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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独立不是什么思潮 大法官为什么恐惧司法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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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2 00:36:4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xlyyj 于 2019-3-12 08:43 编辑

司法独立不是什么思潮
吴鸿昌
据报道,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发高论:要敢于向西方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亮剑,云云。
司法独立,在慈禧太后那个时候,可以说是思潮。今天,已经不是思潮,而是文明国家的司法体制。司法独立,是保证司法公正的制度性安排。这是常识,绝对不是什么思潮。
现在,发达国家都是司法独立。介于发达和落后之间的中间地带拉丁美洲,除了家族政权的古巴,基本上也都是司法独立。
公元2017年的地球上,最落后的国家都在亚洲和非洲。但是,亚洲和非洲的多数国家也已经建立司法独立制度。司法不能独立的,只存在于实行中世纪政教合一体制的几个伊斯兰国家,还有几个家族政权国家如叙利亚、朝鲜,等等。
所以,从历史看,司法独立是百年以前的思潮,而不是现在的思潮,从现实看,司法独立是除全世界最落后国家以外的普遍司法制度。
周院长大人充任最高法院院长,无视司法独立此事的历史和现实,竟然要亮剑,不好理解。周大人最近是否阅读了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的小说《唐吉可德》,精神有点亢奋?
周院长精神亢奋的原因,就是弱智如本人也完全理解。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么,理解万岁。
最近几年,河南的赵作海案,内蒙古的呼格案,河北的聂树斌案,等等,等等,可谓新的今古奇观,轰动一时。几个案子,案情虽然各不相同,但是,发生冤、假、错的根源却是相同的,那就是司法不能独立。司法受制于权力。这些冤案得以平反,并不是司法部门的纠错,而是不纠错维持不下去了。案称被赵作海杀害的人活着回家了,赵作海的杀人案怎么维持?呼格案和聂树斌案与此相反,都是真凶出现并交代了真实案情且被证实,呼格和聂树斌不平反也得平反。这几个公开暴露的荒唐案子解决以后,人们难免要联想,冤假错案是不是就这几个?周院长大人如果是一个合格的院长,一个好院长,就应该在法学理论上,在制度建设上,在其他一系列国民翘首以盼的司法领域里有所建树,不辜负国民的期望。
西方的司法独立思潮既然错误,有什么可怕的?难道还需要院长大人亲自出马,大动干戈?
公正,已经被中国国家层面定为基本价值观之一,司法领域里的公正怎么体现,怎么保证,周院长大人理当拿出一套又一套的东西来,亮一亮周院长这把剑,叫国人见识见识院长大人的高明。
大法官为什么恐惧司法独立
蔡慎坤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14日在北京谈及全国各级法院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必须掌握的几项内容:要坚决抵制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影响,旗帜鲜明,敢于亮剑,坚决同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诋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司法制度的错误言行作斗争,决不能落入西方错误思想和司法独立的"陷阱″,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公开向"司法独立″亮剑,出自大法官之口,可谓前所未有不可思议无法理喻。在中国人都在呼吁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时候,这样的言论如同打开了潘多拉魔盒,其恶劣影响和由此带来的后果或将不堪设想,也意味着公民期待了这么多年的社会公平正义,或将出现大倒退。
      大法官的同门师兄贺卫方站出来回击:【不可理喻】无论怎样的国度,司法如果没有独立性,那就意味着它会常态地受到法外因素的干预,无法严格地依照法律规则裁判案件和纠纷,也就难以让国民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冤屈遍地,引发造反。即便在古代中国,包拯故事也代表着人们对司法独立的渴望。因此,把司法独立说成是什么西方观念,必欲除之而后快,是真正的祸国殃民的言行,完全是在开历史的倒车。
      连素有国师之称的海外御用学者郑永年都看不下去了,今天特地发表了题为《司法的相对独立再怎么强调也不为过》的评论文章,文章强调:"在任何社会,司法是保障社会正义最重要,也是最后一道防线。说得简单一些,司法关乎人民的财产与生命安全。一旦司法失守,社会公正和正义就会荡然无存。″
      郑永年明确指出:"实际上,从政治上看,司法独立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来说,都是一场双赢游戏。对老百姓来说,诉诸法律之外的暴力是没有其它任何选择之后的最差的选择。很简单,诉诸暴力的代价非常高,甚至是生命。只要司法能够保障基本的公正,司法还是老百姓的最佳选择和解决问题的最有效的方法。而对统治者来说,如果没有司法这一中间地带,就要直接面对人民。任何政权不管其暴力机器有多么强大,光靠暴力来统治,最终都会被人民所推倒。司法独立,牺牲掉的只是少数权势人物,而赢得胜利的则是整个政权。″
      实际上,今天中国的法治状况远不止司法公正问题,其内部的黑幕和腐败早已到了天怒人怨的地步,数以千万计的维权者上访者得不到司法保护,申张正义的行为常常遭到残酷的打压!时至今日,仍然有不计其数的人还被莫名其妙的关押在监狱、看守所乃至黑监狱里,惨遭迫害和折磨。
      曾记否,十八届三中全会出台的所谓改革《决定》,对备受关注的司法改革分了五条进行论述,其主题和核心是: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为什么时隔一年多,中国的司法改革会出现大逆转甚至是大倒退?这期间,中国究竟发生了什么?保守顽固势力为什么卷土重来掀起一阵阵惊涛骇浪?
      司法失去独立,必然导致冤假错案泛滥,人们的基本权利甚至生命都得不到尊重和保护,建立和健全监督机制更是遥遥无期。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减少适用死刑罪名。这些举措应该是司法实践中最为社会公众所关注的,单纯依靠体制内的自我修复功能是痴人说梦,公平正义和基本人权,需要对强权和滥权进行严格的监督和限制。

      司法独立绝非邪路

      闵良臣

      如果按今年二月初去世的美国耶鲁大学终身教授罗伯特·达尔在他的《论民主》一书中所讲中国几千年来从来没有建立过民主政府来论,那么,中国依官治国或叫依人治国也已经有几千年历史了吧,只是自始皇帝后更甚。这样一说,中国依官治国到底有多久了,一张口也就很容易说出来;若是有谁还想说得简洁些,那就是:从古至今。至于还要等到什么时候中国才能从这种依官治国过渡到依法治国,那就只能看天意了。

      除了官治不可违,人治不可违,还有,天意也不可违。

      说到依官治国,让我想起一件有趣的事。今年春上全国两会召开在即,从新闻报道中见到政协主席发表“声明”:“始终坚持不打棍子、不扣帽子、不抓辫子的‘三不’方针”,自己作了一则600字超短文,题目叫《听到“坚持不打、不扣、不抓”都有点心寒》。投到一家纸媒,发表时编辑将题改为《依官治国》。自己觉得这题目改得好。

      可不吗,即使从1949年算起,中国大陆也一直是依官治国,且一治大半个世纪。如有人以为这是在诬蔑,本人可以马上让你看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29日召开会议,决定今年10月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主要议程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

      也就是说,直到现在,中国仍然只是部分“依法治国”,而国家高层正在研究如何“全面推进”。既然还只是“部分”依法治国,严格来说,也就算不上法治国家。若是再到下面实际调查一番,你会觉得中国大陆的“依法治国”连“部分”也算不上,在很多事情上根本看不到“依法”的影子,更多的都是“依官”或叫“依人”,也就是由官员说了算,由人说了算,而且谁的官大谁说了算。也正因此,才造就了像原南京市委书记季建业这样的官员,在位时,下属噤若寒蝉,一旦被带走审查,下属向媒体反映的就是此人如何专制如何霸道。没有有效监督,一把手言出法随,或者一把手的话就是法,还怎么依法治国?

      可依官治国的后果我们都看到了,这就是“冤情”遍地,上访民众成千上万,而且最终都挤到了京城,简直成了“一景”。为何会出现如此“特殊国情”,正说明,下面一直是依官治国而并非依法治国。访民们不惜在京城甚至在去京城的路上被抓被打,仍选择“进京上访”,无非是希望能在天子脚下讨个公道。在这样一种情形下,若到遇到一个稍有良心或叫良知未泯的京官,那就是“老天保佑”了,而周口警察打死普通百姓最后冤情之所以得到“昭雪”,据报道,也正是天意让死者家属在京城上访期间遇到了显然是虽已退位但却尚有良知的一位京官的帮助。所以说,不是本人要夸张,这种官员在中国官员队伍中,从上到下,从下到上,可以说一百个里难找一个,否则多年来,进京访民也不会有增无减。

      不过,谁都想得到,像我们这样一个封建专制大国,专制制度时间长,绝大多数国民的潜意识中估计都是要么不做官,要么做了官就是“老子说了算”。因此,一时半会儿,要想从依官治国真正过渡到依法治国,需要多长时间恐怕谁也说不了。

      然而,人类毕竟到了信息时代,依法治国也早已成为这个星球上那些文明发达国家上下共识。如果还在抱着老黄历,继续坚持人治,坚持依官治国,那么这个社会的GDP就是创得再高,国民也还是难以产生发自心底的快乐幸福,所谓让国民享有尊严更是一句空话。

      那么怎么办呢?其实不说什么学习西方学习外国了,即使到我们自己的香港也不难取到“依法治国”的真经,那就是一切不是官员说了算,不是依官治国、依人治国,而是真正地依法治国。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切实实行民主,司法独立,充分保证新闻、言论自由,进行有效监督。否则,说什么都是白搭。

      周永康被关进笼子后,为什么大陆有很多人仍然高兴不起来?有些人仍然认为不过是在“割韭菜”,甚至觉得有“权力斗争”的味儿?特别是人民网一句“打掉周永康,决不是反腐的句号”,怎么就能让人“浮想联翩”?这一切,都缘于大陆百姓并不认为抓了“大老虎”,就能证明大陆是依法治国了。想想也是,把一个官员能养成“大老虎”,本身就说明是制度的问题。如果真的依法治国,怎么会让周永康成了“大老虎”还迟迟得不到处理呢?既然是依法治国,为什么要让大陆人在那猜想谁是“更大的老虎”,“更大的老虎”到底能不能也被关进笼子呢?

      说到底,大陆政府一直是在有选择地反腐,根本做不到“伸手必被捉”。这是因为时至今日,整个社会,几乎无官不贪,果真依法治国,抓尽所有大小贪官,“党和政府”还有何颜面向十几亿中国人交待?人民日报又还怎么去强调包括周永康在内的大小贪官仍然只是少数,而只有他们从两部影片中看到的两名基础官员才能“折射出党员干部的整体形象”?

      就在周永康被宣布审查后的第二天,日本有位年轻作家加藤嘉一在一家网站上发表一篇文章,题目叫《周永康落马,务必是开始》。开始什么?开始真正的依法治国。加藤认为,像中国这样一个国家,不必天天讲什么“司法改革”、“法治建设”等老词汇,“真正的法治(the rule of law)是不给于例外的,换句话说,对于任何一名官员都不可以特殊照顾的。底线不在于人物,而在于法律本身。例如,在日本或许多西方国家,无论是现任的还是退休的,国家一把手犯了法,就要被起诉,坐牢。中国将来必须也要如此。”

      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实行民主,司法独立,并保证新闻、言论自由,绝非什么邪路,而是已经被许多国家和地区证明对管理社会以及防止官员腐败、杜绝依官治国极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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