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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女法轮功人员重婚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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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5 20:49: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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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百家

香港成报1月20日报道称,台湾一女子因与大陆三名男子前后登记结婚被台中法院以重婚罪判刑。该女子名叫金红甯,于2004年5月21日陕西省公证处与陕西男子雷某某登记结婚。金明知自己为有配偶之人,基于重婚之故意,于2006年5月15日在山东省临沂市公证处与山东男子沈某某登记结婚。之后,该女子竟故伎重演,又与四川男子盛某某结婚。2013年10月24日,台中地方法院以重婚罪判处金红甯有期徒刑4个月。
  经凯风网记者调查,被判刑的金姓女子系法轮功人员。金红甯,又名金红宁,金美珠,1958年8月9日出生,住台湾台中市。在金美珠的QQ空间、“随意写”日志上有大量她学习法轮功的心得体会以及转载法轮功网站的文章。2004年1月21日,金美珠等法轮功人员到法国巴黎闹事,曾被法国警方拘捕,法轮功网站专门对此作了报道。
  金红甯在网络上化名“小龙女”,以修炼法轮功为名勾引大陆地区的年轻男性法轮功人员。金自称可以帮助他们办理赴台手续,提高“修炼层次”。遭她骗婚的三名男子中,一个比她小20岁,两个比她小23岁!
  法轮功人员声称信仰“真善忍”、放弃“名利情”,却干出如此龌龊之事。该案经媒体报道后,招致一片吐槽,网友戏称该女法轮功信徒为“采阳大盗”。此前,凯风网曾披露过多起法轮功人员“男女双修”聚众淫乱的案例。
  法轮功人员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因为她们接受了李洪志的教导。李洪志在《转法轮》说:“现在男的女元神特别多,女的男元神特别多”,“男女双修的目的是要采阴补阳、采阳补阴,互补互修,达到一种阴阳平衡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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