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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焚”背後的道德審視(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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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8 20:52: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01年1月23日,天安門廣場曾發生了一起7名法輪功修煉者集體自焚慘劇。十三年,那濃煙滾滾的場面,撕心裂肺的慘叫聲,悔恨哀憐的呼救聲早已散去;十三年,事實早已彰顯,自焚的原因也早已明瞭。但罪魁禍首的法輪功組織卻依然在不厭其煩的炒作,宣稱“‘1·23’事件是中國官方誣陷法輪功的一個陰謀”,繼續煽動弟子與中國政府的對立,強化西方民眾對中國政府的負面情緒。但這種狡辯的後果往往是,謊言非但變不成真理,反而讓世人更徹底看穿法輪功組織“偽道德”背後的邪教本質。
  ——“自焚”背棄了道德的“分水嶺”
  善惡有別,是一個既淺顯又質樸的真理。善就是善,惡即是惡,截然相反的善惡中間絕對沒有任何的灰色地帶。但這對於法輪功組織而言,李洪志一個“反理說”早已背棄了道德的“分水嶺”“三界當初造的時候就是反著造的,這裡沒有正理……它是反理,行為、形式都是反的。世人認為的香的那邊是臭的,人認為的好事可能在那邊都是壞事”。法輪功極力否認7名“自焚”者的練習者身份正好證實這一點。其實,自焚者的法輪功身份早已人證物證俱在,美國的主流媒體CNN自焚現場的錄影是鐵的物證,自焚事件倖存者薛紅軍、王進東、陳果等人是鐵的人證,西方主流媒體美聯社、《時代週刊》、路透社等對自焚事件客觀報道是鐵的旁證。可法輪功組織卻以其“反理說”為根據,千般狡辯,萬般抵賴。自焚案發生後不到10天時間,法輪功媒體就發表了《“天安門廣場自焚”疑點大全》,公佈所謂的12大“疑點”,把因法輪功而引發的自焚事件的責任全推給中國政府。2003年5月,法輪功又組織“追查迫害法輪功組織”撰寫併發布“天安門自焚調查報告”,宣稱“‘1·23’事件是中國官方誣陷法輪功的一個陰謀”,接著又利用悲慘事件煽動人們情緒,把“1·23”自焚事件改編成電影《偽火》,煽動弟子與中國政府的對立。如此把事實當謊言,謊言當真相的作派,再聯想李洪志吹噓的法輪功是“人間僅剩的唯一的一塊凈土”,“我們的學法環境……所講出的話都是高尚的,都是一個難得的最純凈的環境”等等“法理”,早已把“法輪道德”背後的齷齪與醜惡曝光于天下!
  
   圖一:天安門自焚現場
   ——“自焚”顛覆了道德的準則
   毋庸置言,扶貧濟困、誠信為本、尊重事實等人類的共同的道德準則早已沒有了階級的區分、群體的界限、國別的限制。但在法輪功的道德詞典中,法輪功成了區分道德準則的唯一分界線,同情法輪功,這就是善行;反對法輪功,哪怕是對法輪功有些微詞,便是不折不扣的惡行。自焚事件發生後,法輪功對待客觀報道該事實的西方主流媒體的態度就是例證。2005年1月21日,美聯社發表記者AudraAng發表了一篇《天安門集體自焚案參與者接受媒體採訪》的通稿,法輪功媒體竟然群起而攻之,大罵“美聯社卻屈服於中共老流氓的壓力,做了回地地道道的小流氓”,“美聯社被中共利用,為中共謊言傳聲”,“美聯社表現得如此卑躬屈膝,到底從中共得到多少經濟利益?某些西方媒體為取悅中共的所作所為太過分了”。2013年10月28日,北京天安門廣場發生恐怖襲擊案後,西方媒體在報道時順帶重提了2001年的自焚事件。這引起了法輪功極大不滿,發表所謂的聲明,點名要求西方部分主流媒體更正“錯誤”報道。這次被法輪功點名批評的西方主流媒體包括《今日美國》、《經濟學家》和路透社等,原因是他們的報道直述自焚者為法輪功信徒。如果我們再行追溯,法輪功此種行徑早已不勝枚舉。你要是發表對法輪功不利的言論我就群起而攻之,攪得你天翻地覆,不得安寧。加拿大《華僑時報》因刊登原法輪功人員何兵的自述而被法輪功起訴;《紐約時報》記者EricKonigsberg因發表了《一場有人難以看下去的中國文化演出》的新聞特寫被法輪功媒體罵成“惡名昭彰,絲毫沒有人性”……。這就是法輪功所謂的“法輪道德”,這裡面早已沒有了道德的概念與準則,有的只是無盡的虛偽、邪性與無恥!
  
  圖二:天安門自焚事件參與者王進東接受媒體採訪
  ——“自焚”摒棄了道德的底線
  在自焚事件中,最讓善良之人難以容忍的事便是法輪功對自焚者本人毫無底線的詆毀與謾罵。按常理推斷,自焚事件的7名法輪功練習者當之無愧屬於“精進”弟子,為了達到李洪志所說的“連生死都放的下”、“去掉一切常人執著,包括對人的生命的執著”、“到了放下最後執著的時候了”、“去掉最後的執著,你們在修煉中所完成的一切已經成就了你們未來無限美好與神聖的果位”的要求,這些練習者不惜引火自焚,最終導致2死3傷的慘重結局。更令人痛惜的是,死者中有年僅12歲的劉思影,傷者中有曾經青春靚麗,才華橫溢,如今面目全非、慘不忍睹的中央音樂學院學生陳果。而他們這種為了法輪功甘於赴死的“壯舉”,非但沒有喚起法輪功及李洪志的同情,反而把一盆盆臟水毫無底線的潑向了7名當事人。慘案發生後,作為罪魁禍首的李洪志第一時間通過其代言人張爾平撇清自己與7名練習者的關係,“所謂自焚人士與我們法輪功根本無關,這僅僅是栽贓陷害我們的一種手段”。2005年2月6日,法輪功媒體發表《中共新一輪構陷美聯社上當——走近“天安門自焚”參與者薛紅軍、“王進東”一家三口何許人》的文章,聲稱從河南當地知情者了解的資訊“薛紅軍平時抽煙、賭博、無所事事,在正經人眼裏根本就是一個地痞”;“王娟母女被關押在鄭州女子勞教所期間,經常打罵被非法關押在那裏的法輪功學員,不少人都被此二人打過耳光”。更令人髮指的是,2011年法輪功媒體明慧網竟然發表《自焚偽案擋不住真相廣傳》等文章,把癡迷法輪功並因此自焚身亡的劉春玲一會被說成是“三陪女”,“她有毛病”……。一邊在天天詆毀著人類道德,要挽救人類道德,一邊又在毫無顧忌的破壞著人類道德,這就是法輪功!這就是所謂的“法輪道德”!。只要能混淆視聽,達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他們的道德中是從來沒有底線,也不需要底線,更不在乎底線的!
  莎士比亞曾經說過“人們將從魔鬼那兒獲得道德的教訓”,“自焚”事件對法輪功的道德審視正是我們從法輪功媒體那裏獲得的道德教訓!
  
  圖三:自焚前後陳果相貌的對比


  
(責任編輯:一兵  孫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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