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Tree.com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49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76岁老妇为争房产称孙子是老伴与儿媳所生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8-15 07:06: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羊城晚报



  年过七旬的阿婆把孙子告上法庭,想争回房产。阿婆一审败诉,该案昨日在广州市中院二审开庭。阿婆向媒体表示,户口本上的孙子,实际上是老伴和大儿媳所生,而其孙子的律师表示这是阿婆凭空想象的“离奇情节”。

  76岁的阿婆起诉说,她与81岁的老伴是夫妻关系,1987年他们在芳村经营汽车配件零售店,收益由老伴管理。当时两人商量让大儿子到店里工作,几年不给工资,但会帮大儿子买一套房。后来,老伴告诉她,他已用两人的共同财产买了两套房子。阿婆称,老伴还说,燕都路的那套随时可以过户给大儿子,2005年6月6日,老伴还做出书面承诺,但这个承诺迟迟没有兑现。

  2012年10月,她查到老伴购买这套房产的信息——老伴在未经她同意的情况下,将这套夫妻共同房产登记到孙子名下。阿婆认为,老伴通过隐瞒的方式,转移了夫妻共同财产,损害了她的合法利益,于是提起诉讼。

  阿婆的孙子辩解说,房子确实登记在自己名下,房子是他和母亲出钱买的。阿婆的老伴则称,买房时他的钱全都投在深圳,没有出钱买这栋房子。而当时,由于孙子年纪还小,媳妇工作忙,他才代办购房手续。

  由于阿婆没有拿出有力的证据,天河区法院一审判阿婆败诉。

  一审判决后,阿婆不服气,上诉到广州市中院。阿婆在递交给法院的材料中称,孙子只是名义上的孙子,实际上是老伴和大儿媳两人所生。当年大儿子去湖南出差三个月,回来时大儿媳已怀孕一个月。而老伴在没有和自己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就和已经离婚的大儿媳住在一起至今。

  由于阿婆所说的这一情节,与该案的案情没有直接关系,法庭未做调查。庭后,阿婆孙子的代理律师回应,这些离奇的情节是阿婆凭空想象的。

  该律师称,在户口本上,阿婆的孙子是她大儿子的儿子。对于大儿媳没能力买房的问题,该律师称,他们已在庭审中举证大儿媳有正式工作,有投资,并且买房时还跟别人借了钱。“阿婆年纪大了,脑子有点糊涂,不排除被他人怂恿,一心为儿子争房子。”

  该案目前尚未终审判决。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手机版|消息树

GMT-8, 2025-10-4 12:43 , Processed in 0.061245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