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p Now - 20% Off All Used Gear

eNewsTree.com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83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大学生偷录与17岁女友「啪啪声」向朋友炫耀 下场出炉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5-1-31 21:46: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世界新闻网






蔡姓男子读大学期间与17岁的少女性交却窃录,虽然手机镜头朝向天花板,但过程中发出的喘息声、呻吟声、肢体碰撞声都被录下。示意图,非新闻当事者。(取材自pexels.com@iam hogir)





台湾蔡姓男子读大学期间与17岁的少女交往,2020年9月间到台北市士林区的旅馆「开房间」,蔡一边上床、一边将手机录像功能打开,录下性交声音。蔡事后将性交档案带到辅仁大学以及校外的小吃店,向6名友人播送,少女报警。新北地方法院依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等5罪判蔡8年徒刑,台湾高等法院今撤销改判其中1罪,未定应运行刑。

原本新北地院就蔡犯以违反本人意愿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摄性交行为之电子信号罪判7年徒刑,今减为4年1月刑;而一审时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播送窃录之非公开活动内容罪4罪部分,新北地院各处1年徒刑,此部分上诉驳回。

被害人表示,2020年9月17日晚上和蔡姓前男友到旅馆,两人发生性关系,但性交时并不知道对方摆在柜子上的手机有在录像,后来因蔡把性交影片播给朋友听,她经人转告才知道遭偷拍。

潘姓女证人表示,蔡主动告诉她有和被害人性交的影片,问她「要不要听影片?」,她还问当时是怎么拍的,蔡答称「我是这样放,我是斜着,不是正着」。

蔡在法院审理时表示,当时前女友不知道他在录像,且事前、事后都没有和对方说到此事。新北地院认为被害人在毫无所悉、无从表达反对的情况下,被蔡录下性交影片,虽然镜头朝向天花板,但蔡与前女友性交过程中发出的喘息声、呻吟声、肢体碰撞声都被窃录,属于「足以引起性欲或羞耻之猥亵性交之电子信号」。

新北地院认为蔡并非一时兴起,而是计划性的偷拍,还在拍完后拿去和朋友炫耀,既有恶意且不尊重女性,没有可以怜悯之处,不给减刑,判他8年徒刑。

案经上诉,高院审理后将蔡所涉犯的5个罪行中的1项撤销改判。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Acetag.com Smart Phone Accessories Free Shippi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Shop Now - 20% Off All Used Gear

Archiver|小黑屋|手机版|消息树

GMT-8, 2025-9-28 09:33 , Processed in 0.053345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