻不這麼想,這樣做只能給更多的修煉者帶來困惑和煩惱,浪費了他們的時間和精力,使他們無心進行正常的修行,甚至會使好多大法弟子對修煉產生動搖,萌生退意。再說,法輪大法學會下的公司租用場地、購置物品和搞裝修這些事情也不應該讓弟子們承擔啊,從沒聽說過哪個宗教團體下設的有盈利功能的公司,還要底下的信徒和員工捐款來辦起來的。你們這樣做,給人感覺不像是在傳播信仰,而是像在謀取個人私利。同時,我覺得作為一個自然人,一個公民有自己的信仰,也有自己的工作和生活的權利,有對自己私人財產的支配權和使用權。不能因為弟子動用自己個人財產去做其他事情,對法輪大法學會造成不便,就對人家進行打壓和攻擊,這樣做和希特勒搞的法西斯獨裁統治那一套有什麼區別。這是侵犯人權的做法,臺灣還要講民主、講人權和講法治的,作為一個宗教團體更沒有限制他人自主行為的權利。我看過很多法輪大法學會通過媒體報導的大陸政權迫害大法弟子的文章,你們認為這些都是侵犯人權的事情,而現在你們的做法呢?如果林麗貴與法輪大法學會有合同約定,她有違約行為,那就應該通過司法管道去解決問題,不能通過人身攻擊來給她施加壓力。
這是我的一些感受和看法,希望能夠得到大法弟子的認同。作為一個大法弟子的家屬,我不想看到我的老婆天天生活在煩惱與困惑當中,希望她能早日恢復狀態,使我的家庭更加幸福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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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3-18 05:27:50 | 只看该作者
看来发轮功内部争权夺势严重,内部开始瓦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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